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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獻帝紀(26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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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七年[202年] 夏五月庚戌,袁紹發病死。 初,紹有三子:譚、熙、尚。譚長而惠,尚少而美。紹妻愛尚,數稱其才。紹以奇其貌,欲以為後,乃出譚為青州刺史。沮授諫曰:「世稱一兔走衢,萬人逐之,一人獲之,貪者悉止,分定故也①。且平均以賢,德均則卜,古之制也②。願上推先代成敗之誡,下思逐兔分定之義。」紹曰:「孤欲令三子各據一州,以觀其能。」授出曰:「禍其始此矣。」及紹未命而死,其別駕審配、護軍逢紀宿以驕侈,為譚所疾,於是紀外順紹妻,內慮私害,乃矯〔紹〕(詔)遺命③,奉尚為嗣。譚至不得立,自稱車騎將軍。由是有隙,譚軍黎陽。 ①商君書定分篇:「一兔走,百人逐之,非兔可分以為百也,由名分之未定也。夫賣兔者滿市,而盜不敢取,由名分已定也。故名分未定,堯、舜、禹、湯且皆騖焉而逐之;名分已定,貧盜不取。」慎子亦有此說。 ②昭公二十六年《左傳》載王子朝使告于諸侯曰:「昔先王之命曰:『王后無適,則擇立長。年鈞以德,德均以卜,王不立愛,公卿無私,古之制也。』」又襄公三十一年《左傳》載穆叔曰:「大子死,有母弟,則立之;無,則立長。年鈞擇賢,義均則卜,古之道也。」其義一也。 ③紹、詔形近而訛,故正之。 九月,曹操征譚、尚。 越嶲男子化為婦人。周群曰:「將有易代之事者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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