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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靈帝紀(1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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熹平六年[177年] 春正月辛醜,大赦天下。 二月,武庫東垣自壞。 夏,鮮卑寇邊。烏丸校尉夏育上言:「鮮卑仍犯塞,百姓怨苦,自春以來,三十餘(人)發 ①。請幽州諸郡兵,出塞討之。」時故護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論刑,因中常侍王甫求為將。甫建議當出軍與育並力,詔書遂用晏為鮮卑中郎將,與匈奴中郎將臧旻、南單于,三道並出。 ①據《範書》鮮卑傳刪。 時大臣多以為不便,議郎蔡邕議曰:「周有玁狁之役①,漢有瀚海之事②,征罰四夷,所由來尚矣。然而時有同異,勢有可否,不可一也。天設山河,秦築長城,漢起塞垣,所以分別內外,異殊俗也。其外則分之夷狄,其內則任之良吏,後嗣遵業,順奉所守。苟無〔蹙〕(戚)國之譏③,豈與蟲蟻之虜,校往來之所傷哉?乃欲度塞出攻,雖破之,不可弭盡,而本朝必為之旰食④!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:『天子之兵,有征無戰。言其莫敢校也⑤。如使蒙死儌幸,以逆執事廝養之卒,有不備而歸者,雖得越王之首,猶為大漢羞之。』而育欲以齊民易醜虜,射干沒以要功⑥,就如其言,猶已危矣,況其得失不可知也!昔朱提郡反⑦,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,割而棄之。夫恤民救急,雖成郡列縣,猶尚棄之,況鄣塞之外,未嘗為民居者乎?臣愚以為宜止出攻之計,令諸郡修垣,屯守衝要,以堅牢不動為務。若乃守邊之術,李牧發其策⑧,嚴尤申其要⑨,遺業猶在,文章具存。循二子之策,守先帝之規,臣曰可矣。」育,下邳淮浦人,以忠直稱,所曆皆有名跡。 ①詩小雅六月曰:「玁狁孔熾,我是用急。王于出征,以匡王國。」 ②《史記》霍去病傳言去病西擊匈奴,「獲屯須王、韓王等三人,將軍、相國、當戶、都尉八十三人,封狼居胥山,禪于姑衍,登臨瀚海。」索隱引崔浩曰:「北海名,群鳥之所解羽,故雲翰海。」 ③詩大雅召旻曰:「昔先王受命,有如召公,日辟國百里。今也,日蹙國百里。」《范書》蔡邕傳作「蹙」,據以改。 ④昭公二十年《左傳》曰:「伍尚歸,奢聞員不來,曰:『楚君、大夫,其旰食乎!』」楊伯峻曰:「旰音幹,晚也。謂楚之君臣將有吳國來之憂患,不得早食。」按李賢注作伍子胥語,誤。 ⑤李賢曰:「校,報也。」 ⑥《史記》酷吏傳曰:「始為小吏,幹沒。」服虔曰:「射成敗也。」楊樹達曰:「黃生雲:此言以公家財物入己,如水之淹沒,沉沒無跡也。不水而沒,故曰幹沒,與陸沉意同。」按《袁紀》邕文之意,當以服說應之。 ⑦按《漢書》賈捐之傳、《範書》鮮卑烏桓傳均作「珠厓郡」,朱提在犍為屬國境,從未「割而棄之」,楊說誤。 ⑧《史記》廉頗藺相如列傳附李牧傳曰:李牧常居代雁門,備匈奴。以便宜置吏,市租皆輸入莫府,為士卒費。日擊數牛饗士,習射騎,謹烽火,多間謀,厚遇戰士。為約曰:「匈奴即入盜,悉入收保,有敢捕虜者斬。」匈奴每入,烽火謹,輒入收保,不敢戰。如是數歲,亦不亡失。 ⑨《漢書·匈奴傳》曰:「嚴尤諫曰:『臣聞匈奴為害,所從來久矣,未聞上世有必征之者也。後世三家周、秦、漢征之,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。周得中策,漢得下策,秦無策焉。當周宣王時,獫允內侵,至於涇陽,命將征之,盡境而還。其視戎狄之侵譬猶蟁蝱之螫,毆之而已。故天上稱明,是為中策。漢武帝選將練兵,約齎輕糧,深入遠戍,雖有克獲之功,胡輒報之,兵連禍結三十餘年,中國罷耗,匈奴亦創艾,而天下稱武,是為下策。秦始皇不忍小恥而輕民力,築長城之固,延袤萬里,轉輸之行,起於負海,疆境既完,中國內竭,以喪社稷,是為無策。』」班固曰「嚴尤論之當矣」。 八月,鮮卑中郎將田晏、匈奴中郎將臧旻、獲烏丸校尉夏育各將步卒萬餘人擊鮮卑,三軍敗績,士馬死者萬數。 冬十月癸醜朔,日有蝕之,趙相以聞。京師地震①。 ①《範書》靈帝紀、續漢五行志均系京師地震于辛醜日。標點本《範書》校勘記曰:「按:是年十月癸醜朔,不得有辛醜,校補謂《袁紀》於癸醜朔日食下接書地震,不另出日,似兩事同日,『辛醜』或即『癸醜』之誤。」 十一月,太尉劉寬、司空陳球以災異罷。 十二月,太常孟郁為太尉①,太僕陳耽為司空②。司徒楊賜以辟黨人免。 ①《範書》靈帝紀作「孟鬱」。按「戫 」是「佾」本字。彧、郁相通。王念孫廣雅疏證曰:「彧者,說文『戫 ,有文章也』。《論語》八佾『鬱鬱乎文哉』,彧、戫 、鬱並通。」 ②《範書》靈帝紀作「太常陳耽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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