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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桓帝紀(14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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戊寅,太尉胡廣、司徒韓演以阿附梁冀減死一等。 壬午,立皇后亳氏,實鄧後也。後即鄧香之女,香則禹之孫①。初後母宣起于微賤,間香生後。後適梁紀,故後冒姓梁氏。紀姊子孫壽,冀之妻也,進後入掖庭,有寵。立為皇后,惡梁姓之同,改為亳氏。 ①按《范書》梁冀傳注曰:「香蓋掖庭署人之名也。」不言是鄧禹之孫。又續漢五行志曰:「先是亳後因賤人得幸。」鄧氏貴重,不當屢易其姓,且立為後,不即複鄧氏姓,其非鄧禹後裔明矣。 封宣為長安君,追尊香為車騎將軍,安陽侯。宣子演封南頓侯,位特進。 後複姓鄧氏,徙宣為昆陽君,演子康〔比〕(北)陽侯①,賞賜巨萬。封平梁冀之功也①。 ①據黃本改。《續漢《郡國志》》中南陽郡有比陽縣,《範書》作「沘陽」。 ②「封平梁冀之功也」上當脫封宦者五侯事,即單超新豐侯、徐璜武原侯、貝瑗東武陽侯、左悺上蔡侯、唐衡汝陽侯。 白馬令李雲上書,移副三府曰:「故大將軍梁冀雖持權日久,今得誅之,猶召家臣殪而殺也。而猥封謀臣萬戶,高祖聞之,得無見非?西北列將,得無不事?孔子曰:『帝者,諦也。』①今官位錯亂,小人日進,財貨公行,政治日消,是帝欲不諦乎?」上得雲奏,大怒,送雲黃門北寺,使中常侍管霸與禦史、廷尉雜考之。弘農五官掾杜眾傷雲以忠獲罪,上書願與同日死。帝愈怒,遂並下廷尉。 ①李賢引《春秋》運鬥樞曰:「五帝修名立功,修德成化,統調陰陽,招類使神,故稱帝。帝之言諦也。」鄭玄注雲:「審諦於物色也。」 廷尉奏「雲不遜,欲獲抗直之名;眾遠為邀訴,皆大逆不道,請論如律」。霸入奏,上在濯龍池,霸跪言曰:「雲,野澤愚夫;眾,郡中小吏,出於狂戇,不足加罪。」上謂霸曰:「使『帝欲不諦』,是何等語,而常侍欲原之邪?」顧小黃門吳伉可其奏。 大鴻臚陳蕃上疏救雲曰:「臣聞所言,雖不識禁忌於上,其意歸於憂國,但違將順之禮。禮譏暴諫,然亦有狂狷愚忠。不顧誅族之禍者,古今有之。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諱之言,孝成皇帝赦朱雲腰領之誅①。二主非不忿,此二臣以忠不思難,皆不罪之。今日殺李雲,天下猶言陛下誅諫臣,所以臣敢觸龍鱗也。」上不從,雲、眾死獄中,蕃免歸田裡。 ①《漢書》朱雲傳曰:雲於公卿前,斥宣帝師張禹尸位素餐,願得尚方斬馬劍以誅之。帝怒,令禦史將下死不赦。左將軍辛慶忌免冠叩頭流血諫,上意解。並留雲所折殿檻曰:「勿易!以旌直臣。」 袁宏曰:夫欲之則至,仁心獨行,人君之所易,人臣之所難也。動而有悔,希意循制,人臣之所易,人君之所難也。右之君臣,必觀其所易,而閑其所難。故上下恬然,莫不雍睦。逮於末世,斯道不存,居臣異心,上下乖違,各行所易,不顧其所難,難易之事交,而諫爭之議生也。 夫諫之為用,政之所難者也。處諫之情不同,故有三科焉。推誠心言之於隱,貴於誠入,不求其功,諫之上也。率其所見,形於言色,面折庭爭,退無後言,諫之中也。顯其所短,明其不可,彰君之失,以為己名,諫之下也。夫不吝其過,與眾功之,明君之所易,庸主之所難。觸其所難,暴而揚之,中諫其猶致患,而況下諫乎?故諫之為道,天下之難事,死而為之,忠臣之所易也。 古之王者,辯方正位,各有其事①。在朝者必諫,在野者不言,所以明職分,別親疏也。忠愛心至,釋耒而言者,王制所不禁也。無因而去,處言之地難,故君子罕為也。 ①周禮天官塚宰曰:「惟王建國,辨方正位,體國經野,設官分職,以為民極。」 十月,行幸長安,祠章陵。 壬寅①,中常侍單超為車騎將軍。 ①十月戊辰朔,無壬寅。《範書》作十一月事,甚是。疑《袁紀》有脫文。 十二月,西戎犯塞。護羌校尉段熲討之。 天竺國來獻。 故太尉黃瓊為太尉,光祿大夫祝恬為司徒①。詔曰:「太尉黃瓊清儉不撓,數有忠謇,加以典謀深奧,有師傅之義。連在三司,不阿權貴,疾風知勁草,朕甚嘉焉。其封瓊邟鄉侯。」瓊固讓,不聽。 ①此事《範書》系於十月之前,時胡廣、韓演以阿附梁冀免。又《範書》本傳曰:「瓊辭疾讓封六七上,言旨懇惻,乃許之。」 是時新誅梁冀,天下想望異政。故瓊首為三公,多奏州縣諸不法,死徙者十餘人,海內翕然,副其耳目,上委任之。會單超等五侯擅權,瓊自度力不能制,乃稱疾不朝,上表曰:臣聞天者務剛其氣,君者務強其政①。是以王者居高履貴,則以德義為首;臨危處難,則以忠賢為助,故能長守萬國,保其社稷。而陛下即位以來,諸梁秉政,宦豎充朝,富擬王公,勢傾海內。言之者輒族滅,稱之者必顯榮。忠臣懼死而杜口,萬夫畏禍而括囊。故太尉李固、杜喬以直言干政,遂見殘滅,賢愚傷心。故白馬令李雲指言宦官,以忠獲罪,是使天下結舌,以忠為諱也。徐璜、唐衡、單超、貝瑗等於梁冀之盛,苟免相連,及其當誅,說以要賞。陛下不復澄清善惡,俱與忠臣尚書令尹勳等並時顯封,使朱紫不別,粉墨雜糅,所謂銷金玉於沙礫,碎珪璧于泥塗。四方聞之,莫不叩心,傷陛下失賞于見誣,虧爵于奸臣。夫讒諛相與,無高而不升;阿黨相抑,無深而不淪。陛下年在方剛,聖慮未衰,願還既誤之封,折後族之勢。夫懷寶者須世,抱璞者待時。②陛下誠能行臣所陳,則懷寶抱璞之徒,特將竭力致身,以趨聖世。臣身輕任重,勤不補過,敢以垂死之年,陳不諱之言。」③ ①《春秋繁露》曰:「天不剛則列星亂其行,居不堅則邪臣亂其官。故為天者務剛其氣,為君者務堅其政。」 ②指和氏先後獻玉璞于楚厲王、武王,玉人不識,指璞為石,因此被刖左右足。文王即位,始命玉人理之,而得寶玉璧。事見《韓非子》。 ③《範書》系此表於延熹七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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