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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靈帝紀(1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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熹平六年〔公元177年〕 春正月辛醜,大赦天下。 二月,武庫東垣自壞。 夏,鮮卑寇邊。烏丸校尉夏育上言:「鮮卑仍犯塞,百姓怨苦,自春以來,三十餘發。請幽州諸郡兵,出塞討之。」時故護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論刑,因中常侍王甫求為將。甫建議當出軍與育並力,詔書遂用晏為鮮卑中郎將,與匈奴中郎將臧旻、南單于,三道並出。 時大臣多以為不便,議郎蔡邕議曰:「周有玁狁之役,漢有瀚海之事,征罰四夷,所由來尚矣。然而時有同異,勢有可否,不可一也。天設山河,秦築長城,漢起塞垣,所以分別內外,異殊俗也。其外則分之夷狄,其內則任之良吏,後嗣遵業,順奉所守。苟無蹙國之譏,豈與蟲蟻之虜,校往來之所傷哉?乃欲度塞出攻,雖破之,不可弭盡,而本朝必為之旰食!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:『天子之兵,有征無戰。言其莫敢校也。如使蒙死儌幸,以逆執事廝養之卒,有不備而歸者,雖得越王之首,猶為大漢羞之。』而育欲以齊民易醜虜,射干沒以要功,就如其言,猶已危矣,況其得失不可知也!昔朱提郡反,孝元皇帝納賈捐之言,割而棄之。夫恤民救急,雖成郡列縣,猶尚棄之,況鄣塞之外,未嘗為民居者乎?臣愚以為宜止出攻之計,令諸郡修垣,屯守衝要,以堅牢不動為務。若乃守邊之術,李牧發其策,嚴尤申其要,遺業猶在,文章具存。循二子之策,守先帝之規,臣曰可矣。」育,下邳淮浦人,以忠直稱,所曆皆有名跡。 八月,鮮卑中郎將田晏、匈奴中郎將臧旻、獲烏丸校尉夏育各將步卒萬餘人擊鮮卑,三軍敗績,士馬死者萬數。 冬十月癸醜朔,日有蝕之,趙相以聞。京師地震。 十一月,太尉劉寬、司空陳球以災異罷。 十二月,太常孟郁為太尉,太僕陳耽為司空。司徒楊賜以辟黨人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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