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後漢紀 | 上頁 下頁 |
漢章帝紀(9) |
|
元和元年〔公元84年〕 春正月,日南獻白雉。 夏四月己卯,封東平王子尚為成都王。 六月辛酉,沛王輔薨。諡曰獻王。輔好經書,矜嚴有法度,在國終始可觀,稱為賢王。 秋八月甲子,太尉鄧彪以老病罷,大司農鄭弘為太尉。 彪字智伯,南陽新野人。少以孝行稱,父薨,讓國與異母弟。明帝高其節,詔聽之。辟府掾,稍遷太僕卿。遭後母喪,固疾乞身,以光祿大夫行服。服竟,遷大司農。數月,為太尉。彪以禮讓帥下,在位為百寮規誡。以疾上書乞骸骨。策曰:「惟君以曾閔之行,禮讓之高,故慕君德禮,以屬黎民。貪與君意,其上太尉印綬,賜錢三十萬,俸二千石,祿終厥身。君專精養和,以輔天年。」詔太常四時致祭宗廟之胙;河南尹常以八月旦奉羊、酒。 癸酉,令天下系囚減罪一等,死罪徙邊戍。 九月,行幸陵,祠舊宅園廟。 故臨淮太守朱暉為尚書僕射。 暉字文秀,南陽人也。少以節操聞。初,帝舅信陽侯陰就方貴,慕暉名,自往候之,暉避不見;複遣家丞致禮,暉閉門不受。後為郡吏,太守阮況嘗以事幹暉,暉不從;及卒,暉厚送其家。左右鹹怪之,暉曰:「前阮君有求於我,恐以貨汙君,故不與言。今重送者,欲以明吾心。」驃騎將軍蒼聞而辟之,甚禮敬焉。 正月朔旦,蒼應奉璧入賀。故事,少府給璧。陰就驕貴,吏傲不奉法,求璧不可得。蒼坐朝堂,漏且盡而璧不至,不知所為,顧謂掾屬曰:「若之何?」暉望見府主簿持璧,即往紿之曰:「我聞璧而未曾見,試觀之。」主簿以璧授暉,暉顧召令史奉之。主簿驚曰:「少府當以朝。」暉叱之曰:「將歸,暉獨不朝也!」主簿遽以白就,就曰:「朱掾義士,勿複求。更以他璧朝。」蒼罷,謂暉曰:「屬者掾自視孰與藺相如邪?」 明帝幸長安,欲嚴宿衛,以暉為衛士令。稍遷臨淮太守。暉好節概,其所拔用,皆厲行士。其諸報怨,以義犯法者,率皆為求門戶而生宥之。其不義者,實時僵僕,不以汙獄門,故吏民畏愛之。暉剛於為吏,見忌於上,故所在數被劾。去臨淮,屏居野澤,布衣蔬食,不與邑裡通,鄉黨譏其介。南陽人大饑,暉盡其家貨,分宗族故舊,不問餘焉。初,同縣張堪素有名,見暉甚重之,接以友道。暉以其先達,未敢當也。後俱為二千石,絕不複通。及南陽饑,而堪已卒,暉聞其妻子貧窮,乃自往候視,贍賑之。其子頡怪而問之,暉曰:「吾以信心也。」其信義慎終皆此類也。 冬十月,行幸江陵。 十二月,除諸禁固不得仕者,令得仕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