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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漢章帝紀(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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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初七年〔公元82年〕 春正月,沛王、東平王、中山王、東海王、琅邪王、廣陵王、榆鄉侯、東鄉侯朝。使中謁者以乘輿、服、太官珍膳迎蒼於郊。 是時國邸皆豫受賜,金帛床帷充實其中,駕親自循行。上欲蒼先至,侍以殊禮,詔滎陽令,東平王至者徑追會。蒼與諸王俱至滎陽,使大鴻臚持節郊迎,詔沛王、東平王、中山王贊拜不名;天子親答拜,所以寵光榮顯,加於古典。每入宮殿,輒以輦迎至省闥,及下燕會,上嘗坐席,皇后親拜于內。蒼等皆鞠躬辭謝,不自安。 歲餘,大鴻臚奏遣諸王歸國,上持留蒼,封女三人皆為公主,賜以秘列圖。有司複奏遣,上乃手書與蒼曰:「骨肉天性,昔念王久勞歷時,欲署大鴻臚奏,不忍下筆,顧授小黃門,中心戀戀,惻然不能言。」蒼發,上臨送之,流涕而別。複賜乘輿服禦物、珍寶、輿馬,錢布以億萬計,詔遣中使追問起居,相望於道。 袁宏曰:章帝尊禮父兄,敦厚親戚,發自中心,非由外入者也,雖三代之道,亦何以過乎?嘗試言之曰:夫不足則相資,相資則見足,見足則無求,無求則相疏,常人之性也。何以知其然乎?夫終朝之飯,糟糠不飽,壺餐之饋,必習其鄰人者,甘所不足也。貴為王侯,富有國家,聲色之娛,而忘其親戚者,安其餘也。故處不足,則壺餐豆羹不忘其鄰人,安其有餘,徒鈞天廣樂必遺其親戚,其勢然也。故親戚之弊,常在於富貴,不在於貧賤,其可知矣。 夫同陰以憩,眷然相應者,一遇之歡也;同生異處,敖然相忘者,不接之患也。故形神不接,雖兄弟親戚,可同之于胡越;交以言色,雖殊塗之人,猶有眷恨之心。由斯觀之,王侯貴人乘有餘之勢,處不接之地,唯意而欲恩情含暢,六親和睦,蓋以鮮矣。古之聖人,懼其如此,故明儉素之道,顯謙恭之義,使富者不極其欲,貴者不博其高,裡老且猶矜愛,而況兄弟乎?朝會以敘其儀,燕享以篤其親,聘問以通其意,玉帛以將其心,故欲不滿而和愛生,情意交而恩義著也。嗚呼!有國有家者,可不親乎? 夏六月甲寅,廢皇太子慶為清河王,皇子肇為皇太子。 初,宋貴人有寵,生太子慶。會竇後寵盛,心惡貴人,外令兄弟求宋氏微過,內令禦者伺察貴人。貴人嘗病,思生菟,令家求之。竇後誣言欲咒詛,上信之,出貴人姊妹于丙舍,使小黃門蔡倫考之。竇後諷厲考者,皆致以巫蠱事,送暴室,二貴人同時飲藥死,並葬于濯龍中。 貴人,扶風平陵人,其先惠將軍宋昌後也。父陽,恬于榮勢,不願仕宦,專以事親色養。陽有女人,選入掖庭,小貴人生太子慶,拜陽為議郎。二貴人既死,陽免歸本郡,幽閉之。陽為人仁厚,時人多救請者,遂得免焉。 秋九月,行幸河內、魏郡。 辛卯,令天下系囚減罪各有差。 冬十月,行幸長安,祀園陵。 上召奉車都尉韋彪,問以三輔舊事。彪對訖,因言巡省舊都,宜錄先帝功臣及其子孫,上嘉納焉。即封蕭何、曹參、霍光後為列侯,擢彪為鴻臚卿。 彪字孟達,右扶風平陵人。高祖賢、曾祖玄成皆致位丞相。彪父母卒,三年不出廬,毀瘠骨立,醫治數年乃能起,以至行聞。舉孝廉,為郎中,以教授為事,安貧樂道,恬於進趨,三輔自耆儒後學,莫不慕之。明帝聞彪之名,有詔拜謁者,賜以車馬衣服。稍遷尚書、魏郡太守。上即位,以病免,複為議郎,遷左中郎將、長樂衛尉。數陳政事,歸於寬厚。彪比上疏乞骸骨,天子重彪禮讓,拜為奉車都尉,秩中二千石,賞賜禮敬,侔于親戚。 是時言事者多言「郡國貢舉不以功次,養虛名者累進,故守職者益懈,而吏事陵遲」。彪議曰:「伏惟明詔,憂勞百姓,察察不舍晝夜,垂恩選舉,必務得人。夫國以賢為本,以孝為行。孔子曰:『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官,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。』夫人才行少能相兼,是以孟公綽優於趙、魏老,不可以為滕、薛大夫。忠孝之人,治心近厚;鍛煉之人,治心近薄。斯三代所以直道而行,在其所以磨之故。在士雖不磨吏職,有行美材高者,不可純以閥閱取。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,二千石賢,則貢舉皆得其人矣。」 頃之,彪複稱疾歸家,賜布帛百匹,穀三千斛。彪清儉好施,祿賜分與宗族,家無餘財,著書十二篇,號《韋卿子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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