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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明帝紀(1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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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平十八年〔公元75年〕 春二月,詔固等罷兵還京師。 三月,北匈奴左鹿蠡王將二萬騎,率焉耆、龜茲來。車師王安得死。焉耆、龜茲殺都護陳睦、副校尉郭恂,遂攻金蒲城。耿恭令軍士皆持滿勿得發,告匈奴曰:「漢家神箭,所中創中皆沸。」於是乃發弩,皆應弦而倒,虜中矢者,創中沸,大驚曰:「漢神,可畏!」遂皆遁去。 恭以疏勒傍有水,去王忠所據近,引兵居之。匈奴複來攻恭,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,斬首數十級。匈奴乃相與議曰:「前疏勒王守此城,攻不能下,絕其澗水即降。」因絕澗水。吏士無飲,窮困,至柞馬糞汁飲之。恭于城中穿井十五丈,不得水,吏士失色。恭歎曰:「昔蘇武困于北海,猶能奮節,況恭擁兵近道而不蒙佑哉?聞貳師將軍拔佩刀以刺山,而飛泉湧出,今漢神明,豈有當窮者乎?」乃整衣服,向井再拜,為吏士禱水,身自率士挽籠。有頃,飛泉湧出,大得水,吏士驚喜,皆稱萬歲。於是將水以示虜,虜兵大驚而去。 丁亥,令天下亡命者贖罪各有差。 夏四月,賜天下男子爵,人三級;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 秋八月壬子,帝崩於東宮,遺詔不起寢廟,藏主于世祖廟更衣台。是日,太子即皇帝位,年十八。 壬戌,葬孝明皇帝于顯節陵。 冬十月乙未,大赦天下。賜男子爵,人二級;其為人父後者及三老、孝弟、力田人三級;鰥寡孤獨貧不能自存者粟,人三斛。以衛尉趙喜為太傅,司空牟融為太尉,錄尚書事。 戊戌,蜀郡太守第五倫為司空。 倫字伯魚,京兆長陵人。其先齊諸田,徙充園陵,宗族多,故以次第為氏。倫好黃老,以孝行稱。王莽末,天下兵起,宗族及閭裡聞勇而有義,爭往附之。倫相率厲,堅壘壁,銅馬、赤眉數十輩皆不能下。時米石萬錢,人相食,倫獨收養孤子、外孫,分糧共食,死生相守,鄉里以此賢之。 太守鮮于褒見而異之,署倫為吏。後褒坐事征,把倫臂曰:「恨相知晚!」會蓋延為京兆尹,事多犯法,倫數諫爭,不合,遂沈滯曹吏。頃之,鮮于褒左遷為高唐令,倫去吏,荷簷往候褒,褒引倫升堂,屬其妻子。複歸縣為嗇夫。倫以久宦不達,乃將家屬客河東,變易姓字,自稱王伯春,常載鹽往來太原、上黨,每所止客舍,輒為埽除而去,道上號曰道士。久之,鮮於褒為謁者,從車駕至長安。時閻興為京兆尹,褒言倫於興,興聘求倫,倫複出為郡吏。倫每讀詔書,常歎曰:「此真聖主也,當何由得一見也?」等輩笑之曰:「說將尚不下,安能動萬乘邪?」倫曰:「未遇知己,道不同故耳。」 舉孝廉,除郎中,補淮陽王醫工長。隨王朝京師,官屬得會見世祖,因問政事,倫具言治道所宜,世祖大悅。明日,複召,至日夕,世祖謂倫曰:「聞卿為吏榜婦公,不過從兄飯,甯有之邪?」倫對曰:「臣三娶妻,皆無父;臣遭饑饉,米一石萬錢,不敢妄過人飯。」世祖曰:「為市掾,人有遺卿母一個餅者,卿從外來見之,奪母探口中餅出,信有之乎?」倫曰:「實無此,眾人以臣愚蔽,故為生此語。」 有詔拜倫為扶夷長,至宛,遷會稽太守。為政清淨不煩,化行於民,性節儉,雖為二千石,常衣布襦,自斬馬草,妻子自炊。會稽俗信淫祀,皆以牛羊請禱,是以財盡於鬼神,產盡於祭祀,或家貧不能以時禱祀,至諱言牛,不敢食其肉,發病且死,先為牛鳴,其畏懼如此。倫乃禁絕之,掾吏皆請諫不可,倫曰:「夫建功立事在於為政,為政當信經義,經言『淫祀無福』,『非其鬼而祭之,諂也』。今鬼神而祭之,有知,不妄飲食於民間;使其無知,又何能禍人。」遂移書屬縣,曉喻百姓,民不得有出門之祀,違者案論之,有屠牛,輒行罰。民初恐怖,頗搖動不安。倫敕之愈急,後遂斷絕,百姓遂以安業。永平中,坐事征,百姓老小闐府門,皆攀車啼呼,朝發至日中,才行五裡。倫乃止亭舍,密乘船去,吏民上書守闕千餘人。是時上方案梁松事,多為訟冤者,上患之。有詔公交車諸為梁氏及會稽太守書,皆勿受。倫免歸田裡,躬耕以自給。 起家守宕渠令,遷蜀郡太守。蜀地肥饒,民多富實,掾吏官屬皆鮮車肥馬。倫欲革化之,乃舉貧而有志者,多至公卿、郡守名為知人。上新即位,倫以遠郡入為三司,舉清能也。 初,耿恭被圍,明帝怒甚,將遣兵救之,師未出而帝崩。匈奴聞中國有喪,遂複圍之。糧盡,乃煮弩筋食之,恭與士卒同,厲以恩義,皆無二心。匈奴遣使謂恭曰:「空於城中餓死,為何不早降?降者封為白屋侯,妻以子女。」恭手劍殺其使,相拒數月,吏士消盡。 戊己校尉關寵上書求救,事下公卿,司空第五倫以為不可救,司徒鮑昱以為:「使人於死亡之地,有急,如棄之,外示弱戎夷,內傷死難之臣。此際若不救之,後或邊上有警,陛下如何使人也?又,戊己校尉纔十數人,匈奴圍之,數十日不下,是其弱效。兵家先名後實,可令敦煌、酒泉太守各將精騎,多其幡幟,倍道兼行,以赴其急,匈奴疲困之兵必走。」遣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,發敦煌、酒泉兵擊車師。 甲辰晦,日有食之,天子避正殿,不聽事。詔曰:「朕以眇年,奉承宗祖,不能聿修洪業,以致災眚,思惟厥咎,在予一人。又群司百僚,其勉修所職,各言其上封事,靡有所諱。」 是歲兗、豫、徐州民被水旱災害,令勿收田租,以見谷廩賜貧民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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