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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光武帝紀(39)


  中元二年〔公元57年〕

  春正月辛未,初起北郊,祀後土。

  丁醜,倭奴國王遣使奉獻。

  二月戊戌,帝崩南宮前殿。

  遺詔曰:「朕無益百姓,如孝文帝制度,務從約有,刺史二千石長吏皆無離城郭,無遣使因督郵奉奏。」

 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,年二十四。尊皇后曰皇太后。凡帝妃稱皇后,帝母稱皇太后,祖母稱太皇太后,妾臣昭儀已下至中家人子二十等,漢之制也。光武中興,悉闕昭儀、家人之號,唯有貴人,金印紫綬。自美人、宮人、緣女皆無秩祿,四時賞賜而已。

  是時諸王皆征還。國遭大憂,新承王莽之亂,國失舊典,嗣帝與諸王居止同席,時上下沿襲,莫之與正。太尉趙喜橫劍正色,扶諸王下,以正尊卑,乃申宮衛,整禮儀,百官肅然。

  三月丁卯,葬光武皇帝于原陵。

  慎侯劉隆薨。

  夏四月丙辰,詔曰:「予末小子,奉承聖業,夙夜祗畏,不敢荒寧。先帝受命中興,德侔五帝。朕繼體守文,不知稼穡之艱,懼有廢失,以墮先業。公卿百僚,將何以輔朕之不逮?特進高密侯禹,明允篤誠,元功之首。其以禹為朕之太傅,進見東向,以明殊禮。東平王蒼,寬博有謀,可以托六尺之孤,臨大節而不可奪也。以蒼為驃騎將軍。其賜天下男子爵,人二級;鰥寡孤獨粟,人十斛。」

  上新即位,欲崇引親賢,優寵大臣,乃以山林之勞,封太尉喜為節鄉侯,司徒欣為安鄉侯,司空魴為楊邑侯。

  蒼上疏讓曰:「陛下慈恩,哀臣蒼,臨朝之日,以為命首。舉負薪之才,升君子之器,令勸賞之士,怠于力行。臣誠內迫頑愚,辱汙輔將之位,必被詩人『赤紱』之刺。今方域宴然,要荒無警,將遵上德無為之時也。文官猶宜並省,武官尤不宜建。昔虞舜克諧,君象有鼻,不及以政,誠不忍揚其惡也。前事之不忘,後事之師也。自漢以來,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。唯陛下遠遵舊典,終畜養之恩。不勝至願,願上驃騎將軍印綬。」不上聽。

  蒼以母弟輔政,盡心王室,其所賓禮,皆當世名士。初,太原人郇恁隱居山澤,不求於世。匈奴嘗入太原,素聞其名,乃不入,郇氏舉宗賴之。建武中,征恁不至。於是蒼復辟恁,而敬禮焉。嘗朝會,上戲恁曰:「先帝征君不至,驃騎辟君反來,何也?」對曰:「先帝秉德以惠下,故得不來。驃騎執法以檢下,臣不敢不至。」月餘辭去,終於家。

  冬十一月,中郎將竇固、楊虛侯馬武征羌。

  十二月甲寅,詔自殊死已下,聽贖罪,各有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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