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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光武帝紀(14)


  建武七年〔公元31年〕

  春正月丙申,詔天下系囚非殊死者,一切勿治。

  是時海內新安,民得休息,皆樂吏職而勸農桑,風俗和同,人自修飾。上惟王莽偽薄之化,思有以改其弊,於是黜虛華,進淳樸,聽言觀行,明試以功,名實不相冒,而能否彰矣。又念前世,園陵太盛,王侯吏人,轉相仿競。乃下詔曰:「世俗不以厚葬為鄙陋,富者過奢,貧者殫財,刑法不能禁,禮義不能止,倉卒以來,乃知其咎。佈告天下,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終之義。」

  癸亥晦,日有蝕之。詔曰:「陰陽錯謬,日月薄蝕。百姓有過,在予一人,其赦天下。公卿百寮,各上封事,無有所諱,舉賢良方正各一人。」於是馮衍上書陳事:一曰顯文德,二曰褒武烈,三曰修舊功,四曰招俊傑,五曰明好惡,六曰簡法令,七曰差祿秩,八曰撫邊境。書奏,上將召見之。後以讒不得入。

  袁宏曰:夫讒之為害,天下之患也。闇主則理固然矣,賢君而讒言不絕者,豈不哀哉!夫人君之情,不能太形於外。夫好惡是非之情形於外,則愛憎毀譽之變應於事矣。故因其所好而進之,因其所惡而退之,因其所是而美之,因其所非而疾之。惡而於無嫌之地,而人主不必悟者,讒人之所資也。夫讒人之心,非專在傷物,處之不以忠信,其言多害也。何以知其然?夫欲合主之情,必務求其所欲。所惡者一人,所害者萬物,故其毀傷,不亦眾乎?若夫聲色喜怒之際,虛實利害之間,以微售其言,焉可數哉?是以古之明君,知視聽之所屬,不能不關於物也;知一己之明,不能不滯於情也。求忠信之人,而置之左右,故好惡是非之情,未嘗宣於外,而愛憎毀譽之言,無由而至矣。

  月癸亥晦,日有蝕之。是時宰相多以功舉,官人率由舊恩,天子勤吏治,俗頗苛刻,因是變也。

  太中大夫鄭興上疏曰:「臣聞『國無政,不用善,則取謫於日月之災,故政不可不慎也。其道務三而已:一曰擇人,二曰因民,三曰從時』,此應變之要也。昔在帝堯,洪水滔天,帝求俾乂,嶽曰『鯀哉』。帝知鯀不可,然猶屈己之是,從嶽之非,重違眾也。昔齊桓公避亂于莒,鮑叔從焉;既反國,鮑叔舉管仲,桓公從之,遂立九合之功。晉文公奔翟,從者五人;既得晉國,將謀元帥,趙衰以郤穀為閱禮樂,敦詩書,使將中軍,而五子下之,故能伏強楚於城濮,納天子于王城。今兗職有闕,朝論輒議功臣。功臣用,則鮑、趙之舉息矣。願陛下上師陶唐,下覽齊晉,以成屈己從眾之德,以濟群臣舉善之美。臣聞上竭聰明,則下懼其罪。故日者君象也,月者臣象也。君威亢急,則臣道迫促。願陛下留神寬恕,以崇柔克之德。」不從。

  興字少贛,河南開封人。嘗從劉歆學講議,歆美其才,學者皆師之。興既之敘州,坐事免。會赤眉作亂,東道不通,興乃歸隗囂。囂貳於漢,興每匡諫,言辭懇至,囂雖內不能悅,而外相崇禮。興求歸葬父母,囂不聽,而徙舍益祿。興見囂曰:「昔嘗同僚,故歸骸骨,非敢為用也,求為先人遺類耳。幸蒙覆載,得自保全。今乞骸骨,而徙舍益祿。興聞事親之道,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,奉以周旋,不敢失墜。今為父母乞身,得益祿而止,是以父母為請也,無禮甚矣。將軍焉用之!」囂曰:「幸甚。」乃為辦裝,使與妻子俱。

  上聞興歸,征為太中大夫。光祿勳杜林上書薦興曰:「執義堅固,敦於詩書,好古博物,見疑不惑,宜侍帷幄,以益萬分。」於是敬異焉,每朝有大議,輒訪問興。上嘗以郊祀事問曰:「欲以讖決之,何如?」興曰:「臣不為讖。」上怒曰:「卿不言讖,非之邪?」興曰:「臣於書有所未學,而無敢非。」上乃解曰:「言不當若是邪。」興數言事,文辭溫雅,然以不合旨,又不善讖,故不得親用。

  有子曰眾,以才學知名。其後皇太子及山陽王,因虎賁將梁松束帛聘眾。眾謂松曰:「太子儲君,無外交之義。漢有舊制,藩王不得私通賓客。」遂辭不受。松曰:「長者意,不可逆也。」眾曰:「犯禁得罪,不如守正而死。」太子及王聞之,嘉而不強。及梁氏敗,賓客多坐之,眾不染於辭。

  夏五月,前將軍李通為大司空。

  秋,隗囂遣步騎三萬侵三輔,耿弇遣數百騎與戰,為囂所破。囂將分兵取栒邑,馮異聞之,馳據其城。諸將皆曰:「虜兵乘勝,不可爭鋒。」異曰:「若虜得栒邑,則三輔動矣。攻者不足,守者有餘。今先據栒邑,以逸待勞,非所謂爭鋒也。」遂馳入栒邑,閉城,偃旗鼓。囂將不知,直來攻城。異擊鼓建旗,成列而出。囂軍亂道,異大破之,追奔數十裡。於是北地諸豪帥相率而降。諸將多有言功者,異獨默然。上璽書勞異曰:「栒邑孤危,亡在旦夕。諸將狐疑,莫有先發。將軍獨決奇算,摧敵殄寇,功如丘山,猶若不足。雖孟反後入,無以過也。今遣太中大夫賚醫藥、殯殮之具,以賜吏士,其死傷者,大司馬已下親吊問之,以崇謙讓。」於是三軍之士,莫不感悅。

  袁宏曰:謙尊而光,於是信矣。馮異能讓,三軍賴之。善乎,王之言謙也。楊朱有言:「行賢而去自賢之心,無所往而不美。」因斯以談,聖莫盛于唐虞,賢莫高於顏回。虞書數德,以克讓為首;仲尼稱顏回之仁,以不伐為先。郤至矜善,兵在其頸;處父上人,終喪其族。然則克讓不伐者,聖賢之上美;矜善上人者,小人之惡行也。司馬法曰:「苟不伐則無求,無求則不爭,不爭則不相掩。」由此言之,民之所以和,下之所以順,功之所以成,名之所以立者,皆好乎能讓而不自賢矣。

  夫人君者,必量材任以授官,參善惡以毀譽,課功過以賞罰者也。士苟自賢,必貴其身,雖官當才,斯賤之矣。苟矜其功,必蒙其過,雖賞當事,斯薄之矣。苟伐其善,必忘其惡,雖譽當名,斯少之矣。於是怨責之情,必存於心;希望之氣,必形於色。此矜伐之士,自賢之人,所以為薄,而先王甚惡之者也。

  君子則不然,勞而不伐,施而不德;致恭以存其德,下人以隱其功;處不避汙,官不辭卑;惟懼不任,唯患不能。故力有餘而智不屈,身遠咎悔而行成名立也。且天道害盈,而鬼神福謙。凡有血氣,必有爭心。功之高者,自伐之責起焉。故宋公三命,考父傴僂;晉師有功,士燮後歸;孟側殿軍,策馬而入;三卿謀寇,冉有不對。其所以降身匿跡,如此之甚也何?誠知民惡其上,眾不可蓋也。

  夫逆旅之妾,惡者自以為惡,主忘其惡而貴焉;美者自以為美,主忘其美而賤焉。夫色之美惡,定於妾之面;美惡之情,變於主之心。況君子之人,有善不敢識,有過不敢忘者乎!其為美,亦以弘矣。故楊子之言足師,逆旅之妾足誡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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