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漢書 | 上頁 下頁
卷六十四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(3)


  吾丘壽王字子贛,趙人也。年少,以善格五召待詔。詔使從中大夫董仲舒受《春秋》,高才通明。遷侍中中郎,坐法免。上書謝罪,願養馬黃門,上不許。後願守塞扞寇難,複不許。久之,上疏願擊匈奴,詔問狀,壽王對良善,複召為郎。

  稍遷,會東郡盜賊起,拜為東郡都尉。上以壽王為都尉,不復置太守。是時,軍旅數發,年歲不熟,多盜賊。詔賜壽王璽書曰:「子在朕前之時,知略輻湊,以為天下少雙,海內寡二。及至連十餘城之守,任四千石之重,職事並廢,盜賊從橫,甚不稱在前時,何也?」壽王謝罪,因言其狀。

  後征入為光祿大夫侍中。丞相公孫弘奏言:「民不得挾弓弩。十賊彍弩,百吏不敢前,盜賊不輒伏辜,免脫者眾,害寡而利多,此盜賊所以蕃也。禁民不得挾弓弩,則盜賊執短兵,短兵接則眾者勝。以眾吏捕寡賊,其勢必得。盜賊有害無利,且莫犯法,刑錯之道也。臣愚以為禁民毋得挾弓弩便。」上下其議。壽王對曰:

  臣聞古者作五兵,非以相害,以禁暴討邪也。安居則以制猛獸而備非常,有事則以設守衛而施行陣。及至周室衰微,上無明王,諸侯力政,強侵弱,眾暴寡,海內抏敝,巧詐並生。是以知者陷愚,勇者威怯,苟以得勝為務,不顧義理。故機變械飾,所以相賊害之具不可勝數。於是秦兼天下,廢王道,立私議,滅《詩》、《書》而首法令,去仁恩而任刑戮,墮名城,殺豪桀,銷甲兵,折鋒刃。其後,民以耰鋤箠梃相撻擊,犯法滋眾,盜賊不勝,至於赭衣塞路,群盜滿山,卒以亂亡。故聖王務教化而省禁防,知其不足恃也。

  今陛下昭明德,建太平,舉俊才,興學官,三公有司或由窮巷,起白屋,裂地而封,宇內日化,方外鄉風,然而盜賊猶有者,郡國二千石之罪,非挾弓弩之過也。《禮》曰男子生,桑弧蓬矢以舉之,明示有事也。孔子曰:「吾何執,執射乎?」大射之禮,自天子降及庶人,三代之道也。《詩》雲「大侯既抗,弓矢斯張,射夫既同,獻爾發功」,言貴中也。愚聞聖王合射以明教矣,未聞弓矢之為禁也。且所為禁者,為盜賊之以攻奪也。攻奪之罪死,然而不止者,大奸之於重誅固不避也。臣恐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,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,是擅賊威而奪民救也。竊以為無益於禁奸,而廢先王之典,使學者不得習行其禮,大不便。

  書奏,上以難丞相弘。弘詘服焉。

  及汾陰得寶鼎,武帝嘉之,薦見宗廟,臧于甘泉宮。群臣皆上壽賀曰:「陛下得周鼎。」壽王獨曰非周鼎。上聞之,召而問之,曰:「今朕得周鼎,群臣皆以為然,壽王獨以為非,何也?有說則可,無說則死。」壽王對曰:「臣安敢無說!臣聞周德始乎後稷,長於公劉,大於大王,成于文、武,顯于周公,德澤上昭,天下漏泉,無所不通。上天報應,鼎為周出,故名曰周鼎。今漢自高祖繼周,亦昭德顯行,布恩施惠,六合和同。至於陛下,恢廓祖業,功德愈盛,天瑞並至,珍祥畢見。昔秦始皇親出鼎于彭城而不能得,天祚有德而寶鼎自出,此天之所以與漢,乃漢寶,非周寶也。」上曰:「善。」群臣皆稱萬歲。是日,賜壽王黃金十斤。後坐事誅。

  主父偃,齊國臨菑人也。學長短從橫術,晚乃學《易》、《春秋》、百家之言。游齊諸子間,諸儒生相與排儐,不容于齊。家貧,假貸無所得,北游燕、趙、中山,皆莫能厚,客甚困。以諸侯莫足游者,元光元年,乃西入關見衛將軍。衛將軍數言上,上不省。資用乏,留久,諸侯賓客多厭之,乃上書闕下。朝奏,暮召入見。所言九事,其八事為律令,一事諫伐匈奴,曰:

  臣聞明主不惡切諫以博觀,忠臣不避重誅以直諫,是故事無遺策而功流萬世。今臣不敢隱忠避死,以效愚計,願陛下幸赦而少察之。

  《司馬法》曰:「國雖大,好戰必亡;天下雖平,忘戰必危。」天下既平,天子大愷,春搜秋獮,諸侯春振旅,秋治兵,所以不忘戰也。且怒者逆德也,兵者兇器也,爭者末節也。古之人君一怒必伏屍流血,故聖王重行之。夫務戰勝,窮武事,未有不悔者也。

  昔秦皇帝任戰勝之威,蠶食天下,併吞戰國,海內為一,功齊三代。務勝不休,欲攻匈奴,李斯諫曰:「不可。夫匈奴無城郭之居,委積之守,遷徙鳥舉,難得而制。輕兵深入,糧食必絕;運糧以行,重不及事。得其地,不足以為利;得其民,不可調而守也。勝必棄之,非民父母,靡敝中國,甘心匈奴,非完計也。」秦皇帝不聽,遂使蒙恬將兵而攻胡,卻地千里,以河為境。地固澤鹵,不生五穀,然後發天下丁男以守北河。暴兵露師十有餘年,死者不可勝數,終不能逾河而北。是豈人眾之不足,兵革之不備哉?其勢不可也。又使天下飛芻挽粟,起于黃、腄、琅邪負海之郡,轉輸北河,率三十鐘而致一石。男子疾耕不足於糧餉,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。百姓靡敝,孤寡老弱不能相養,道死者相望,蓋天下始叛也。

  及至高皇帝定天下,略地于邊,聞匈奴聚代穀之外而欲擊之。禦史成諫曰:「不可。夫匈奴,獸聚而鳥散,從之如搏景,今以陛下盛德攻匈奴,臣竊危之。」高帝不聽,遂至代穀,果有平城之圍。高帝悔之,乃使劉敬往結和親,然後天下亡干戈之事。

  故兵法曰:「興師十萬,日費千金。」秦常積眾數十萬人,雖有覆軍殺將,系虜單于,適足以結怨深仇,不足以償天下之費。夫匈奴行盜侵驅,所以為業,天性固然。上自虞、夏、殷、周,固不程督,禽獸畜之,不比為人。夫不上觀虞、夏、殷、周之統,而下循近世之失,此臣之所以大恐,百姓所疾苦也。且夫兵久則變生,事苦則慮易。使邊境之民靡敝愁苦,將吏相疑而外市,故尉佗、章邯得成其私,而秦政不行,權分二子,此得失之效也。故《周書》曰:「安危在出令,存亡在所用。」願陛下孰計之而加察焉。

  是時,徐樂、嚴安亦俱上書言世務。書奏,上召見三人,謂曰:「公皆安在?何相見之晚也!」乃拜偃、樂、安皆為郎中。偃數上疏言事,遷謁事、中郎、中大夫。歲中四遷。

  偃說上曰:「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,強弱之形易制。今諸侯或連城數十,地方千里。緩則驕奢易為淫亂;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朔京師。今以法割削,則逆節萌起,前日朝錯是也。今諸侯子弟或十數,而適嗣代立,餘雖骨肉,無尺地之封,則仁孝之道不宣。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,以地侯之。彼人人喜得所願,上以德施,實分其國。必稍自銷弱矣。」於是上從其計。又說上曰:「茂陵初立,天下豪桀兼併之家,亂眾民,皆可徙茂陵,內實京師,外銷奸猾,此所謂不誅而害除。」上又從之。

  尊立衛皇后及發燕王定國陰事,偃有功焉。大臣皆畏其口,賂遺累千金。或說偃曰:「大橫!」偃曰:「臣結髮遊學四十餘年,身不得遂,親不以為子,昆弟不收,賓客棄我,我厄日久矣。丈夫生不五鼎食,死則五鼎亨耳!吾日暮,故倒行逆施之。」

  偃盛言朔方地肥饒,外阻河,蒙恬城以逐匈奴,內省轉輸戍漕,廣中國,滅胡之本也。上覽其說,下公卿議,皆言不便。公孫弘曰:「秦時嘗發三十萬眾築北河,終不可就,已而棄之。」朱買臣難詘弘,遂置朔方,本偃計也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