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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十二 司馬遷傳(2)


  上大夫壺遂曰:「昔孔子為何作《春秋》哉?」太史公曰:「余聞之董生:『周道廢,孔子為魯司寇,諸侯害之,大夫壅之。孔子知時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為天下儀錶,貶諸侯,討大夫,以達王事而已矣。』子曰:『我欲載之空言,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』《春秋》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經紀,別嫌疑,明是非,定猶與,善善惡惡,賢賢賤不肖,存亡國,繼絕世,補弊起廢,王道之大者也。《易》,著天地、陰陽、四時、五行,故長於變;《禮》,綱紀人倫,故長於行;《書》,記先王之事,故長於政;《詩》,記山川、溪穀、禽獸、草木、牝牡、雌雄,故長於風;《樂》,樂所以立,故長於和;《春秋》,辯是非,故長於治人。是故《禮》以節人,《樂》以發和,《書》以道事,《詩》以達意,《易》以道化,《春秋》以道義。撥亂世反之正,莫近於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文成數萬,其指數千。萬物之散聚皆在《春秋》。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。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。故《易》曰『差以豪氂,謬以千里』。故『臣弑君,子弑父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漸久矣』。有國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前有讒而不見,後有賊而不知。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守經事而不知其宜,遭變事而不知其權。為人君父者而不通於《春秋》之義者,必蒙首惡之名。為人臣子不通于《春秋》之義者,必陷篡弑誅死之罪。其實皆為善為之,而不知其義,被之空言不敢辭。夫不通禮義之指,至於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。夫君不君則犯,臣不臣則誅,父不父則無道,子不子則不孝:此四行者,天下之大過也。以天下大過予之,受而不敢辭。故《春秋》者,禮義之大宗也。夫禮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後;法之所為用者易見,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。」

  壺遂曰:「孔子之時,上無明君,下不得任用,故作《春秋》,垂空文以斷禮義,當一王之法。今夫子上遇明天子,下得守職,萬事既具,鹹各序其宜,夫子所論,欲以何明?」太史公曰:「唯唯,否否,不然。余聞之先人曰:『虙戲至純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堯、舜之盛,《尚書》載之,禮樂作焉。湯、武之降,詩人歌之。《春秋》采善貶惡,推三代之德,褒周室,非獨刺譏而已也。』漢興已來,至明天子,獲符瑞,封禪,改正朔,易服色,受命於穆清,澤流罔極,海外殊俗,重譯款塞,請來獻見者,不可勝道。臣下百官,力誦聖德,猶不能宣盡其意。且士賢能矣,而不用,有國者恥也;主上明聖,德不布聞,有司之過也。且餘掌其官,廢明聖盛德不載,滅功臣、賢大夫之業不述,墮先人所言,罪莫大焉。餘所謂述故事,整齊其世傳,非所謂作也,而君比之《春秋》,謬矣。」

  於是論次其文。十年而遭李陵之禍,幽於累絏。乃喟然而歎曰:「是餘之罪夫!身虧不用矣。」退而深惟曰:「夫《詩》、《書》隱約者,欲遂其志之思也。」卒述陶唐以來,至於麟止,自黃帝始。

  《五帝本紀》第一,《夏本紀》第二,《殷本紀》第三,《周本紀》第四,《秦本紀》第五,《始皇本紀》第六,《項羽本紀》第七,《高祖本紀》第八,《呂後本紀》第九,《孝文本紀》第十,《孝景本紀》第十一,《今上本紀》第十二。《三代世表》第一,《十二諸侯年表》第二,《六國年表》第三,《秦楚之際月表》第四,《漢諸侯年表》第五,《高祖功臣年表》第六,《惠景間功臣年表》第七,《建元以來侯者年表》第八,《王子侯者年表》第九,《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》第十。《禮書》第一,《樂書》第二,《律書》第三,《曆書》第四,《天官書》第五,《封禪書》第六,《河渠書》第七,《平准書》第八。《吳太伯世家》第一,《齊太公世家》第二,《魯周公世家》第三,《燕召公世家》第四,《管蔡世家》第五,《陳杞世家》第六,《衛康叔世家》第七,《宋微子世家》第八,《晉世家》第九,《楚世家》第十,《越世家》第十一,《鄭世家》第十二,《趙世家》第十三,《魏世家》第十四,《韓世家》第十五,《田完世家》第十六,《孔子世家》第十七,《陳涉世家》第十八,《外戚世家》第十九,《楚元王世家》第二十,《荊燕王世家》第二十一,《齊悼惠王世家》第二十二,《蕭相國世家》第二十三,《曹相國世家》第二十四,《留侯世家》第二十五,《陳丞相世家》第二十六,《絳侯世家》第二十七,《梁孝王世家》第二十八,《五宗世家》第二十九,《三王世家》第三十。《伯夷列傳》經一,《管晏列傳》第二,《老子韓非列傳》第三,《司與穰苴列傳》第四,《孫子吳起列傳》第五,《伍子胥列傳》第六,《仲尼弟子列傳》第七,《商君列傳》第八,《蘇秦列傳》第九,《張儀列傳》第十,《樗裡甘茂列傳》第十一,《穰侯列傳》第十二,《白起王翦列傳》第十三,《孟子荀卿列傳》第十四,《平原虞卿列傳》第十五,《孟嘗君列傳》第十六,《魏公子列傳》第十七,《春申君列傳》第十八,《范睢蔡澤列傳》第十九,《樂毅列傳》第二十,《廉頗藺相如列傳》第二十一,《田單列傳》第二十二,《魯仲連列傳》第二十三,《屈原賈生列傳》第二十四,《呂不韋列傳》第二十五,《刺客列傳》第二十六,《李斯列傳》第二十七,《蒙恬列傳》第二十八,《張耳陳餘列傳》第二十九,《魏豹彭越列傳》第三十,《黥布列傳》第三十一,《淮陰侯韓信列傳》第三十二,《韓王信盧綰列傳》第三十三,《田儋列傳》第三十四,《樊酈滕灌列傳》第三十五,《張丞相倉列傳》第三十六,《酈生陸賈列傳》第三十七,《傅靳崩阝成侯列傳》第三十八,《劉敬叔孫通列傳》第三十九,《季布欒布列傳》第四十,《爰盎朝錯列傳》第四十一,《張釋之馮唐列傳》第四十二,《萬石張叔列傳》第四十三,《田叔列傳》第四十四,《扁鵲倉公列傳》第四十五,《吳王濞列傳》第四十六,《魏其武安列傳》第四十七,《韓長孺列傳》第四十八,《李將軍列傳》第四十九,《衛將軍驃騎列傳》第五十,《平津主父列傳》第五十一,《匈奴列傳》第五十二,《南越列傳》第五十三,《閩越列傳》第五十四,《朝鮮列傳》第五十五,《西南夷列傳》第五十六,《司馬相如列傳》第五十七,《淮南衡山列傳》第五十八,《循吏列傳》第五十九,《汲鄭列傳》第六十,《儒林列傳》第六十一,《酷吏列傳》第六十二,《大宛列傳》第六十三,《遊俠列傳》第六十四,《佞幸列傳》第六十五,《滑稽列傳》第六十六,《日者列傳》第六十七,《龜策列傳》第六十八,《貨殖列傳》第六十九。

  惟漢繼五帝末流,接三代絕業。周道既廢,秦撥去古文,焚滅《詩》、《書》,故明堂、石室、金鐀、玉版圖籍散亂。漢興,蕭何次律令,韓信申軍法,張蒼為章程,叔孫通定禮儀,則文學彬彬稍進,《詩》、《書》往往間出。自曹參薦蓋公言黃、老,而賈誼、韓錯明申、朝,公孫弘以儒顯,百年之間,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。太史公仍父子相繼篡其職,曰:「於戲!余維先人嘗掌斯事,顯于唐、虞;至於周,複典之。故司馬氏世主天宮,至於餘乎,欽念哉!」網羅天下放失舊聞,王跡所興,原始察終,見盛觀衰,論考之行事,略三代,錄秦、漢,上記軒轅,下至於茲,著十二本紀;既科條之矣,並時異世,年差不明,作十表;禮樂損益,律曆改易,兵權、山川、鬼神,天人之際,承敝通變,作八書;二十八宿環北辰,三十輻共一轂,運行無窮,輔弼股肱之臣配焉,忠信行道以奉主上,作三十世家;扶義俶儻,不令己失時,立功名於天下,作七十列傳:凡百三十篇,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,為《太史公書》。序略,以拾遺補藝,成一家言,協《六經》異傳,齊百家雜語,臧之名山,副在京師,以俟後聖君子。第七十,遷之自敘雲爾。而十篇缺,有錄無書。

  遷既被刑之後,為中書令,尊寵任職。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遷書,責以古賢臣之義。遷報之曰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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