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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七 五行志(21)


 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,有星孛于東井,踐五諸侯,出河戍北率行軒轅、太微,後日六度有餘,晨出東方。十三日夕見西方,犯次妃、長秋、鬥、填,蜂炎再貫紫宮中。大火當後,達天河,除於妃後之域。南逝度犯大角、攝提,至天市而按節徐行,炎入市,中旬而後西去,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。穀永對曰:「上古以來,大亂之極,所希有也。察其馳騁驟步,芒炎或長或短,所曆奸犯,內為後宮女妾之害,外為諸夏叛逆之禍。」劉向亦曰:「三代之亡,攝提易方;秦、項之滅,星孛大角。」是歲,趙昭儀害兩皇子。後五年,成帝崩,昭儀自殺。哀帝即位,趙氏皆免官爵。徙遼西。哀帝亡嗣。平帝即位,王莽用事,追廢成帝趙皇后、哀帝傅皇后,皆自殺。外家丁、傅皆免官爵,徙合浦,歸故郡。平帝亡嗣,莽遂篡國。

  釐公十六年「正月戊申朔,隕石于宋,五。是月,六鶂退飛過宋都」。董仲舒、劉向以為,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。石,陰類;五,陽數;自上而隕,此陰而陽行,欲高反下也。石與金同類,色以白為主,近白祥也。鶂,水鳥,六,陰數;退飛,欲進反退也。其色青,青祥也,屬￿貌之不恭。天戒若曰,德薄國小,勿持炕陽,欲長諸侯,與強大爭,必受其害。襄公不寤,明年齊桓死,伐齊喪,執滕子,圍曹,為盂之會,與楚爭盟,卒為所執。後得反國,不悔過自責,復會諸侯伐鄭,與楚戰於泓,軍敗身傷,為諸侯笑。《左氏傳》曰:隕石,星也;鶂退飛,風也。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曰:「是何祥也?吉凶何在?」對曰:「今茲魯多大喪,明年齊有亂,君將得諸侯而不終。」退而告人曰:「是陰陽之事,非吉凶之所生也。吉凶繇人,吾不敢逆君故也。」是歲,魯公子季友、鄫季姬、公孫茲皆卒。明年,齊桓死,適庶亂。宋襄公伐齊行伯,卒為楚所敗。劉歆以為,是歲歲在壽星,其沖降婁,降婁,魯分野也,故為魯多大喪。正月,日在星紀,厭在玄枵。玄枵,齊分野也。石,山物;齊,大嶽後。五石象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,故為明年齊有亂。庶民惟星,隕于宋,象宋襄將得諸侯之眾,而治五公子之亂。星隕而鶂退飛,故為得諸侯而不終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,執於盂也。民反德為亂,亂則妖災生,言吉凶繇人,然後陰陽沖厭受其咎。齊、魯之災非君所致,故曰「吾不敢逆君故也」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距諫自強,茲謂卻行,厥異鶂退飛。適當黜,則鶂退飛。」

  惠帝三年,隕石綿諸,一。

 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,隕石雍,二,天晏亡雲,聲聞四百里。

 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,隕石梁國,六。

 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,隕石槁,四,肥累,一。

 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,隕石白馬,八。

 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,隕石杜衍,三。

  元延四年三月,隕石都關,二。

 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,隕石北地,十。其九月甲辰,隕石虞,二。

 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,隕石巨鹿,二。

  自惠盡平,隕石凡十一,皆有光耀雷聲,成、哀尤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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