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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七 五行志(11)


 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,山陽湖陵雨血,廣三尺。長五尺,大者如錢,小者如麻子。後二年,帝崩。王莽擅朝,誅貴戚丁、傅,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,與諸呂同象,誅死者少,雨血亦少。

  傳曰:「聽之不聰,是謂不謀,厥咎急,厥罰恒寒,厥極貧。時則有鼓妖,時則有魚孽,時則有豕禍,時則有耳屙,時則有黑眚黑祥。惟火沴水。」

  「聽之不聰,是謂不謀」,言上偏聽不聰,下情隔塞,則不能謀慮利害,失在嚴急,故其咎急也。盛冬日短,寒以殺物,政促迫,故其罰常寒也。寒則不生百穀,上下俱貧,故其極貧也。君嚴猛而閉下,臣戰慄而塞耳,則妄聞之氣發於音聲,故有鼓妖。寒氣動,故有魚孽。雨以龜以孽,龜能陸處,非極陰也;魚去水而死,極陰之孽也。于《易》,「坎」為豕,豕大耳而不聰察,聽氣毀,故有豕禍也,一曰,寒歲豕多死,及為怪,亦是也。及人,則多病耳者,故有耳屙。水色黑,故有黑眚黑祥。凡聽傷者病水氣,水氣病則火屙之。其極貧者,順之,其福曰富。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,庶征之恒寒。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,周之末世舒緩微弱,政在臣下,奧暖而已,故籍秦以為驗。秦始皇即位尚幼,委政太后,太后淫于呂不韋及嫪毒,封毒為長信侯,以太原郡為毒國,宮室苑囿自恣,政事斷焉。故天冬雷,以見陽不禁閉,以涉危害,舒奧迫近之變也。始皇即冠,毒懼誅作亂,始皇誅之,斬首數百級,大臣二十人,皆車裂以徇,夷滅其宗,遷四千余家于房陵。是歲四月,寒,民有凍死者。數年之間,緩急如此,寒奧輒應,此其效也。劉歆以為大雨雪,及未當雨雪而雨雪,及大雨雹,隕霜殺叔草,皆常寒之罰也。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有德遭險,茲謂逆命,厥異寒。誅過深,當奧而寒,盡六日,亦為雹,害正不誅,茲謂養賊,寒七十二日,殺蜚禽。道人始去茲謂傷,其寒物無霜而死,湧水出。戰不量敵,茲謂辱命,其寒雖雨物不茂。聞善不予,厥咎聾。」

  桓公八年「十月,雨雪」。周十月,今八月也,未可以雪,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之行,而桓有妒媢之心,夫人將殺,其象見也。桓不覺寤,後與夫人俱如齊而殺死。凡雨,陰也,雪又雨之陰也,出非其時,迫近象也。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,陰氣盛也。

  釐公十年「冬,大雨雪」。劉向以為,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,陰居陽位,陰氣盛也。《公羊經》曰「大雨雹」。董仲舒以為,公脅于齊桓公,立妾為夫人,不敢進群妾,故專一之象見諸雹,皆為有所漸脅也,行專一之政雲。

  昭公四年「正月,大雨雪」。劉向以為,昭取于吳而為同姓,謂之吳孟子。君行於上,臣非於下。又三家已強,皆賤公行,慢侮之心生。董仲舒以為季孫宿任政,陰氣盛也。

  文帝四年六月,大雨雪。後三歲,淮南王長謀反,發覺,遷,道死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夏雨雪,戒臣為亂。」

  景帝中六年三月,雨雪。其六月,匈奴入上郡取苑馬,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。明年,條侯周亞夫下獄死。

 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,大雨雪,民多凍死。是歲,淮南、衡山王謀反,發覺,皆自殺。使者行郡國,治黨與,坐死者數萬人。

  元鼎二年三月,雪,平地厚五尺。是歲,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,丞相嚴青翟坐與三長史謀陷湯,青翟自殺,三長史皆棄市。

 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,四月雨雪,關東十餘郡人相食。是歲,民不占緡線有告者,以半畀之。

 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,齊、楚地大雪,深五尺。是歲,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所告,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、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。博要斬,光、房棄市,御史大夫鄭弘坐免為庶人。成帝即位,顯伏辜,淮陽王上書冤博,辭語增加,家屬徙者複得還。

  建昭四年三月,雨雪,燕多死。穀永對曰:「皇后桑蠶以治祭服,共事天地宗廟,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,大寒雨雪,壞敗其功,以章不鄉。宜齋戒辟寢,以深自責,請皇后就宮,鬲閉門戶,毋得擅上。且令眾妾人人更進,以時博施。皇天說喜,庶幾可以得賢明之嗣。即不行臣言,災異俞甚,天變成形,臣民欲複捐身關策,不及事已。」其後許後坐祝詛廢。

  陽朔四年四月,雨雪,燕雀死。後十二年,許皇后自殺。

  定公元年「十月,隕霜殺菽」。劉向以為,周十月,今八月也。消卦為「觀」,陰氣未至君位而殺,誅罰不由君出,在臣下之象也。是時,季氏逐昭公,公死於外,定公得立,故天見災以視公也。釐公二年「十月,隕霜不殺草」,為嗣君微,失秉事之象也。其後卒在臣下,則災為之生矣。異故言草,災故言菽,重殺穀。一曰菽,草之難殺者也,言殺菽,知草皆死也;言不殺草,知菽亦不死也。董仲舒以為,菽,草之強者,天戒若曰,加誅于強臣。言菽,以微見季氏之罰也。

 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,隕霜殺草木。先是二年,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,欲襲單于,單于覺之而去。自是始征伐四夷,師出三十餘年,天下戶口減半。京房《易傳》曰:「興兵妄誅,茲謂亡法,厥災霜,夏殺五穀,冬殺麥。誅不原情,茲謂不仁,其霜,夏先大雷風,冬先雨,乃隕霜,有芒角。賢聖遭害,其霜附木不下地。佞人依刑,茲謂私賊,其霜在草根土隙間。不教而誅茲謂虐,其霜反在草下。」

 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,隕霜殺桑;九月二日,隕霜殺稼,天下大饑。是時,中書令石顯用事專權,與《春秋》定公時隕霜同應。成帝即位,顯坐作威福誅。

  釐公二十九年「秋,大雨雹」。劉向以為,盛陽雨水,溫暖而湯熱,陰氣脅之不相入,則轉而為雹;盛陰雨雪,凝滯而冰寒,陽氣薄之不相入,則散而為霰。故沸湯之在閉器,而湛於寒泉,則為冰,及雪之銷,亦冰解而散,此其驗也。故雹者陰脅陽也,霰者陽脅陰也,《春秋》不書霰者,猶月食也。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,遂專權自恣,將至於殺君,故陰脅陽之象見。釐公不寤,遂終專權,後二年殺子赤,立宣公。《左氏傳》曰:「聖人在上無雹,雖有不為災。」說曰:「凡物不為災不書,書大,言為災也。凡雹,皆冬之愆陽,夏之伏陰也。」

  昭公三年,「大雨雹」。是時季氏專權,脅君之象見。昭公不寤,後季氏卒逐昭公。

  元封三年十二月,雷雨雹,大如馬頭。宣帝地節四年五月,山陽濟陰雨雹如雞子,深二尺五寸,殺二十人,蜚鳥皆死。其十月,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,誅,霍皇后廢。

 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,楚國雨雹,大如斧,蜚鳥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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