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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十六 天文志(5)


 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,日食三十六,彗星三見,夜常星不見,夜中星隕如雨者各一。當是時,禍亂輒應,周室微弱,上下交怨,殺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。自是之後,眾暴寡,大並小。秦、楚、吳、粵,夷狄也,為強伯。田氏篡齊,三家分晉,並為戰國,爭於攻取,兵革遞起,城邑數屠,因以饑饉疾疫愁苦,臣主共憂患,其察禨祥候星氣尤急。近世二十諸候七國相王,言從橫者繼踵,而占天文者因時務論書傳,故其占驗鱗雜米鹽,亡可錄者。

  周卒為秦所滅。始皇之時,十五年間彗星四見,久者八十日,長或竟天。後秦遂以兵內兼六國,外攘四夷,死人如亂麻。又熒惑守心,及天市芒角,色赤如雞血。始皇既死,適、庶相殺,二世即位,殘骨肉,戮將相,太白再經天。因以張楚並興,失相跆籍,秦遂以亡。

  項羽救巨鹿,枉矢西流。枉矢所觸,天下之所伐射,滅亡象也。物莫直於矢,今蛇行不能直而枉者,執矢者亦不正,以象項羽執政亂也。羽遂合從,坑秦人,屠咸陽。凡枉矢之流,以亂伐亂也。

  漢元年十月,五星聚于東井,以曆推之,從歲星也。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。故客謂張耳曰:「東井秦地,漢王入秦,五星從歲星聚,當以義取天下。」秦王子嬰降于枳道,漢王以屬吏,寶器婦女亡所取,閉宮封門,還軍次於霸上,以候諸候。與秦民約法三章,民亡不歸必者,可謂能行義矣,天之所予也。五年遂定天下,即帝位。此明歲星之崇義,東井為秦之地明效也。

  三年秋,太白出西方,有光幾中,乍北乍南,過期乃入。辰星出四孟。是時,項羽為楚王,而漢已定三秦,與相距滎陽。太白出西方,有光幾中,是秦地戰將勝,而漢國將興也。辰星出四孟,易主之表也。後二年,漢滅楚。

  七年,月暈,圍參、畢七重。占曰:「畢、昴間,天街也;街北,胡也;街南,中國也。昴為匈奴,參為趙,畢為邊兵。」是歲高皇帝自將兵擊匈奴,至平城,為冒頓單于所圍,七日乃解。

  十二年春,熒惑守心。四月,宮車晏駕。

  孝惠二年,天開東北,廣十餘丈,長二十餘丈。地動,陰有餘;天裂,陽不足:皆下盛強將害上之變也。其後有呂氏之亂。

  孝文後二年正月壬寅,天欃夕出西南。占曰:「為兵喪亂。」其六年十一月,匈奴入上郡、雲中,漢起三軍以衛京師。其四月乙巳,水、木、火三合于東井。占曰:「外內有兵與喪,改立壬公。東井,秦也。」八月,天狗下樑野,是歲誅反者周殷長安市。其七年六月,文帝崩。其十一月戊戌,土、水合于危。占曰:「為雍沮,所當之國不可舉事用兵,必受其殃。一曰將覆軍。危,齊也。」其七月,火東行,行畢陽,環畢東北,出而西,逆行至昴,即南乃東行。占曰:「為喪死寇亂。畢、昴,趙也。」

  孝景元年正月癸酉,金、水合於婺女。占曰:「為變謀,為兵憂。婺女,粵也,又為齊。」其七月乙丑,金、木、水三合于張。占曰:「外內有兵與喪,改立王公。張,周地,今之河南也,又為楚。」其二年七月丙子,火與水晨出東方,因守鬥。占曰:「其國絕祀。」至其十二月,水、火合於鬥。占曰:「為淬,不可舉事用兵,必受其殃。」一曰:「為北軍,用兵舉事大敗。鬥,吳也,又為粵。」是歲彗星出西南。其三月,立六皇子為王,王淮陽、汝南、河間、臨江、長沙、廣川。其三年,吳、楚、膠西、膠東、淄川、濟南、趙七國反。吳、楚兵無至攻梁,膠西、膠東、淄川三國攻圍齊。漢遣大將軍周亞夫等戍止河南,以候吳、楚之敝,遂敗之。吳王亡走粵,粵攻而殺之,平陽侯敗三國之師于齊,咸伏其辜,齊王自殺。漢兵以水攻趙城,城壞,王自殺。六月,立皇子二人,楚元王子一人為王,王膠西、中山、楚。徙濟北為淄川王,淮陽為魯王,汝南為江都王。七月,兵罷。天狗下,占為「破軍殺將。狗,又守禦類也,天狗所降,以戒守禦。」吳、楚攻梁,梁堅城守,遂伏屍流血其下。

  三年,填星在婁,幾入,還居奎,奎,魯也。占曰:「其國得地為得填。」是歲魯為國。

  四年七月癸未,火入東並,行陰,又以九月己未入輿鬼,戊寅出。占曰:「為誅罰,又為火災。」後二年,有栗氏事。其後未央東闕災。

  中元年,填星當在觜觿,參,去居東井。占曰:「亡地,不乃有女憂。」其二年正月丁亥,金、木合於觜觿,為白衣之會。三月丁酉,彗星夜見西北,色白,長丈,在觜觿,且去益小,十五日不見。占曰:「必有破國亂君,伏死其辜。觜觿,梁也。」其五月甲午,金、木俱在東進。戊戌,金去木留,守之二十日。占曰:「傷成於戊。木為諸侯,誅將行于諸侯也。」其六月壬戌,蓬星見西南,在房南,去房可二丈,大如二鬥器,色白;癸亥,在心東北,可長丈所;甲子,在尾北,可六丈;丁卯,在箕北,近漢,稍小,且去時,大如桃。壬申去,凡十日。占曰:「蓬星出,必有亂臣。房、心間,天子宮也。」是時,梁王欲為漢嗣,使人殺漢爭臣袁盎。漢按誅梁大臣,斧戊用。梁王恐懼,布車入關,伏斧戊謝罪,然後得免。

  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,金、火合於虛,相去一寸。占曰:「為鑠,為喪。虛,齊也。」

  四年四月丙申,金、木合于東井。占曰:「為白衣之會。井,秦也。」其五年四月乙巳,水、火合於參。占曰:「國不吉。參,梁也。」其六年四月,梁孝王死。五月,城陽王、濟陰王死。六月,成陽公主死。出入三月,天子四衣白,臨邸第。

  後元年五月壬午,火、金合於輿鬼之東北,不至柳,出輿鬼北可五寸。占曰:「為鑠,有喪。輿鬼,秦也。」丙戌,地大動,鈴鈴然,民大疫死,棺貴,至秋止。

  孝武建元三年三月,有星孛于注、張,曆太微。幹紫宮,至於天漢。《春秋》「星孛于北斗,齊、宋、晉之君皆將死亂。」今星孛曆五宿,其後濟東、膠西、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殺,淮陽、衡山謀反而誅。

  三年四月,有星孛于天紀,至織女。占曰:「織女有女變,天幻為地震。」至四年十月而地動,其後陳皇后廢。

  六年,熒惑守輿鬼。占曰:「為火變,有喪。」是歲高園有火災,竇太后崩。

  元光元年六月,客星見於房。占曰:「為兵起。」其二年十一月,單于將十萬騎入武州,漢遣兵三十余萬以待之。

  元光中,天星盡搖,上以問候星者。對曰:「星搖者,民勞也。」後伐四夷,百姓勞于兵革。

  元鼎五年,太白入于天苑。占曰:「將以馬起兵也。」一曰:「馬將以軍而死耗。」其後以天馬故誅大宛,馬大死於軍。

  元鼎中,勞惑守南斗。占曰:「熒惑所守,為亂賊喪兵;守之久,其國絕祀。南斗,越分也。」其後越相呂嘉殺其王及太后,漢兵誅之,滅其國。

  元封中,星孛於河戍,占曰:「南戍為越門,北戍為胡門。」其後漢兵擊拔朝鮮,以為樂浪、玄菟郡。朝鮮在海中,越之象也;居北方,胡之域也。

  太初中,星孛於招搖。《星傳》曰:「客星守招搖,蠻夷有亂,民死君。」其後漢兵擊大宛,斬其王。招搖,遠夷之分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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