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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高帝紀(5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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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置酒雒陽南宮。上曰:「通侯諸將毋敢隱朕,皆言其情。吾所以有天下者何?項氏之所以先天下者何?」高起、王陵對曰:「陛下嫚而侮人,項羽仁而敬人。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,所降下者,因以與之,與天下同利也。項羽妒賢嫉能,有功者害之,賢者疑之,戰勝而不與人功,得地而不與人利,此其所以先天下也。」上曰:「公知其一,未知其二。夫運籌帷幄之中,決勝千里之外,吾不如子房;填國家,撫百姓,給餉饋,不絕糧道,吾不如蕭何;連百萬之眾,戰必勝,攻必取,吾不如韓信。三者皆人傑,吾能用之,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。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,此所以為我禽也。」群臣說服。 初,田橫歸彭越。項羽已滅,橫懼誅,與賓客亡入海。上恐其久為亂,遣使者赦橫,曰:「橫來,大者王,小者侯;不來,且發兵加誅。」橫懼,乘傳詣雒陽,未至三十裡,自殺。上壯其節,為流涕,發卒二千人,以上禮葬焉。 戍卒婁敬求見,說上曰:「陛下取天下與周異,而都雒陽,不便,不如入關,據秦之固。」上以問張良,良因勸上。是日,車駕西都長安。拜婁敬為奉春君,賜姓劉氏。 六月壬辰,大赦天下。 秋七月,燕王臧荼反,上自將征之。 九月,虜荼。詔諸侯王視有功者立以為燕王。荊王臣信等十人皆曰:「太尉長安侯盧綰功最多,請立以為燕王。」使丞相噲將兵平代地。 利幾反,上自擊破之。利幾者,項羽將。羽敗,利幾為陳令,降,上侯之潁川。上至雒陽,舉通侯籍召之,而利幾恐,反。 後九月,徙諸侯子關中。治長樂宮。 六年冬十月,令天下縣邑城。 人告楚王信謀反,上問左右,左右爭欲擊之。用陳平計,乃偽遊雲夢。十二月,會諸侯于陳,楚王信迎謁,因執之。詔曰:「天下既安,豪桀有功者封侯,新立,未能盡圖其功。身居軍九年,或未習法令,或以其故犯法,大者死刑,吾甚憐之。其赦天下。」田肯賀上曰:「甚善,陛下得韓信,又治秦中。秦,形勝之國也,帶河阻山,縣隔千里,持戟百萬,秦得百二焉。地勢便利,其以下兵于諸侯,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。夫齊,東有琅邪、即墨之饒,南有泰山之固,西有濁河之限,北有勃海之利,地方二千里,持戟百萬,縣隔千里之外,齊得十二焉,此東西秦也。非親子弟,莫可使王齊者。」上曰:「善。」賜金五百斤。上還至雒陽,赦韓信,封為淮陰侯。 甲申,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。詔曰:「齊,古之建國也,今為郡縣,其複以為諸侯。將軍劉賈數有大功,及擇寬惠修絜者,王齊、荊地。」春正月丙午,韓王信等奏請以故東陽郡、鄣郡、吳郡五十三縣立劉賈為荊王;以碭郡、薛郡、郯郡三十六縣立弟文信君交為楚王。壬子,以雲中、雁門、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信侯喜為代王;以膠東、膠西、臨淄、濟北、博陽、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;以太原郡三十一縣為韓國,徙韓王信都晉陽。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,其餘爭功,未得行封。上居南宮,從複道上見諸將往往耦語,以問張良。良曰:「陛下與此屬共取天下,今已為天子,而所封皆故人所愛,所誅皆平生仇怨。今軍吏計功,以天下為不足用遍封,而恐以過失及誅,故相聚謀反耳。」上曰:「為之奈何?」良曰:「取上素所不快,計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,先封以示群臣。」三月,上置酒,封雍齒,因趣丞相急定功行封。罷酒,群臣皆喜,曰:「雍齒且侯,吾屬亡患矣!」 上歸櫟陽,五日一朝太公。太公家令說太公曰:「天亡二日,土亡二王。皇帝雖子,人主也;太公雖父,人臣也。奈何令人主拜人臣!如此,則威重不行。」後上朝,太公擁彗,迎門卻行。上大驚,下扶太公。太公曰:「帝,人主,奈何以我亂天下法!」於是上心善家令言,賜黃金五百斤。夏五月丙午,詔曰:「人之至親,莫親于父子,故父有天下傳歸於子,子有天下尊歸於父,此人道之極也。前日天下大亂,兵革並起,萬民苦殃,朕親被堅執銳,自帥士卒,犯危難,平暴亂,立諸侯,偃兵息民,天下大安,此皆太公之教訓也。諸王、通侯、將軍、群卿、大夫已尊朕為皇帝,而太公未有號,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。」 秋九月,匈奴圍韓王信于馬邑,信降匈奴。 七年冬十月,上自將擊韓王信於銅鞮,斬其將。信亡走匈奴,其將曼丘臣、王黃共立故趙後趙利為王,收信散兵,與匈奴共距漢。上從晉陽連戰,乘勝逐北,至樓煩,會大寒,士卒墮指者什二三。遂至平城,為匈奴所圍,七日,用陳平秘計得出。使樊噲留定代地。 十二月,上還過趙,不禮趙王。是月,匈奴攻代,代王喜棄國,自歸雒陽,赦為合陽侯。辛卯,立子如意為代王。 春,令郎中有罪耐以上,請之。民產子,複勿事二歲。 二月,至長安。蕭何治未央宮,立東闕、北闕、前殿、武庫、大倉。上見其壯麗,甚怒,謂何曰:「天下匈匈,勞苦數歲,成敗未可知,是何治宮室過度也!」何曰:「天下方未定,故可因以就宮室。且夫天子以四海為家,非令壯麗亡以重威,且亡令後世有以加也。」上說。自櫟陽徙都長安。置宗正官以序九族。夏四月,行如雒陽。 八年冬,上東擊韓信余寇於東垣。還過趙,趙相貫高等恥上不禮其王,陰謀欲弑上。上欲宿,心動,問「縣名何?曰:「柏人。」上曰:「柏人者,迫於人也。」去弗宿。 十一月,令士卒從軍死者,為槥歸其縣,縣給衣衾棺葬具,祠以少牢,長吏視葬。十二月,行自東垣至。 春三月,行如雒陽。令吏卒從軍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複終身勿事。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劉氏冠。賈人毋得衣錦、繡、綺、穀、絺、紵、罽,操兵,乘騎馬。 秋八月,吏有罪未發覺者,赦之。 九月,行自雒陽至。淮南王、梁王、趙王、楚王皆從。 九年冬十月,淮南王、梁王、趙王、楚王朝未央宮。置酒前殿,上奉玉卮為太上皇壽,曰:「始大人常以臣亡賴,不能治產業,不如仲力。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?」殿上群臣皆稱萬歲,大笑為樂。 十一月,徙齊、楚大族昭氏、屈氏、景氏、懷氏、田氏五姓關中,與利田宅。 十二月,行如雒陽。 貫高等謀逆發覺,逮捕高等,並捕趙王敖下獄。詔敢有隨王,罪三族。郎中田叔、孟舒等十人自髡鉗為王家奴,從王就獄。王實不知其謀。 春正月,廢趙王敖為宣平侯。徙代王如意為趙王,王趙國。丙寅,前有罪殊死以下皆赦之。 二月,行自雒陽至。賢趙臣田叔、孟舒等十人,召見與語,漢廷臣無能出其右者。上說,盡拜為郡守、諸侯相。 夏六月乙未晦,日有食之。 十年冬十月,淮南王、燕王、荊王、梁王、楚王、齊王、長沙王來朝。 夏五月,太上皇後崩。秋七月癸卯,太上皇崩,葬萬年。赦櫟陽囚死罪以下。 八月,令諸侯王皆立太上皇廟于國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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