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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方泰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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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泰少粗獷,與諸惡少年群聚,遊逸無度,世祖以南康王故,特寬貰之。天嘉元年,詔曰:「南康王曇朗,出隔齊庭,反身莫測,國廟方修,奠饗須主,可以長男方泰為南康世子,嗣南康王。」後聞曇朗薨,於是襲爵南康嗣王。尋為仁威將軍、丹陽尹,置佐史。 太建四年,遷使持節、都督廣、衡、交、越、成、定、明、新、合、羅、德、宜、黃、利、安、建、石、崖十九州諸軍事、平越中郎將、廣州刺史。為政殘暴,為有司所奏,免官。尋起為仁威將軍,置佐史。 六年,授持節、都督豫章郡諸軍事、豫章內史。在郡不修民事,秩滿之際,屢放部曲為劫,又縱火延燒邑居,因行暴掠,驅錄富人,徵求財賄。代至,又淹留不還。至都,詔以為宗正卿,將軍、佐史如故。未拜,為禦史中丞宗元饒所劾,免官,以王還第。 十一年,起為甯遠將軍,直殿省。尋加散騎常侍,量置佐史。其年八月,高宗幸大壯觀,因大閱武,命都督任忠領步騎十萬,陳於玄武湖,都督陳景領樓艦五百,出於瓜步江,高宗登玄武門觀,宴群臣以觀之。因幸樂游苑,設絲竹會。仍重幸大壯觀,集眾軍振旅而還。是時方泰當從,啟稱所生母疾,不行,因與亡命楊鐘期等二十人,微服往民間,淫人妻,為州所錄。又率人仗抗拒,傷禁司,為有司所奏。上大怒,下方泰獄。方泰初但承行淫,不承拒格禁司,上曰不承則上刑,方泰乃投列承引。 於是兼禦史中丞徐君敷奏曰:「臣聞王者之心,匪漏網而私物,至治之本,無屈法而申慈。謹案南康王陳方泰宗屬雖遠,幸托葭莩,刺舉莫成,共治罕績。聖上弘以悔往,許其錄用,宮闈寄切,宿衛是屍。豈有金門旦啟,玉輿曉蹕,百司馳騖,千隊騰驤,憚此翼從之勞,亡興晨昏之請?翻以危冠淇上,袨服桑中,臣子之諐,莫斯為大,宜從霜簡,允置秋官。臣等參議,請依見事,解方泰所居官,下宗正削爵土。謹以白簡奏聞。」上可其奏。尋複本官爵。 禎明初,遷侍中,將軍如故。 三年,隋師濟江,方泰與忠武將軍南豫州刺史樊猛、左衛將軍蔣元遜領水軍于白下,往來斷遏江路。隋遣行軍元帥、長史高熲領船艦溯流當之,猛及元遜並降,方泰所部將士離散,乃棄船走。及台城陷,與後主俱入關。 隋大業中為掖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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