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元史 > 獻文六王傳 | 上頁 下頁
高陽王元雍


  高陽王雍字思穆,少俶儻不恒。孝文曰:「吾亦未能測此兒之深淺,然觀其任真率素,或年器晚成。」太和九年,封潁川王。或說雍待士以營聲譽,雍曰:「吾天子之子,位為諸王,用聲名何為?」改封高陽。後為相州刺史。帝誡曰:「為牧之道,亦易亦難。其身正,不令而行,故便是易;其身不正,雖令不從,故曰是難。」宣武初,遷冀州刺史。雍在二州,微有聲稱,入拜司州牧。帝時幸雍第,皆盡家人禮。遷司空,轉太尉,加侍中。尋除太保,領太尉、侍中如故。明帝初,詔雍入居太極西柏堂,諮決大政,給親信二十人。又詔雍為宗師,進太傅、侍中,領太尉公,別敕將作營國子學寺,給雍居之。領軍于忠擅權專恣,僕射郭祚勸雍出之,忠矯詔殺祚及尚書裴植,廢雍以王歸第。朝有大事,使黃門就諮訪之。忠尋複矯詔將殺雍,以問侍中崔光,拒之乃止。未幾,靈太后臨朝,出忠為冀州刺史。雍表暴忠罪,陳己不能匡正,請返私門。靈太后感忠保護之勳,不問其罪。除雍侍中、太師,領司州牧。

  雍表請王公已下賤妾悉不聽用織成錦繡、金玉珠璣,違者以違旨論;奴婢悉不得衣綾錦纈,止於縵繒而已;奴則布服,並不得以金銀為釵帶,犯者鞭一百。太后從之,而不能久也。詔雍乘步挽出入掖門,又以本官錄尚書事,朝晡侍講。明帝覽政,詔雍乘車出入大司馬門,進位丞相。又詔依齊郡順王簡太和故事,朝訖引坐,特優拜伏之禮。總攝內外,與元叉同決庶政。歲祿粟至四萬石,伎侍盈房,榮貴之盛,昆弟莫及。

  元妃盧氏薨後,更納博陵崔顯妹,欲以為妃。宣武初以崔顯世號東崔,地寒望劣,難之,久乃聽許。延昌已後,疏棄崔氏,別房幽禁,僅給衣食而已。未幾,崔暴薨,多雲雍毆殺也。靈太后許賜其女伎,未及送之。雍遣其閹豎丁鵝,自至宮內,料簡四人,冒以還第。太后責其專擅,追停之。孝莊初,于河陰遇害。贈假黃鉞、相國,諡文穆。

  雍識懷短淺,又無學業,雖位居朝首,不為時情所推。自熙平以後,朝政褫落。及清河王懌之死,元叉專政,天下大責歸焉。

  嫡子泰,字昌,頗有時譽,位太常卿,與雍同時遇害。贈太尉公、高陽王,諡曰文。子斌襲。

  斌字善集,曆位侍中、尚書左僕射。斌美儀貌,性寬和,居官重慎,頗為齊文襄愛賞。齊天保初,准例降爵為高陽縣公,拜右光祿大夫。二年,從文宣討契丹還,至白狼河,以罪賜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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