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北史 > 景穆十二王傳 | 上頁 下頁 |
南安王拓跋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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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安王楨,皇興二年封。孝文時,累遷長安鎮都大將、雍州刺史。楨性忠謹。其母疾篤,憂毀異常,遂有白雉遊其庭前。帝聞其致感,賜帛千匹以褒美之。征赴講武,引見於皇信堂,戒之曰:「公孝行著於私庭,令問彰于邦國,既國之懿親,終無貧賤之慮。所宜慎者略有三事:一者恃親驕矜,違禮僭度;二者傲慢貪奢,不恤政事;三者飲酒遊逸,不擇交友。三者不去,患禍將生。」而楨不能遵奉,後乃聚斂肆情。孝文以楨孝養聞名內外,特加原恕,削除封爵,以庶人歸第,禁錮終身。 以議定遷都,複封南安王,為鎮北大將軍、相州刺史。帝餞楨于華林都亭,詔並賦詩。不能者,並可聽射,當使武士彎弓,文人下筆。帝送楨下階,流涕而別。太和二十年五月,至鄴。上日,暴雨大風,凍死者數十人。楨又以旱,祈雨於群神。鄴城有石季龍廟,人奉祀之。楨告神像雲:「三日不雨,當加鞭罰。」請雨不驗,遂鞭像一百。是月,疽發背薨,諡曰惠。及恒州刺史穆泰謀反,楨知而不告。雖薨,猶追奪爵封,國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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