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北史 > 景穆十二王傳 | 上頁 下頁
元遙


  太興弟遙,字太原,有器望。以左衛將軍從孝文南征,賜爵饒陽男。宣武初,遭所生母憂,表請解任。詔以餘尊所厭,不許。明帝初,累遷左光祿大夫,仍領護軍。

  時冀州沙門法慶既為妖幻,遂說勃海人李歸伯。歸伯合家從之,招率鄉人,推法慶為主。法慶以歸伯為十住菩薩、平魔軍司、定漢王,自號大乘。殺一人者為一住菩薩,殺十人者為十住菩薩。又合狂藥,令人服之,父子兄弟不相知識,唯以殺害為事。刺史蕭寶夤遣兼長史崔伯驎討之,敗於煮棗城,伯驎戰沒。凶眾遂盛,所在屠滅寺舍,斬戮僧尼,焚燒經像,雲:「新佛出世,除去眾魔。」詔以遙為使持節、都督北征諸軍事,討破之。禽法慶,並其妻尼惠暉等。斬法慶,傳首京師;後禽歸伯,戮于都市。

  初,遙大功昆弟皆是景穆之孫,至明帝而本服絕,故除遙等屬籍。遙表曰:

  竊聞聖人所以南面而聽天下,其不可得變革者,則親也尊也。四世而緦服窮,五世而袒免,六世而親屬竭矣。去茲以往,猶系之以姓而弗別,綴之以食而弗殊。又《律》雲議親者,非唯當世之屬親,曆謂先帝之五世。謹尋斯旨,將以廣帝宗,重磐石。先皇所以變茲事條,為此別制者,太和之季,方有意于吳、蜀;經始之費,慮深在初;割減之起,暫出當時也。且臨淮王提分屬籍之始,高祖賜帛三千疋,所以重分離。樂良王長命亦賜縑二千疋,所以存慈眷。此皆先朝殷勤克念,不得已而然者也。

  古人有言,「百足之蟲,至死不僵」者,以其輔己者眾。臣誠不欲妄親太階,苟求潤屋,但傷大宗一分,則天子屬籍不過十數人而已。在漢諸王之子,不限多少,皆列土而封,謂之曰侯;至於魏、晉,莫不廣胙河山,稱之曰公者,蓋惡其大宗之不固,骨肉之恩疏矣。

  臣去皇上雖是五世之遠,於先帝便是天子之孫。高祖所以國秩祿賦,複給衣食,後族唯給其賦,不與衣食者,欲以別外內,限異同也。今諸廟之感,在心未忘;行道之悲,倏然已及。其諸封者,身亡之日,三年服終,然後改奪。今朝廷猶在遏密之中,便議此事,實用未安。

  詔付尚書博議以聞。尚書令任城王澄、尚書左僕射元暉奏同遙表,靈太后不從。卒,諡曰宣公。

  遙弟恒,字景安,粗涉書史。恒以《春秋》之義,為名不以山川,表求改名芝。曆位太常卿、中書監、侍中。後於河陰遇害,贈太傅、司徒公,諡曰宣穆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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