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斛斯政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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斛斯恢,散騎常侍,新蔡郡公。子政嗣。 政明悟有器幹,隋開皇中,以軍功授儀同,甚為楊素所禮。大業中,位尚書兵曹郎,漸見委遇。玄感兄弟,俱與之交。遼東之役,兵部尚書段文振卒,侍郎明雅複以罪廢,帝彌屬意於政。尋遷兵部侍郎。稱為幹理。玄感之反,政與通謀,及玄縱等亡歸,亦政之計。及帝窮玄縱黨與,政亡奔高麗。明年,帝複東征,高麗請和,遂送政。鎖至京師以告廟,左翊衛大將軍宇文述請變常法行刑,帝許之。以出金光門,縛之於柱,公卿百僚,並親擊射。臠其肉,多有啖者,然後烹焚,揚其骨灰。 ※ 斛斯椿弟元壽,性剛毅諒直,武力過人,彎弓兩石,左右馳射。曆位吏部尚書,封桑乾縣伯。孝武踐阼,進爵為公,除豫州刺史。及車駕西巡,為部下所殺。贈司空公,諡曰景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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