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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椿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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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播弟椿。椿字延壽,本字仲考,孝文賜改焉。性寬謹。為內給事,與兄播並侍禁闈。後為中部法曹,折訟公正,孝文嘉之。及文明太后崩,孝文五日不食。椿諫曰:「聖人之禮,毀不滅性,從陛下欲自賢於萬代,其若宗廟何!」帝感其言,乃一進粥。轉授宮輿曹少卿,加給事中,出為豫州刺史,再遷梁州刺史。 初,武興王楊集始降于齊,自漢中而北,規復舊土。椿貽書集始,開以利害。集始執書對使者曰:「楊使君此書,除我心腹疾。」遂來降。尋以母老解還。後兼太僕卿。 秦州羌呂苟兒、涇州屠各陳瞻等反,詔椿為別將,隸安西將軍元麗討之。賊守峽自固。或謀伏兵斷其出入,待糧盡攻之。或雲斬山木,從火焚之。椿曰:「並非計也。賊深竄,正避死耳。今宜勒三軍勿更侵掠,賊必謂見險不前,心輕我軍,然後掩其不備,可一舉而平。」乃緩師。賊果出掠,仍以軍中驢馬餌之。銜枚夜襲,斬瞻傳首。入正太僕卿。 初,獻文世有蠕蠕萬餘戶降附,居於高平、薄骨律二鎮。太和末叛走,唯有一千餘家。太中大夫王通、高平鎮將郎育等求徙置淮北,防其後叛。詔椿徙焉。椿上書,以為裔不謀夏,夷不亂華,是以先朝居之荒服之間,正欲悅近來遠。今新附者眾,若舊者見徙,新者必不安,愚謂不可。時八坐不從,遂於濟州緣河居之。及冀州元愉之難,果悉浮河赴賊,所在鈔掠,如椿所策。後除朔州刺史。在州為廷尉奏椿前為太僕卿,招引百姓,盜種牧田三百四十頃,依律處刑五歲。尚書邢巒據正始別格,奏罪應除名,注籍盜門,同籍合門不仕。宣武以親律既班,不宜雜用舊制,詔依斷,以贖論。後除定州刺史。 自道武平中山,多置軍府,以相威攝。凡有八軍,軍各配兵五千,食祿主帥軍各四十六人。自中原稍定,八軍之兵漸割南戍,一軍兵才千余,然主帥如故,費祿不少。椿表罷四軍,減其主帥百八十四人。椿在州,因修黑山道餘功,伐木私造佛寺,役兵,為禦史所劾,除名。 後累遷為雍州刺史,進號車騎大將軍、儀同三司。尋以本官加侍中,兼尚書右僕射,為行台,節度關西諸將。遇暴疾,頻啟乞解,詔許之,以蕭寶夤代為刺史、行台。 椿還鄉里,遇子昱將還京師,使陳寶夤賞罰雲為,不依常憲,恐有異心。昱還,面啟明帝及靈太后,並不納。及寶夤邀害禦只中尉酈道元,猶上表自理,稱為椿父子所謗。 建義元年,為司徒。永安初,進位太保,加侍中,給後部鼓吹。元顥入洛,椿子昱為顥禽。又椿弟順、順子仲宣、兄子侃、弟子遁並從駕河內,為顥嫌疑。以椿家世顯重,恐失人望,未及加罪。時人助其憂,或勸椿攜家避禍。椿曰:「吾內外百口,何處逃竄?正當坐任運耳。」 莊帝還宮,椿上書頻請歸老,詔聽服侍中服,賜朝服一襲、八尺床帳、幾、杖,不朝,乘安車,駕駟馬,給扶,傳詔二人,仰所在郡縣四時以禮存問安否。椿奉辭于華林園,帝下御座,執手流淚曰:「公先帝舊臣,實為元老。但高尚其志,決意不留,既難相違,深用淒切。」椿亦歔欷,欲拜,帝親執不聽。賜以絹布,給羽林衛送。群公百寮餞于城西張方橋,行路觀者莫不稱歎。椿臨行,誡子孫曰: 我家入魏之始,即為上客。自爾至今,二千石方伯不絕,祿恤甚多。於親姻知故吉凶之際,必厚加贈襚;來往賓寮,必以酒肉飲食,故六姻朋友無憾焉。國家初,丈夫好服彩色。吾雖不記上谷翁時事,然記清河翁時服飾。恒見翁著布衣韋帶,常自約敕諸父曰:「汝等後世若富貴於今日者,慎勿積金一斤、彩帛百匹已上,用為富也。」不聽興生求利,又不聽與勢家作婚姻。至吾兄弟,不能遵奉。今汝等服乘漸華好,吾是以知恭儉之德,漸不如上也。又吾兄弟,若在家,必同盤而食;若有近行,不至,必待其還。亦有過中不食,忍饑相待。吾兄弟八人,今存者有三,是故不忍別食也。又願畢吾兄弟,不異居異財。汝等眼見,非為虛假。如聞汝等兄弟,時有別齋獨食者。此又不如吾等一世也。吾今日不為貧賤,然居住舍宅,不作壯麗華飾者,正慮汝等後世不賢,不能保守之,將為勢家所奪。 北都時,朝法嚴急。太和初,吾兄弟三人並居內職:兄在高祖左右,吾與津在文明太后左右。于時口敕,責諸內官,十日仰密得一事,不列便大嗔嫌。諸人多有依敕密列者,亦有太后、高祖中間傳言構間者。吾兄弟自相誡曰:「今忝二聖近臣,居母之間難,宜深慎之。又列人事,亦何容易,縱被嗔責,勿輕言。」十餘年中,不嘗言一人罪過。時大被嫌責,答曰:「臣等非不聞人語,正恐不審,仰誤聖聽,以是不敢言。」於後終以不言。蒙賞及二聖間言語,終不敢輒爾傳通。太和二十一年,吾從濟州來朝,在清徽堂豫宴。高祖謂諸貴曰:「北京之日,太后嚴明,吾每得杖。左右因此有是非言。和朕母子者,唯楊播兄弟。」遂舉爵賜兄及我酒。汝等脫若萬一蒙明主知遇,宜深慎言語,不可輕論人惡也。吾自惟文武才藝、門望姻援不勝他人。一旦位登侍中、尚書,四曆九卿,十為刺史,光祿大夫、儀同、開府、司徒、太保,津今複為司空者,正由忠謹慎口,不嘗論人之過,無貴無賤,待之以禮,以是故至此耳。聞汝等學時俗人,乃有坐待客者,有驅馳勢門者,有輕論人惡者;及見貴勝則敬重之,見貧賤則慢易之,此人行之大失,立身之大病也。汝家仕皇魏以來,高祖以下乃有七郡太守、三十二州刺史,內外顯職,時流少比。汝等若能存禮節,不為奢淫驕慢,假不勝人,足免尤誚,足成名家。吾今年始七十五,自惟氣力,尚堪朝覲天子,所以孜孜求退者,正欲使汝等知天下滿足之議,為一門法耳,非是苟求千載之名。汝等能記吾言,吾百年後終無恨矣。 椿還華陰。逾年,為爾朱天光所害,時人莫不怨痛之。太昌初,贈太師、丞相、都督、冀州刺史。子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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