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寇俊傳


  俊字祖俊。性寬雅,幼有識量,好學強記。性又廉恕,不以財利為心。家人曾賣物與人,而利得絹一匹。俊於後知之,乃曰:「得財失行,吾所不取。」訪主還之。以選為孝文帝挽郎,除奉朝請。大乘賊起,燕、趙擾亂,俊參護軍事東討,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。累遷司空府主簿。時靈太后臨朝,減食祿官十分之一,造永寧佛寺,令俊典之。資費巨萬,主吏不能欺隱。寺成,又極壯麗。靈太后嘉之,除左軍將軍。孝昌中,朝議以國用不足,乃置鹽池都將,秩比上郡。前後居職者多有侵隱,乃以俊為之,仍主簿。

  永安初,華州人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。長史以椿勢貴,皆言椿直,欲以田給椿。俊曰:「史底窮人,楊公橫奪其地,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,見使雷同,未敢聞命。」遂以地還史底。孝莊帝后知之,嘉俊守正不撓,拜司馬;其附椿者鹹責焉。

  二年,出為梁州刺史。人俗荒獷,多為盜賊。俊乃令郡縣為立庠序,勸其耕桑,敦以禮讓。數年之中,風俗頓革。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,繼日板築。琰之屢擾疆場,邊人患之。俊遣長史杜林道攻克其城,並禽琰之。琰之即梁大將景宗之季弟也。於是梁人懼焉。屬魏室多故,州又僻遠,梁人知無外援,遂大兵頓魏興,志圖攻取。俊撫厲將士,人思效命。梁人知其得眾心也,弗之敢逼。俊在州清苦,不事產業,其子等並徒步而還。吏人送俊,留連於道,久之乃得出界。

  大統三年,東魏授俊洛州刺史,俊因此乃謀歸闕。五年,將家及親屬四百口入關,拜秘書監。時軍國草創,墳典散逸,俊始選置令史,抄集經籍,四部群書,稍得周備。加鎮東將軍,封安西縣男。十七年,加散騎常侍,遂稱篤疾,不復朝覲。恭帝三年,賜姓若口引氏。孝閔帝踐阼,進爵為子。武成元年,進驃騎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。

  俊年齒雖高,而志識未衰。教授子孫,必先典禮。明帝尚儒重德,特欽賞之,數加思賜,思與相見。俊不得已,乃入朝,帝與同席而坐,顧訪洛陽故事。俊身長八尺,須鬢皓然,容止端詳,音韻清朗。帝與之談論,不覺屢為之前膝。及俊辭還,帝親執其手,曰:「公年德俱尊,朕所欽尚。乞言之事,所望於公。宜數相見,以慰虛想。」以禦輿令於帝前乘出。顧謂左右曰:「如此事,唯積善者可以致之。何止見重於今,亦將傳之萬古。」時人咸以為榮。卒年八十二。武帝嘆惜之,贈本官,加冀定瀛三州諸軍事、冀州刺史,諡曰元。

  俊篤于仁義,期功之中有孤幼者,衣食豐約,並與之同。少為司徒崔光所知,光命其子勵與俊結友。俊每造光,常清談移日。小宗伯盧辯以俊業行俱崇,待以師友之禮。每有閒暇,輒詣俊宴語彌日。恒謂人曰:「不見安西君,煩憂不遣。」其為通人所敬重如此。

  子奉,位至儀同大將軍、順陽郡守、洵州刺史、昌國縣公。

  奉弟顒,少好學,最知名。居喪哀毀。位儀同大將軍,掌朝、布憲、典祀下大夫,小納言,濩澤郡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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