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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訢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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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訢,字元盛,小名真奴,范陽人也。曾祖產,產子績,二世知名于慕容氏。父崇,馮跋吏部尚書、石城太守。車駕至和龍,崇率十餘郡歸降,太武甚禮之,呼曰李公。為北幽州刺史、固安侯。卒,諡曰襄侯。訢母賤,為諸兄所輕。崇曰:「此子之生,相者言貴,吾每觀,或未可知。」遂使入都為中書學生。太武幸中書學,見而異之,指謂從者曰:「此小兒終效用於朕之子孫。」因識眄之。帝舅陽平王杜超有女,將許貴戚,帝曰:「李訢後必官達,益人門戶,可以妻之。」遂勸成婚。南人李哲常言訢必當貴達。杜超之死也,帝親哭三日。訢以超女婿,得在喪位出入。帝指謂左右曰:「觀此人舉動,豈不異於眾也?必為朕家幹事臣。」訢聰敏機辯,強記明察。初,李靈為文成博士,詔崔浩選中書學生器業優者為助教。浩舉其弟子箱子與盧度世、李敷三人應之。給事高讜子祐、尚書段霸兒侄等以為浩阿党其親戚,言于景穆。以浩為不平,聞之于太武。太武意在訢,曰:「雲何不取幽州刺史李崇老翁兒?」浩對曰:「前亦言訢合選,但以其先行在外,故不取之。」帝曰:「可待訢還,箱子等罷之。」遂除中書助教、博士,入授文成經。 文成即位,訢以舊恩親寵,遷儀曹尚書,領中秘書,賜爵扶風公。贈其母孫氏為容城君。帝顧群臣曰:「朕始學之歲,情未能專;既總萬機,溫習靡暇。是故儒道實有闕焉。豈惟予咎,抑亦師傅之不勤。所以爵賞仍隆,蓋不遺舊也。」訢免冠拜謝。出為相州刺史。為政清簡,百姓稱之。訢上疏求於州郡各立學官,使士望之流,衣冠之胄,就而受業。其經藝通明者,上王府。書奏,獻文從之。以訢政為諸州之最,加賜衣服。自是遂有驕矜自得之志,受納人財物,商胡珍寶。兵人告言。尚書李敷與訢少長相好,每左右之。或有勸以奏聞,敷不許。獻文聞訢罪狀,檻車征訢,拷劾抵罪。敷兄弟將見疏斥,有司諷以中旨嫌敷兄弟之意,令訢告列敷等隱罪,可得自全。訢深所不欲,且弗之知也,乃謂其女婿裴攸曰:「吾與李敷,族世雖遠,情如一家。在事既有此勸,昨來引簪自刺,以帶自絞,而不能致絕。且亦不知其事。」攸曰:「何為為他死?敷兄弟事釁可知。有馮闌者,先為敷殺,其家切恨之。但呼闌弟問之,足可知委。」訢從其言。又趙郡範標具列敷兄弟事狀,有司以聞,敷坐得罪。詔列訢貪冒應死,以糾李敷兄弟,故免。百鞭髡刑,配為廝役。 訢之廢也,平壽侯張讜見訢,與語,奇之。謂人曰:「此佳士也,終不久屈。」未幾而複為太倉尚書,攝南部事。用范標陳策計,令千里之外,戶別轉運,詣倉輸之。使所在委滯,停延歲月。百姓競以貨賂,各求在前,於是遠近大為困弊。道路群議曰:「畜聚斂之人,未若盜臣。」訢弟左軍將軍璞謂訢曰:「範標善能降人以色,假人以辭,未聞德義之言,但有勢利之說。聽其言也甘,察其行也賊,所謂諂諛讒慝,貪冒奸佞。不早絕之,後悔無及。」訢不從,彌信之,腹心事皆以告標。訢既寵于獻文,參決軍國大議,兼典選舉,權傾內外,百寮莫不曲節以事之。標以無功起家拜盧奴令。 獻文崩,訢遷司空,進爵范陽公,出為侍中、鎮南大將軍、開府儀同三司、徐州刺史。范標知文明太后之忿訢,又知內外疾之,太和元年,希旨告訢外叛。文明太后征訢至京師,言其叛狀。訢曰:「無之。」引標證訢。訢言:「爾妄雲知我,吾又何言!雖然,爾不顧餘之厚德,而忍為此,不仁甚矣。」標曰:「公德于標,何若李敷之德於公?公昔忍於敷,標今敢不忍公乎?」訢慨然曰:「吾不用璞言,自貽伊戚,萬悔于心,何嗟及矣!」遂見誅。 璞字季直,性惇厚,多識人物。賜爵宜陽侯,太常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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