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慕容契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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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曜弟子契,輕薄無檢。太和初,以名家子擢為中散,遷宰官中散。南安王楨有貪暴之響,遣中散閭文祖詣長安察之。文祖受楨金寶之賂,為楨隱而不言。事發,太后引見群臣,謂曰:「前論貪清,皆雲克修。文祖時亦在中,後竟犯法。以此言之,人心信不可知。」孝文曰:「卿等自審不勝貪心者,聽辭位歸第。」契進曰:「小人之心無定,而帝王之法有常。以無恒之心奉有常之法,非所克堪。乞垂退免。」帝曰:「契若知心不可常,即知貪之惡矣,何為求退?」遷宰官令,賜爵定陶男。後卒于都督、朔州刺史,諡曰克。 初,慕容氏破後,種族仍繁。天賜末,頗忌而誅之。時有免者,不敢複姓,皆以輿為氏。 延昌末,詔復舊姓。而其子女先入掖庭者,猶號慕容,特多於他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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