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北史 | 上頁 下頁
周孝閔帝宇文覺紀


  孝閔皇帝諱覺,字陀羅尼,文帝第三子也。母曰元皇后。大統八年,生於同州。七歲封略陽郡公。時善相者史元華見帝,退謂所親曰:「此公子有至貴相,但恨不壽耳。」

  魏恭帝三年三月,命為安定公世子。四月,拜大將軍。十月乙亥,文帝崩。丙子,世子嗣位為太師、大塚宰。十二月丁亥,魏帝詔以岐陽地封帝為周公。庚子,詔禪位於帝曰:「予聞皇天之命不于常,惟歸於德。故堯授舜,舜授禹,時宜也。天厭我魏邦,垂變以告,惟爾罔弗知。予雖不明,敢弗龔天命,格有德哉。今踵唐、虞舊典,禪位於周,庸佈告爾焉。」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:「諮爾周公,帝王之位弗常,有德者受命,時乃天道。予式時庸,荒求于唐、虞之彝踵,曰我魏德之終舊矣。我邦小大罔弗知,今其可亢怫于天道而不歸有德歟。時用詢謀,僉曰:公昭考文公,格勳德於天地,丕濟黔黎。洎公,又躬宣重光。故玄象徵見於上,謳訟奔走於下,天之歷數,用實在焉,予安敢弗若。是以欽祗聖典,遜位於公。公其享茲天命,保有萬國,可不慎歟。」魏帝臨朝,遣戶部中大夫、濟北公元迪致皇帝璽綬。帝固辭,公卿百辟勸進,太史陳祥瑞,乃從之。是日,魏帝遜位於大司馬府。

  ※

  元年春正月,天王即位,柴燎告天,朝百官于路門。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,皇妣為文後,大赦。封魏帝為宋公。是日,槐裡獻赤雀。百官奏議曰:「帝王之興,罔弗更正朔,明受之於天,革人視聽也。逮于尼甫,稽諸陰陽,雲行夏之時,後王所不易。今魏曆告終,周室受命;以木承水,實當行錄;正用夏時,式遵聖道。惟文王誕玄氣之祥,有黑水之讖,服色宜尚烏。制曰:「可。」以大司徒、趙郡王李弼為太師;以大宗伯、南陽公趙貴為太傅、大塚宰;以大司馬、河內公獨孤信為太保;以大宗伯、中山公護為大司馬;以大將軍甯都公毓、高陽公達奚武、武陽公豆盧甯、小司冠陽平公李遠、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禪、小宗伯魏安公尉迥等並為柱國。壬寅,祀圓丘。詔曰:「予本自神農,其於二丘,宜作厥主。始祖獻侯,啟土遼海,配南北郊;文考德符五運,受天明命,祖於明堂,以配上帝。」癸卯,祀方丘。甲辰,遂祭太社。初除市門稅。乙巳,享太廟。丁未,會于乾安殿,班賞各有差。戊申,詔有司分命使者,巡察風俗,求人得失,禮餼高年,恤於鰥寡。辛亥,祀南郊。壬子,立王后元氏。辛酉,享太廟。癸亥,親耕籍田。

  二月癸酉朔,朝日於東郊。戊寅,祭太社。丁亥,柱國、楚國公趙貴謀反,伏誅。太保獨孤信罪免。甲午,以大司空、梁國公侯莫陳崇為太保;大司馬、晉國公護為大塚宰;柱國、博陵公賀蘭禪為大司馬;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司寇;大將軍、化政公宇文貴為柱國。

  三月己酉,衛國公獨孤信賜死。癸亥,省六府士員三分之一。

  夏四月壬申,降死罪已下囚。壬午,謁成陵。丁亥,享太廟。五月己酉,帝將觀漁于昆明池,博士姜頃諫,乃止。

  秋七月壬寅,帝聽訟於右寢,多所哀宥。辛亥,享太廟。八月戊辰,祭太社。辛未,降死罪已下囚。甲午,詔二十四軍舉賢良。九月庚申,改太守為郡守。

  帝性剛果,忌晉公護之專。司會李植、軍司馬孫恒以先朝佐命,入侍左右,亦疾護權重,乃與宮伯乙鳳、賀拔提等潛請帝誅護,帝許之。又引宮伯張先洛。先洛以白護,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,恒為潼州刺史。鳳等更奏帝,將召群臣入,因此誅護。先洛又白之。時小司馬尉綱總統宿衛兵。護乃召綱入殿中,詐呼鳳等論事,以次執送護弟,並誅之。綱乃罷禁兵,帝無左右,獨在內殿,令宮人執兵自守。護遣大司馬賀蘭祥逼帝遜位,貶為略陽公,遂幽于舊邸。月餘日,以弑崩,時年十六。植、恒等亦遇害。

  及武帝誅護後,乃詔曰:「故略陽公至德純粹,天姿秀傑。屬魏詐告終,寶命將改,謳歌允集,歷數攸歸。上協蒼靈之慶,下昭後祗之錫。而禍生肘腋,釁起蕭牆;白武噬驂,蒼鷹集殿;幽辱神器,弑酷乘輿;冤結生靈,毒流宇縣。今河海登清,氛沴消蕩;追尊之禮,宜崇徽號。」遣太師、蜀國公迥於南郊,上諡曰孝閔皇帝,陵曰靜陵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