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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


  白素和白奇偉兩人不由自主,各自發出一下呻吟聲來,面色蒼白──他們的這種情形,看在殷大德的眼中,自然大是奇訝,連聲問:「兩位怎麼了?」

  白奇偉和白素互望了一眼,都知道,若是要別人講出實情來,自己就先不能向別人隱瞞甚麼。所以白素道:「殷先生,實不相瞞,家父一直提都不肯提有關我們母親的事。我們明查暗訪,完全不能獲得絲毫線索,只知道家父曾有四川之行,三年之後回來,已多了我們兄妹兩人。」

  殷大德聽到這裏,也聳然動容,大聲道:「我說我不會認錯人,是不是?他明明就是陽光土司,是我的救命恩人,可是他為甚麼不肯認?」

  白素兄妹深深吸了一口氣,這個問題,他們自然不會有答案,但是他們隱約也有了一點概念,事情多半和自身母親的秘密有關,也就是說,他們找到殷大德,算是找對人了。

  他們一齊搖頭:「請你告訴我們,那時,你必然曾見過我們的母親。」

  殷大德卻搖頭:「不,我未曾見過令堂。」

  白素叫了起來:「怎麼會?你見過我,而我那時,出世才兩天?」

  殷大德站了起來,握著紫金藤杖,來回走了幾步,又向那小個子作了一個手勢,小個子動作極快,一下子就斟了三杯酒,分別送給三人,神態十分恭敬。他用來給白素兄妹的杯子是普通的瓷杯,給殷大德的是一隻看來黑黝黝的碗,也看不清是甚麼所製,也說不定又是甚麼罕有的寶物。而酒,是從一個很古舊的粗竹筒中倒出來的,那和極現代化的陳設不是很配合。白素細心,看到那小個子在斟完了酒之後,對竹筒邊上的幾滴酒,用手指沾了,放進口中吮著手指,而他的眼光,一直盯著杯中的酒看,一副饞涎欲滴的樣子。而那種酒,也確然芬香撲鼻。

  儘管這時白素自己心亂如麻,可是也注意到了這些細節,所以,當殷大德舉起杯來,向他們祝酒之際,她向那小個子一指:「何不請這位也來一杯?」

  殷大德聽了,先是一呆,然後笑了起來:「他想這一天,可想了很久了。」說著,他向那小個子說了一句話,小個子才一聽,一臉充滿了不相信的神情,眼睛急速地眨著,但隨即發出了一下低呼,先一轉身,來到了白素的面前,向白素行了一個相當古怪的禮,接著,又向白奇偉行了一禮,這才再向殷大德行禮,走過去,老實不客氣,倒了滿滿一大杯,走到一角落,蹲了下來,捧著杯,慢慢喝著,向白素望來之時,仍然一臉的感激之色。

  殷大德笑道:「這個,是苗人特釀的,我和苗疆一直有聯繫,這種酒,用一種稀有的果子釀製,十分難得,每年我也只有一竹筒。他是倮倮人,知道這種酒強壯筋骨,大有好處,所以這時滿心歡喜。」

  白奇偉趁機道:「這位好俊的身手,幾天前我曾領教過,他是──」

  白奇偉這時只此一問,不但可以把自己日前的行為揭過去,再提起也不會尷尬,而且也可以打聽一下那小個子的來歷,實是一舉兩得。

  不過殷大德搖頭:「他是甚麼來歷,我也不知道,他跟我多年,是我那次死裏逃生之後不久,也是一個土司,推薦給我的,他忠心無比,只是──」

  他說到這裏,遲疑了一下,並沒有再說下去,想是那小個子有甚麼缺點,他不想說了。

  白素喝了一口酒,只覺得異香滿口,十分舒暢,白奇偉又道:「當時的情形──」

  殷大德雙手捧著酒碗,緩緩轉動著,望著金黃色的酒,道:「當時,正是天下大亂的時候,雖然是蠻荒邊遠之地,也受到了天下大亂的影響,一方面勢如破竹,節節取勝,另一方面,兵敗如山倒,有陣前棄械投降,倒戈相向的,有帶了敗兵,四處流竄的,敗象已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,唉,真是氣數。」

  白素兄妹兩人,想不到他會從「天下大亂」說起,不約而同,一起咳了一聲,以示抗議。

  殷大德道:「我的遭遇,以及我能和陽光土司見面,和時局變易,兵荒馬亂,大有關係,兩位請聽我的從頭說起,稍安毋躁。」

  白素兄妹感到有點不好意思,自然只有連聲答應。

  殷大德又沉默了片刻,才道:「令尊曾問我,在雲南營商,是不是和『土』有關,確然,我那時的商務,就是以煙土為主。」

  關於那時候,煙土(鴉片)的販賣情形,白素兄妹倒知之甚詳,自然都是從小聽父親和父執輩說起的。雲南出上好的鴉片,稱為「雲土」,不但經由向東的販毒路線,運到外國去,也經由向西的路線,運到中原來。

  長期以來,由於販賣鴉片的利潤太深厚,人人眼紅,所以一直控制在有勢力者的手中,幫會、官吏、軍隊等等的強勢,結合起來。當然也少不了有利害衝突時,要浴血爭奪。

  所以,一個人若能以鴉片為商務,那麼,其人的身份,必然十分複雜了。殷大德伸手在自己的臉上,抹了一下:「我由於和一個國家的皇族,十分稔熟,所以專替他們販賣,江湖上知道這個關係,所以都給我幾分薄面。」

  兄妹兩人都一樣的態度,十分淡然置之,並不大驚小怪,以免主人難堪。

  殷大德又道:「那一次,我帶了三個伙計,六匹健馬,帶的是三百斤上好的熟土,準備運出國境去。雖然一直來,各處關節打通,都沒有甚麼岔子,可是一切總還是小心為上,按照慣例,晚上搭營過夜之前,由帶隊的把貨物,找一個隱蔽之處,妥為收藏。」

  由於鴉片等於是黃澄澄的金子,白花花的銀子,所以在販運途中,沿途遭了搶奪的事情,也時有發生。下手搶奪的,自然都是窮兇極惡的作奸犯科之徒,為了不暴露身份,也為了不被失了貨物的人尋仇,所以下手十分殘忍,不但越貨,而且殺人,不但殺人,而且絶不留一個活口。

  販運鴉片的馬隊,一上了路,就等於把自己的性命在作賭注,當然,他們也有保護自己的法子,例如配備精良的武器,重金聘用亡命之徒來作保鑣,等等。

  劫匪若是在白天下手,雙方若是勢均力敵,自然不免有一場惡鬥,若是強弱懸殊,那自然是弱肉強食,在蠻荒的窮山惡水之間,哪裏還有甚麼公理天道可言?

  而到了晚上,要應付劫匪,就加倍困難,販貨者在明,搶劫者在暗,防不勝防,說不定甚麼時候,劫匪自黑暗之中,撲了出來,先下手為強,把人全都殺了,搶了貨物遠走高飛,就算派人放哨站崗,也一樣作用不大。

  所以販貨者想出了一個辦法,入黑紮營之前,由帶隊者一個人,把貨收藏在隱蔽之處──蠻荒的山嶺,山勢險峻,山洞又多又深,又十分曲折,原始林木參天,草叢又高又密,隱蔽之處十分多,而所帶的貨,一般也不過兩三百斤,要藏起來,十分容易,而要找,卻又困難之至。

  這是一個很好的辦法,劫匪一現身,若是把人全打死了再說,十之八九,找不到貨物何在,只是白白殺了人,得不到好處。所以久而久之,劫匪也就不敢一上來就趕盡殺絶。

  在這樣的情形下,劫匪一出現,雙方自然決鬥,若是匪方勝了,那情形就十分慘烈,必然要拷問出鴉片所收藏的地點來。

  殺人不眨眼的匪徒,為了要知道鴉片的下落,甚麼樣的手段用不出來?人類相殘的本領,在所有生物之上,斬手斷足,挖眼去鼻,還是最輕的,開膛破肚,活剝人皮,是匪徒在得不到貨物之後,惱怒之餘的報復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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