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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三


  兩人一起點頭,神情表示佩服──「哥倫布的雞蛋」是一個人所皆知的比喻,自然不必詳加解釋了。

  穆秀珍打開艙門,機艙之內,確然只能供一人乘坐。她約略向我解釋了一下各種設備的性能。

  飛行的原理不變,我相信對操縱它,並無難處,比較複雜的是跟蹤系統。穆秀珍詢問了附在鷹足上的訊號發射的頻率,在儀器上略作調整,就對紅綾道:「可以讓鷹起飛了!」

  紅綾撫著鷹身,說了一番話──這番話實在很孩子氣,很好笑,可是我們都沒有笑。

  紅綾對那鷹道:「乖乖地帶著那些東西,回到你主人那裡去,我知道你會很辛苦,但是你主人正等著用那些東西,很著急了。你一路上要小心,別惹是生非,以致誤了大事!懂了嗎?」

  那鷹居然引頸作聲,以示牠「懂了。」紅綾一振手臂,那鷹立時沖霄而去。

  穆秀珍指著一幅螢幕,螢幕上正有一行一行的字閃現出來,穆秀珍驚嘆:「飛行的時速竟然達六十公里!」

  我道:「那還是在升高的階級,還可以更快!」

  穆秀珍道:「我已設定和目標的距離是半公里──」

  她停了一停,用詢問的目光望向我,我想了一想:「還可以再近一些,兩百公尺。」

  穆秀珍又按動了一下制紐,然後雙手一攤:「一切都由電腦控制,目標快,它快:目標慢,它慢,需要高速的時候,機身兩邊的翼會自動張開,座位頂上是食物和食水,長時間跟蹤,中途有可以降落之處,不妨降落休息兩三小時。」

  她不但吩咐得詳細,而且,還極頑皮地學紅綾對鷹說話的口吻:「一路上要小心,別惹是生非,以致誤了大事!」不過她再頑皮,也不敢說最後的「懂了嗎」三個字,而且在一說完之後,立時抱頭吐舌,奔了開去。

  我注意到鷹的飛行速度正在提高,已到了八十公里。但跟蹤的範圍既然是五百公里,我時間充裕,不必著急。我先大大地伸了一個懶腰,然後輕吻白素一下,大是感嘆:「好久沒有這樣出動了!」

  紅綾則對我可以「遠征」,表示十分羨慕。穆秀珍在一旁,看出了她的心意,握住了她的手,大聲道:「跟蹤一頭鷹,有什麼好玩,鷹飛行那麼慢,悶也悶死了。來,我帶你去做好玩的事!」

  紅綾一聽,大是雀躍。白素搖頭:「天下大亂,不知何處何人,時運不濟,要倒大霉了!」

  穆秀珍行事率性,紅綾更是不知天高地厚。兩人加在一起,闖大禍的機會,自然極高。我對白素的話,也有同感,但是我相信,當時,白素也好,我也罷,都是說說而已,絶不曾料到她們兩人真的一連串的行動,做出了不少事來。穆秀珍所說「去做更好玩的事」,原來在那時,已有了具體的內容,不是說著玩的。

  穆秀珍並且也向戈壁沙漠道:「關於那張書桌,你們不妨和四哥、老五他們聯絡一下。一人計短,二人計長,說不定有辦法──」

  兩人一直在怏怏不樂,聽了穆秀珍的話之後,也沒精打采,只是順口應了一聲。

  我坐進了機艙,門自動關上,按下了一個掣鈕,旋轉葉寧靜地轉動,機已冉冉上升──這玩意,真像是神怪小說中創造的法寶一樣。

  由於是電腦控制,會自動追蹤目標,所以我根本不必做什麼,我望著螢幕,目標已在三十公里之外,飛行速度是時速九十公里。自動追蹤的目的,是和目標保持二百公尺的距離,所以要追上去。

  這時,我約略計算了一下:「上次,那鷹飛走,過了八天才回來,鷹的體力極強,可以假設牠一天飛行十二小時,那麼,一天可以飛行一千公里,八天是來回八千公里,鷹主人遠在四千公里之外?」

  當然,這只是十分粗略的計算,氣流、鷹飛行的持續力等等因素,都沒有計算在內。

  但約略可知,鷹主人是在三千到四千公里之外。

  鷹在向西北偏西飛,如果方向不變的話,三千公里可以飛到西藏。或印度、或阿富汗、四千公里,可以飛到波斯(伊朗)去了。

  那位倫三德異人,若真是波斯人的話,那麼,目的地是波斯,自然大有可能。

  我又自然而然,想起穆秀珍在知道了異人是波斯人之後的反應。那使我相信,她至少曾見過一個波斯人,並且曾發生一些事。

  只不過現在我一點別的線索都沒有,自然也無法憑空臆測。

  不多久,和目標已逐漸接近,等到固定在二百公尺時,自機艙望出去,肉眼可見──不但可以見到鷹,更可以見到鷹足上金光閃耀。

  雖然,我知道飛機有反雷達探測的「隱形」設備,但由於飛行高度不到二千公尺,所以被發現的可能很大,一旦被飛越地區的軍事力量發現,就會相當麻煩,所以我十分留心周遭的環境──當然,就算有了麻煩,以這飛機的性能來說,要溜之大吉,是輕而易舉的事,但也妨礙了跟蹤的工作了。

  我出發的時候,已經是下午時分,所以接下來,就是黃昏,面前紅霞奪目,壯而無儔。不多久,天色便黑了下來,我注意到了目標的飛行高度正在降低,而且在原地盤旋,我知道那是鷹兒在覓食,進食之後,牠會找地方憩息,等第二天天明,再行起飛。

  而恰好,我的下方是一個小山谷,看來很是幽靜,就算山谷中有些居民,但小飛機可以做到起飛降落時,幾乎寂靜無聲的地步,只要離民居遠一些,也不會被人發覺。

  一切果如我所料,當飛機停在山谷之後,目標距離我約有六百公尺,也靜止不動。

  我下了機,在附近走了一會,無法確知那是什麼所在,四周幽靜之至,天色全黑,最近的亮光,只怕也在一公里之外。我找到了一塊大石作倚靠,抱膝而坐,膝上放著帶來的一小瓶烈酒,不時喝上一口,讓烈酒在體內化為一股熱流,順血管流動。

  夜相當涼,天上繁星點點,我頓時感到天地之大和人的渺小。

  環境很容易影響人的思緒,我這時的情形,就是如此,我感到人的渺小,超乎我平時所瞭解的程度。

  人自稱是萬物之靈,自然在很多方面,都凌駕於其他的生物之上,但是若說對自然環境的適應,那就排名最末,連蟻都不如。

  像現在,我跟蹤的鷹,就可以憑藉本能,翱翔萬里。我卻要依靠尖端科技,才能跟隨,與之相較,誰高誰低,也很明白了!

  思緒一下子扯了開去,忽然又想到,理論上來說,人的視覺能力,並沒有距離的限制,可是隔得太遠的物體,由於變得微小,所以也就看不到了。

  這時,這遙望所及的星空,雖然看來遼闊無比,但是單憑肉眼,能看出去多遠?用距離的單位「光年」來計算,不會超過四位數字。就算極目以望,能看出一萬光年,那對整個宇宙來說,又算得了什麼?

  而迷失在宇宙中的原振俠,究竟是在宇宙的哪一個角落?想起來令人心寒,難怪連神通廣大之極的女巫之王,也說絶無可能把他找出來。

  而等他自己出現的機會,也幾乎等於零!

  永遠的迷失,永遠的飄流,永遠不知在何處─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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