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倪匡 > 鬼怪故事廿五 | 上頁 下頁
怪狗


  狗,不知從什麼時候起,被稱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。奇的是,狗的種類數以百種,但對主人的忠心如一。人和狗之間的故事極多,有感人的,有有趣的,又有淒怨無比的,但似乎怪異的不是很多。

  這則「怪狗」小故事,並不是說狗的本身怪,怪是怪在──

  還是看故事吧。

  ***

  在寵物店工作的他注意這小女孩好幾天了。從這小女孩第一天出現時他就注意到了,主要原因,是因為那小女孩的長相十分討人喜歡。

  小女孩大約七八歲,很瘦弱,什麼都是小小的,小臉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,小小的兩條細長的辮子,使她看來細細巧巧,有一種不是很實在的感覺。

  小女孩一來,就站在那隻籠子前,怔怔地看著籠子中那隻小沙皮狗。

  這是令他注意她的另一個原因,由於小女孩盯著那隻小狗時的神態是那麼專注,所以他知道,這小女孩和那隻沙皮狗會成為好朋友,這一點,熟悉狗性的他自然也可以從那小沙皮狗的眼神中看出來,人和狗,有異樣的投契。

  一般來說,小女孩很少會喜歡形狀古怪、一身粗皮打摺,看起來終日愁眉苦臉,連帶令牠的眼神也有異樣憂鬱感的沙皮狗的。可是那小女孩卻顯然對這小沙皮狗入了迷,開始一兩天還只是站在鐵籠前怔怔地看著,看上很久,一動不動。

  第三天起,她伸出她小小的手,輕輕地去觸摸那小沙皮狗的頭部,小沙皮狗也發出嗚嗚的聲音來,甚至伸出舌頭來舔她的小手。

  他看著這情景,覺得很感人,走過去,開了口:「小妹妹,喜歡這小狗?」

  小女孩用力點著頭,以致她的髮辮前後晃動著,神情看來極其堅決。他笑:「叫妳爸爸來買,買回去養,這小狗會成為妳最好的朋友!」

  小女孩咬了咬嘴唇,又點了點頭,眼神有點閃爍,忽然低下頭去,怯生生問:「要是我……不買,可以天天來看牠……只是看看?」

  他點頭:「當然可以,不過,這種狗很多人買,過兩天叫人買走了,妳就看不到牠了!」

  他所說的話是實情,可是當他看到自己的話,害得小女孩眼中淚花亂轉時,他覺得自己做了錯事,可是又不知如何向一個小女孩表示歉意。

  他忙又補充了一句:「還是叫妳爸爸買吧,買回去,永遠是妳的。」

  小女孩忽然嘆了一聲,那麼小的小女孩,嘆起氣來,竟然像大人一樣。當天,她又看了一會,逗著小狗玩,他還特地將小狗自籠中捉出來,給小女孩抱了一會,小女孩的臉上,充滿了感激的神情。

  第二天,小女孩在該來的時候沒有來,他倒也未曾在意,可是到了店快打烊的時候,小女孩急急奔了過來,進了店堂,又轉身向外招手,跟著進來的,是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,小女孩指著那小沙皮狗,男人一副不耐煩的神色,問:「這小狗,多少錢?」

  他說了價錢──已經壓低了,他希望小女孩得到那隻狗,而且他在那男人的神情上,看出這宗生意,根本做不成。果然,那男人一聽,就大聲罵小女孩:「妳聽到了沒有?賣了妳也不值那麼多!」然後,他又咕噥了一句:「到銀行去搶,錢來得更容易!」

  他年紀輕,於是忍著氣:「這種象牙白色的純種沙皮狗是很貴的,要不是這隻小狗肚子上有一大塊棕色,要是純白的話,三倍價錢也不夠!」

  這時,小沙皮狗正橫躺著,可以看到牠肚子上,確實有人手掌大小的一塊,是深棕色的,小女孩正伸手進去,在牠的肚子上輕輕搔著。

  男人已經吆喝了起來:「走!走!走!」一面喝,一面去扯小女孩,小女孩的身子那麼瘦弱,幾乎一下子就給那男人提了起來,小沙皮狗陡然站起來,發出了吠叫聲,他也有點脾氣,喝:「對小女孩,別用暴力!讓她自己走!」

  那男人鬆開手,轉過頭,向他望來,他盡量使自己心平氣和:「你女兒很喜歡這小狗,這種狗不難養,你多少錢才肯買?」

  那男人「哼」了一聲:「送給我,我也養不起!」

  他說著,就扯了小女孩離開了店堂,令他悵然良久。第二天小女孩又來了,他把小狗放出來和小女孩一起玩,同時告訴小女孩:「這狗,我不賣給人,一直到妳再也不想見牠!」

  小女孩細瘦的手臂,圍住了他的頸子,在他的臉頰上親了一下。

  事情就這樣定了,寵物店是他的家族事業,家族事業中還有相當具規模的狗場,留下一頭狗不出售,不會有人理會。

  小女孩幾乎每天來,習以為常了。他和小女孩也漸漸熟悉起來,知道小女孩就在附近住,正在唸三年級,八歲,他把她當自己的小妹妹。

  日子一天天過去,小狗一天天長大,小女孩也一天天長大,他仍然在打理著寵物店,專心一致。

  時間過得飛快,轉眼十年,小女孩變成大女孩了,他第一次吃驚地感到小女孩忽然間那麼大了!沙皮狗也老了,動作有點蹣跚。

  他有點難以再把她當小女孩了,十年前,相差十二歲,一個是大人,一個是小孩,十年後,看起來,卻是一對很登對的年輕伴侶。

  她告訴他,中學畢業了,無法再上學,她要去投考一個什麼訓練班,他還取笑她:「狗有訓練班,人也要訓練麼?」她溫柔地笑,依然那麼細巧,十分古典。

  她果然考取了那個什麼訓練班,接下來的兩三年,她的照片在各種場合下出現,她的名字常被人掛在口邊。她演的古裝戲,從電視到電影,誰看了都讚好。

  她變得很忙很忙,可是不論怎麼忙,只要一有空,她一定來看那隻沙皮狗,有時一個人來,有時由不同的豪華轎車送她來。

  他曾很正式地提出:「現在,妳環境不同了,可以把狗帶回去養了!」

  她考慮得很認真,但終於搖頭:「不好,你也喜歡牠,我不能獨佔牠,讓你難過。」

  他默默不語,他自然喜歡那頭狗,他對那頭狗的感情,甚至十分異樣──把對她的感情也融合起來,注入了對狗的感情之中。

  他從來也未曾對她表示過半分自己的感情,她也一直沒有說什麼,只是兩個人,有時中間隔著狗,會互相凝視好一會,連眼睛也不眨一眨。

  然後,在她的演藝生涯如日中天的時候,她突然宣佈結婚,記者怎麼追新聞,也追不出她和他的戀愛經過來。她下決定,是那天她忽然雙臂勾住了他的頸,在他臉頰親一下:「我真笨,狗是我們兩個人的,我們結婚,不就可以兩個人都和狗在一起了嗎?」

  他呆了半晌,當然不是拒絶,而是被快樂震呆了。

  新婚之夜,她鑽進他的懷中,問:「你知道為什麼小時候一見那隻狗,我就不肯走?」

  他搖頭,她神情嬌羞,掀起絲質的睡衣,袒露了她誘人的腹部,在欺霜賽雪的白嫩皮膚上,有一塊深棕色的胎記,形狀大小和沙皮狗腹際的一模一樣──那沙皮狗就躺在床邊,是有得印證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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