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倪匡 > 鬼怪故事廿五 | 上頁 下頁 |
怪遊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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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什麼時候開始懂得遊戲的?只怕已不可考了。而人在懂得遊戲之後,究竟曾發明創造了多少種遊戲,自然也無從查稽。因為人人皆可以發明創造一種遊戲出來,問題是這種遊戲是不是好玩,是不是有人肯去玩而已。而人類不斷在追求新的事物,也就不斷有新的遊戲被創造發明,會有止境嗎?當然不會,這種情形,會一直持續下去,除非有一天,忽然之間,人類都不想再玩遊戲了! 但,什麼遊戲都不玩了,又何嘗不是一種新遊戲? *** 他並不屬於他們這一群。 所謂「他們這一群」,可以說是社會上得天獨厚的一群,要成為「他們這一群」中的一份子,有幾個條件是必備的。首先,家庭環境上佳──絶非開了一家小工廠,一家小商店就自名什麼家族之類的小商人,而是真正的豪富。其次,本身的學問知識、學歷風度,是真正拿得出來的世界水準,絶不是什麼大財主的獨生子,受過兩年野雞大學的教育那種。第三,每個人的外型,不論男女,都在他們獨有的氣質襯托之下,與眾不同,不論俊醜,總之他們是他們,普通人是普通人。第四,他們最鄙視的一類人,是那種明明不夠資格,但是用盡了方法,想擠進「他們這一群」之中的一大批人,那一大批人,包括了和三流明星拍一張照就唯恐天下不知的所謂「公子哥兒」在內。 他們看不起的人,受盡了他們的奚落和輕視,可是人大約天生是有賤骨頭或是賤筋的,越是遭人鄙視,越是狗顛屁股地去起勁奉承,甚至,有的還不惜用盡方法,去陪他們玩他們的遊戲。 他,就是並不屬於他們這一群,而又努力想成為他們這一群的一份子的一個。 他,在旁人看來,也算是很不錯了,家裡有著幾家商店,規模雖然不大,也可稱殷實。上一代也拚命在向上擠,弄了一些小銜頭掛掛,所以每隔上一個來月,在報紙上不經眼的地位上,也有一兩次名字出現的機會──如果他大擺一次筵席,那麼他的名字在報上,還頗能熱鬧一陣子。 他對自己的家世也很滿意,開口「我家」,閉口「我家」,他也有不錯的學歷,美國不知道哪一州的什麼地方的一家大學,他上代又請了幾次客,報上也居然曾有過他「學成歸來」的相片。 「學成歸來」之後,這種環境的人,學的不管是什麼,結果是一樣的,哪怕他學的是原子物理,只要他家開的是牙膏廠,他也就心安理得,做其牙膏廠的董事總經理,而將來是準備當牙膏廠的董事長的。 就是這樣的一個人,當然不夠資格成為「他們這群人」,但是,卻最有資格成為想擠進「他們這群人」中間的候補者。 「他們這群人」其實並不排斥外來者,如果有新加入的,他們大表歡迎,但必須是自然而然可以成為他們中的一份子的,硬來的,就比較麻煩,他們也不會在表面上表示厭惡,只是略出點難題,好令識趣者知難而退,例如忽然幾個人之間閒談起:「今冬到歐洲去,不知道住那裡好!」 那次,他正在旁邊,一聽,炫耀兼討好的機會來了,所以忙不迭道:「我家在日內瓦湖邊租了一層公寓,有兩千多呎,專用來度假用的,反正我家人不常去,你要去住的話,只管事先告訴我!」 講話的那人用冷冷的眼光望了他三秒鐘,然後又用冷冷的聲音道:「謝謝!」然後又問原來說話的對象說:「家裡三座古堡都在維修,本來卡蘿琳說她那裡倒還可以,可惜她母親才車禍喪生,又不好去打擾她──」 他只好在一旁,張大了口,讓口水沾著發燒的喉嚨流下去,連吞嚥口水的聲音都不敢發出來了。 然後,人家又天南地北地閒聊著,上至天文,下至地理,他一句也搭不上腔。忽然他覺得自己要發點言了,不然會給人家看不起的,他清了下喉嚨:「我在大學學工商管理的時候,家裡說,要對家裡的本行多加注意──」 他的話給一個人高聲打斷,那人不是在對他說話,而是在對另一個人說:「喂,認識你幾年了,你家裡究竟是做什麼生意的?」 另一人笑著:「說真的,不知道!」 他乾笑著,搭上一句:「這……怎可能?」 另一人仍然笑著:「就是不知道,生意一直都是下人打理的。誰耐煩去理那種事!」 他倒居然有點羞恥之心,感到自己受到了明顯的鄙視,氣血上湧,臉也居然紅了起來。又清了一下喉嚨:「那你們是幹什麼的?」 他們笑了起來:「玩,玩各種各樣的遊戲。你有什麼新遊戲?還是想參加我們的?」 他一挺脖子:「好,參加!什麼遊戲,怎麼玩?」 他們中的一個來到他的面前,盯著他。他十分不喜歡那個人目光之中那種輕視的樣子,所以,他努力把自己的身子挺得更直。 那人道:「玩殺人。」 他陡然怔了一怔,殺人也玩得的嗎?他不禁有點雙眼發直。而那在他面前的人還在繼續著:「殺人的方法要新,殺人的經過要公開,殺人的事件要轟動,殺人之後,要根本不受法律的制裁!」 他又深深吸了一口氣,覺得那人簡直是神經病,可是那種輕視的眼光卻叫他受不了,他像是被催眠一樣:「好啊,好玩得很。」 那群人,男男女女都有,居然為他鼓起掌來,他霎時之間,感到了一陣光采,很有自信心地昂著頭,在他面前的那個人,卻仍然帶著嘲弄的冷笑和輕視的眼光:「四個條件是遊戲的規則,你記住了!」 他努力吞下一口口水:「簡單!」 那人又道:「時間的限制是一個月。」 他一咬牙:「不必一個月!」 接下來的幾個晚上,他每晚都被惡夢驚醒,在惡夢中,他倒不是夢見了如何殺人,而是那群人輕視的眼光,像是看準了他玩不成這個遊戲一樣! 他如果玩不成這個遊戲,那就等於自己承認低人一等,或是許多等。 他年輕、氣盛,而且他一直以為自己是高人一等的!這口氣,他沒有法子嚥得下! 他開始酗酒,想麻醉自己,而酒精的刺激,卻使他想爭回顏面的決心更強。 終於,他投入了「遊戲」,他殺了人,殺人的方法新奇之極,前所未有,殺人公開進行,殺了人之後,也轟動一時。 四個條件之中,他實行了三個。 可是最後一關,他過不了,不論怎麼打官司,他結果被判有罪,鋃鐺入獄。 當他在獄中過第一個生日時,居然有人送了一個極大的蛋糕來,監獄也破例讓他邀些犯人參加吃蛋糕,切開蛋糕,一具小錄音機在蛋糕中,發出聲音,聲音是當日那個要他參加遊戲的那個人:「你輸了,你沒有資格玩遊戲,你還是好好守行為,希望出來之後,能利用你工商管理的知識,好好把你的家庭工業擴大一點,哈哈……」 笑聲,不止是一個人的,男男女女,好像是他們一群人集體發出來的。 在那一霎間,他總算明白了一件事:他就是人家的遊戲,是他們這一群,在玩殺人的遊戲!他們是什麼事都不必親手做的,連遊戲,也自有下等人替他們玩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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