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倪匡 > 城市怪故事 | 上頁 下頁
藥囊


  越是普通的東西或現象或人,要是怪起來,也就越是怪不可言。本來就是怪的東西或現象或人,本來就移怪的,怪上加怪,也不過是怪而已,不會突出到哪裡去。一再聲言:怪現象,實在是無可解釋的,超乎人類現今知識範圍之外的事,若是能清楚的解釋說明,那還何怪之有?

  一隻手把並沒有拉散結子的領帶往頭上匆匆一套,讓領帶的那個圈子套過了頭部,到了頸際,一隻手翻起襯衫的領子,把領帶塞進去,再收緊,再翻下襯衫的領子。總共只花了十秒鐘。那是他三年來,每逢星期三到星期六早上,八時三十分到八時三十五分之間的固定動作,做得再純熟也沒有,而做這動作的時候,是在門後的一面鏡子之前,然後,他就打開門,拿起門旁架子上的一隻公事包,出門去上班,出門最遲不能超過八時三十五分。不然,就趕不上九時整到公司。

  趕不上九時正到公司,就難免要看上司的臉色。上司的臉色一點也不好看,所以他一定要準時出門。對了,在臨出門之前,他還有一件事要做,那就是吞服三顆維他命丸,兩顆比較小,一顆比較大,用以補充營養,那是忙碌的城市人所必需的,他也早已經習以為常了。維他命丸、吞服藥丸所需要的水、領帶、公事包,全數在門旁的架子上。隔夜就放好的。他做事十分有條理,不會忘記,早上出門之時,一氣呵成,可以節省時間。

  在單身漢中,生活能這樣有規律的,算是不多,所以他雖然年過三十,獨自居住,也並不心急成家立業,反倒覺得自由自在,大有好處,臥室中可以有不同的女性體香和香水味交替著。豈不強似固定的氣味,加上生活瑣事重擔的嘮叨好得多!他是一個快樂的人,至少他自己這樣認為──而一個人,只要自認是快樂的話,他就真正是快樂的了,快樂是純個人的感覺,絶不需要任何人來認同的。

  感到快樂的他,會時時輕鬆地吹口哨,吹出一些流行的樂曲來。也正由於他那時候在吹口哨,所以他要做的事,才慢了一步。他要做的事,是吞服那三顆維他命丸,他已經拉上了領帶的結,三顆維他命丸已拈在手中,一手也已拿起了杯子。本來,只要把三顆藥丸向口中一拋,咕嘟咕嘟喝兩口水,這個動作在兩秒鐘之內,就可以完成,但是由於那時他正在吹口哨,一句樂曲沒有吹完,他不想半途停止,所以,拈著藥丸,對著鏡子,要等吹完了那一句,才把藥丸放進口中。

  這一個細節寫得如此詳細,當然有原因的,因為若不是有這樣的特殊情形,他就不會看到那藥丸的藥囊之中的怪異,而如果不是那種特殊環境,他留意到了藥囊之中的怪異,就可以仔細察看一番。可是偏偏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,所以就形成了以下的情形:吹完了那句口哨,他一張口,把三顆膠囊,向口中一拋,一面已順勢喝水──那全是每天做熟了的動作,而就在膠囊被拋進口中之際,他還是對著鏡子的,在鏡子中,他看得十分清楚,三顆膠囊之中,那大的一顆,約有三公分長,比小指略細的那顆,是十分晶瑩透明的淺黃色,所以也令他看得格外分明,他看到在那膠囊之中,清清楚楚,有一雙手正在向外撐著!一點也不假,是一雙手,在向外撐著。

  膠囊那麼小,出現在膠囊中的手,自然也小得很,而且只是那麼迅速的一瞥,怎麼能看得清楚呢?可是他就是看清楚了,他真恨自己,那時為甚麼不閉上眼睛,甚至只要眨一眨眼睛都好,那就可以將這種怪現象忽略過去了。可是這時,他的確看到膠囊之中有一雙手,不但看到,而且清楚地看到,那雙手雖然小,但是十分有力,也可以看得清手的動作是強有力地在向外撐著,叫人感到,那一雙手很快會把膠囊撐裂,破囊而出!看到了這種現象,任何人都會想進一步看清楚的,他自然也不例外。可是他卻沒有進一步看清楚的機會了,因為他的動作是每天一樣,早已純熟到不能再純熟的:藥囊一拋向口中,一口水喝下去,「咕嘟」一聲,藥囊已順著水吞下去,經過喉管、食道,進入他的胃中去了。

  當然,這時,他如果硬是要把那藥囊取出來看,也還是可以的,他可以立時上醫院去,先用X光確定了藥囊所在的位置,再動手術把那顆膠囊取出來──還得飛快才行,不然,膠囊會在消化器官中溶化掉了。當然不會有人那樣做,就算當時看得再清楚,也不會有人這樣做的。常識有時十分欺騙人,可以代人做許多與事實相反的決定。常識告訴他,藥囊之中,可能會不小心混了些雜質進去,但絶不會有一雙手的!所以,自己雖然看到了有一雙手,那也一定是眼花了,或是幻覺!若是因此而到醫院去動手術,人家不把自己當神經病,自己也會把自己當神經病了!所以,他一揮手,放下杯子,打開了門,像往常一樣上班去了。

  中午休息的時候,他約了一個才認識不久的女朋友,還把這件事當笑話一樣講給她聽,她聽得發出一陣一陣的嬌笑聲,又作了適當的,感到害怕的神情。使她的可愛程度增加了幾分,所以令他湊過頭去:「晚上。再一起吃晚飯?我知道有一個地方……」她抿著嘴,咬著下唇,長睫毛抖動著,點了點頭。

  下午,他覺得喉嚨發癢,像是有甚麼東西在爬搔,引得他不住乾咳,他去買了一盒喉糖,雖然喉嚨清涼了一些,可是那種感覺依然未曾稍減。晚上的那餐飯,吃得他和她都心滿意足,喝了相當的酒,喉間的那種不舒服的感覺也不太覺察了。她雙頰泛紅,益增嬌艷,當離開飯店的時候。晚風吹來,她嬌軀不勝酒力,軟軟地向他靠來,他摟住了她,慢慢地走著,自然而然來到了冷僻的街角。

  他站定,她微抬起頭,星眸半閉,朱唇略顫,他俯下頭,他是一個十分有浪漫情調的人,所以,先去輕吻她的眼,還準備低聲說幾句讚美的話,他的唇才一接觸到她的眼皮,就感到自己口中有一股力量把他的口直撐了開來。接著,就是她的一下慘叫聲,他只感到鮮血濺在臉上,同時,口中多了一顆軟軟的,不知是甚麼東西,帶著一股血腥味,直滑向喉嚨,在喉嚨中哽了一下,可是又覺出有一股力量,將那團東西拉了下去。

  他被當作駭人聽聞的「挖女人眼珠生吞」的兇犯,在審判之後,被判入精神病院,再也不能離開。他向所有人訴說著,他曾吞了一顆怪藥囊,藥囊中有一雙手,一定是那雙手,自他口裡伸出來挖了她的眼珠,再塞進他嘴裡的。他在說的時候,要就張大了口,叫人看他的喉嚨,要就乾咳著,證明他喉嚨還十分不舒服。可是誰會相信他的話?換了是你,你當然也不會相信!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