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衛斯理全集 > 病毒 | 上頁 下頁 |
二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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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寶裕忘記了才捱了藍絲的罵,又來辯駁了,真是江山好改,本性難移,他道:「那也大不相同,活割下來的,和死了再割的,總有些不同。別說是人頭了,就說是魚頭吧,活殺的魚頭,和死魚上取下來的頭,煮成魚頭砂鍋,滋味也大不相同。」 溫寶裕侃侃而論活人頭和死人頭有別,並舉魚頭為例,說來雖然頭頭是道,可是效果甚差,無人共鳴。藍絲的神情惱怒,紅綾拍手呵呵大笑:「藍絲早就說過了,你的頭最新鮮好用!」 溫寶裕拍著自己的後頸,大聲道:「大好腦袋,新鮮好用,只賣與識貨的!」 溫寶裕說的這種話,當然不是他創造的,那是古代的豪俠之士,在「士為知己者死」的這信條之下,豪氣干雲的話。 而且,這種話,也不是空口說白話,真有豪俠之士,犧牲自己的性命,去完成他人志願的這種事發生。 溫寶裕這時,學著這樣說,當然是為了表示一股豪氣,這是青年人常有的行為。 可是我聽了之後,心中卻陡然一動,隱約之間,思潮洶湧。 我首先想到,猜王大師是一個奇人,奇人往往有奇行,把頭賣給識貨的,這種奇行,發生在他的身上,也並非不可能。 因為從發生的情形來看,猜王是自己把頭割下來,或讓人把他的頭割下來帶走的,那麼,其間豈不是大有「把頭賣給識貨者」的意味在? 我心頭亂跳,問藍絲:「降頭術中,人頭有什麼特別的用處?」 我這樣一問,藍絲也立時知道是何用意了,她道:「降頭術中,人頭有很多用處,但是沒有人會把自己的人頭割下來給他人的!就算師父對什麼人感恩,或是感到了深厚的知己之情,也不致於把自己的頭割下來給別人的!」 藍絲的說法,自然無可辯駁,我向小寶望去,只見他張大了口,也想不出什麼話來反駁,他只是道:「至少,有這樣的可能性!」 藍絲嘆了一聲:「我不知道!」 說到此時,電話響起,是黃堂來的報告:「田活到了機場,買了去新加坡的機票!」 我呆了一呆:「他──」 黃堂接著道:「他半年多前,就是在新加坡失蹤的,我看他到新加坡是煙幕,他故技重施,又想回到他失蹤的那地方去。」 我道:「你說得對,離境之後,如何跟蹤?」 黃堂道:「請你出馬!」 我想不到他有此提議,想了一想,就道:「好,我儘快趕來,設法延遲班機起飛,並安排我在他身邊的座位,我和你在機場見,口號是:賣人頭!」 黃堂道:「要口號幹什麼?」 我沒有回答他,就中止了通話。 五十分鐘之後,當我站在他的面前,說出了「賣人頭」三字時,他當然知道要口號有什麼用了,因為經過了化粧,若是沒有口號相認,他根本認不出我是誰來! 我留了一圈鬍子,又變了臉型,看起來,像一個學者,這也正是我喬裝的目的。 我已經很久沒有幹這類勾當了,這次要來跟蹤田活,簡直是拿核子彈去炸一隻麻雀,大材小用之至。因為田活一點也想不到會有人跟蹤他,根本一點防備也沒有,我很容易,就進入狀況了。 飛機還沒有起飛,我在他身邊一坐下,就向他道:「啊,你就是在會上打斷了陳博士發言的那位!」 田活立即對我有興趣:「你是與會的生物學家?」 有了這樣的開始,我和他之間的談話,自然容易進行得多。 在幾小時的航程之中,我並不心急,只是投其所好,和他大談細菌病毒的幻想式理論,令得田活大有相見恨晚之感,甚至在講話之際,也故意學著我那一口印度式的英語來遷就我──我給他的名片,銜頭是斯里蘭卡一間大學的生物學教授。 及至說到了人類最大的敵人,就是小到了要在幾千倍的放大鏡下才能看得見的病毒時,田活更是發出了連串的呼叫聲,以表他心中的歡喜,引得其餘的乘客,為之側目。 我這樣刻意結交,行為不能算是高尚,但是為了弄明白真相,也就說不得了。 到了目的地,一直到出了機場,田活仍然握住了我的手不肯放。 在那幾小時的傾談之中,我已經可以肯定,田活是一個很直率單純的人,在談話中,我也發現他有好幾次,衝動地想向我傾訴什麼,但終於忍住了沒有說出口的情形。而且,他對這種情形,也很是難過,這表示他真有萬不得已的苦衷,所以才沒有說。 而這時,我對他來說,只是一個才認識了不過幾小時的陌生人,他已有什麼都對我說的意願,也可知他為人是如何直率。 所以,在機場出口處,他一再不肯放我走的時候,我心中已很是不忍,很想對他說穿了我就是衛斯理,不想再戲弄他了! 可是,想到藍絲那種焦切的神情,雖然作為線索來說,還極是虛無飄渺,但這是唯一可循的途徑,總不能輕易放棄了。 我第八次表示要和他分開,田活嘆了一聲:「王先生,和你真是相見恨晚,你見識高超,我以前竟然沒機會認識你,真是白白活在世上了!」 他的話雖然誇張,但是說來卻又誠摯無比,叫人並不懷疑他的誠意。 我忙道:「你太恭維我了,只是我在這個領域上,有許多想像,我還有更多的設想,只是未能詳細說。」 田活直跳了起來:「那太好了,王先生,我有一位朋友,這位──朋友──有極駭人聽聞的設想,不知你是不是肯見一見?」 我心中暗想,田活真是胸無城府,什麼都不用我開口,自己會送上門來。 我故意遲疑了一下:「我在新加坡只有三天時間──」 田活忙道:「我明天就帶這位朋友來見你!」 我留意到他在提及「這位朋友」時,並沒有使用第三人稱的代名詞,但是我已可以斷定,這位朋友,一定就是他曾提到過的那個「她」,那是一個關鍵人物,我當然很想一見。 既然他說會帶來見我,我也不必心急了,我點了點頭,告訴了他我會下榻的酒店,然後在酒店門口分了手。 我在來的時候,和小郭聯絡過,他派出了一男一女兩個得力人員,負責跟蹤田活,而且和新加坡的同行,也有了聯繫。 所以,當田活坐上了計程車離去時,至少已有三個人,釘上了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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