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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天確實拿著獵槍溜走了。 他本來是想老老實實地守在那裡的,但是,方潔剛一離開他的心就癢癢了。他像一隻貪吃的小猴子似的圍著那支槍轉來轉去,恨不得馬上把槍抓到手裡。 他給自己編織了許多理由,但都沒有很強的說服力。不管怎麼說,這槍作為物證是不能隨便動的。可是……可是它真的有那麼重要嗎?究竟是不是還不一定哪!眼下最大的嫌疑者是姓安的那傢伙,他身上也有一支槍呀!昨天夜裡只聽到一聲槍響,按理說老安那支槍嫌疑最大! 想到這兒,他到底還是把槍抓到了手裡。這時候他尚有幾分警惕,雙手抓著槍管兒,不敢碰槍托。許多破案片裡不都是這樣的嗎,一般地說,指紋最有可能留在槍托上。 他閉上一隻眼睛,瞄準似地往槍管兒裡看,結果自然是什麼也看不見。湊近鼻子聞了聞,聞到一股很重的硝磺味。 該死!它的確射擊過,而且就在最近。 想到這兒,他忙不迭地把槍放回了原位。 抱著膝蓋發了會兒呆,他重又把槍抓到了手裡。這一次他對槍機產生了興趣,扳了扳,還真讓他給弄開了。一顆拇指粗的子彈從右側的槍管裡滑了出來。 子彈沉甸甸的。 重新塞進槍管兒,合上槍機。嗯,這時候只要一摳扳機……他把槍舉了起來,裝模作樣地開始瞄準。三點成一線,瞄準了前邊的一棵樹…… 喲,糟糕!他忽然發覺自己握住了槍托。壞了壞了,指紋!他把槍扔進了草棵子裡,心慌意亂地跳了起來。 怎麼辦?這回算是惹麻煩了。而且是個不小的麻煩!還能做物證嗎?八成不行了。自己剛才那陣折騰,怕是早就把指紋抹掉了! 男孩子終於傻眼了。 他默默地望著草叢裡那支槍,無論如何也找不到為自己開脫的理由了。唉,早知道會這樣,還不如讓方潔在這兒看著呢。她肯定不會亂動。 越想越喪氣,他第三次把槍抓到手裡。反正也作不成物證了,索性過一回槍癮吧! 他再一次瞄準了前方那棵樹,食指摳住了扳機。 突然,一個了不起的念頭跳進了他的腦海:對呀,幹嗎白白浪費子彈?何不用它去把那只兔子奪回來! 啊哈,太棒了!這就叫將功補過吧! 相信把槍管頂在那大鬍子的腰眼上,一百隻兔子他也得乖乖地交出來。 就這樣,楊天興奮不已地離開了草叢,向著正北尋找下去。好在它還想著方潔,這才在石頭上留下了那副簡單明瞭的「作品」。 此時此刻,他已經走到了接近古炮臺的地方。一路上,他盡可能地尋找樹木稠密的地方走,以免被人發現。在他的印象裡,至少有三個人需要防備:老安,巴林叔叔,還有那個大鬍子。 大鬍子說他是守林人,那麼,他所居住的地方肯定不會太遠。楊天放慢了腳步,躬著腰向前摸索著。透過樹葉的縫隙,他影影綽綽看見了古炮臺那突起的山崖。那裡有一段殘破的城牆,城牆朝海那一面就是炮臺了。從這裡能看見大海的一角。 楊天隱蔽在樹叢裡觀察了一會兒,希望找到一間童話裡所描述的那種小木屋。不知為什麼,他總覺得那個大鬍子應該住在那樣的地方。遺憾的是,根本沒有。 生活畢竟不是童話。 他跳過幾叢灌木,向坡下移動著。坡有些陡,走起來比較吃力,他把槍從手裡轉移到肩膀上,這樣可以騰出雙手去攀扶兩側的樹幹。不久,他看到了一條被踩出來的路。 有門兒了,守林人肯定就在附近。 他不敢走那條路,因為那樣太容易被人發現了。靈巧地跳進旁邊的灌木叢,側著耳朵聽了一陣,沒聽到什麼動靜。按說守林人應該有一條狗才對呀?他想。 不過,真有狗自己就抓瞎了。 或者應該有炊煙什麼的,大鬍子不是要燉兔肉嗎?應該有炊煙!他透過林梢向前望去。結果還是什麼也沒看見。 沿著那條路的走向再往下移動了一些,他終於看到了一角灰色的東西。啊,是一堵牆!一堵石牆! 他的心狂跳起來,沒錯兒,這就是守林人的「窩」了! 既沒有狗,也沒有炊煙。簡直就像一座年深日久的什麼「遺址」。 他隱身在草叢裡,久久地盯著那座石頭壘成的房子。四下裡靜悄悄的,猶如在看著一座墳墓。石屋的上方有一個黑乎乎的小窗洞,呈正方形。窗洞上堵了些廢報紙。牆角堆放了幾根圓木。也許因為潮濕和背陰,圓木上居然生出了幾叢黑灰色的木耳。 這裡是後山牆,估計石屋的入口在另一面。楊天悄悄地溜下了土坡,整個身子匍匐在地,朝著石屋爬了過去。他爬得很笨拙,看上去像一條蠕動的大蟲子。 石屋的後邊有一片開墾出來的菜地,用粗大而長短不齊的樹枝圍成一圈挺有意思的籬牆。那種叫做豬耳朵的扁豆爬滿籬牆,藤蔓上果實累累。在籬牆的一角,有一眼水井。 這一切在楊天看來都是很有趣的。他生活在城鎮裡,平時無法看到這野趣十足的景象,此刻全看到了。媽媽常說,現在的城市就像一座座製造垃圾的工廠,真正的大自然離人們越來越遠了。看到這些,他才明白了媽媽的話是多麼有深意。 好了,他已摸到了籬牆的下邊。只需要堅持一下,就能接近石屋的入口。他把槍從肩上取下來,有模有樣地提在手裡,朝著籬牆的另一端溜了過去。 他隱約聽見石屋裡發出幾聲咳嗽,嗯,大鬍子果然裡面。他的心開始緊張了,手心裡出了不少汗。他看看周圍,見石屋的左下方的林子比較密。行,一旦不成功,就往那片林子裡跑! 開始吧!他想。拿出勇氣,只要衝到那門口就行了。 這麼想的同時,他的身體已經躍了起來。那姿勢真棒,特像一頭勇猛的小豹子!可是做夢也想不到,隨著耳邊一陣風響,他的身體突然被後邊伸來的兩隻大手抱住了,不待他喊出聲,嘴巴已被捂住。說時遲,那時快!獵槍說話到了襲擊者手裡。 「別出聲!」耳邊撲過一股熱乎乎的風。 哦,是巴林叔叔! 巴林叔叔一言不發,更顧不得他的掙扎,硬是把他弄進了林子裡。楊天被狠狠地搡在地上,啃了一嘴泥。 「誰讓你來的?」巴林叔叔低聲而憤怒地咆哮道,兩頰由於激動而變得通紅,「你們不是回家了嗎?」 「我……我們沒走。」楊天自知理虧,聲音像蚊子嗡嗡。 「這槍是哪兒來的?」 「撿的。」 「撿的?我怎麼撿不著?」巴林叔叔舉起那支槍,仔細地看著。立刻,他看到了槍的型號,「小壞蛋,這就是打死大猩猩的那支獵槍!」 「我知道,它的型號是MM26。啊,別摳扳機,那裡邊有子彈!」楊天站了起來。 巴林叔叔朝身後看看,而後提著楊天的脖領子往樹林深處走去。走出好遠,他才放開手。 「說說吧,究竟是怎麼回事?」 兩個人坐在了地上。 楊天瞟了對方一眼,感到那臉色好看了些。於是,他慢慢騰騰地把以後發生的事情述說了一遍。 巴林叔叔越聽越激動,最後蹭地站了起來:「哦,你說的就是大鬍子手裡提著的那只兔子?」 「你看見大鬍子啦?」楊天也站了起來。 「是的是的!」巴林叔叔點頭道,「當時我沒怎麼注意他,更想不到他手裡那只兔子有什麼名堂。啊,真是個了不起的發現。了不起!」 「我就是來要那只兔子的!」楊天拍拍獵槍,「有了它還怕什麼?」 巴林叔叔擺擺手:「那可不一定。」 「一定,一定行!」 巴林叔叔伸過頭來:「你聽著,我不但看見了大鬍子,而且看見了老安。他們倆現在就在那座石屋裡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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