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奇幻小說 > 龍槍編年史 | 上頁 下頁


  佛林特突然間警覺了起來,摸摸口袋,“你這混蛋!”他大吼著撲向坎德人,兩人在一陣煙塵中互相扭倒在地上,坎德人的笑聲不曾停絕。

  坦尼斯一邊微笑著,一邊試著將佛林特扶起來。突然間,他機警地回過身,但太遲了,他聽到馬鞍上扣環互相撞擊的銀鈴聲與馬匹的喘息聲。半精靈迅速將手放在腰間長劍的劍柄上,但他已然失去任何先機。

  嘴裡咒駡著,坦尼斯只能愣愣地看著騎者從樹林的林蔭中走出來。他騎在一匹四肢毛茸茸的小馬上,小馬彷佛為主人感到羞恥般地低下頭。騎者頭戴著類似軍用的頭盔,露出滿是斑點的灰色皮膚,似豬般的粉色雙眼盯著他們瞧。閃亮的盔甲遮不住穿戴者的臃腫身形。

  一股特殊的氣味沖向坦尼斯,他感到一陣噁心。“大地精③!”他想起對方的種族。他將長劍從腰間鬆開,踹了踹地上的矮人,矮人正巧打了個大噴嚏,翻身坐在坎德人身上。

  “有馬!”佛林特說,一邊又打了個大噴嚏。

  “看看你身後。”坦尼斯悄悄地回答。

  佛林特聽出朋友話中的警告,連忙掙扎著站起身來。泰斯(親近的朋友們都這麼稱呼泰索何夫)很快地也跟著照做。

  大地精挺直地坐在小馬背上,扁平的臉上帶著不屑的表情看著他們,粉紅的雙眼反射著落日的餘燼。

  “兄弟們,看!”大地精說,他的通用語有著很濃的口音,“咱們在索拉斯對付的就是這種蠢貨。”

  大地精背後的樹叢中傳來刺耳的笑聲,五名穿著簡陋制服的地精士兵很快地走了出來,它們或左或右地站在首領坐騎兩旁。

  “現在……”大地精彎下了腰。坦尼斯眼睜睜地看著它的大肚子把馬鞍頭給完全遮住,眼前的景象讓他感覺恐怖,卻又覺得荒謬得可笑。“我叫修馬斯特·投德,是負責保護索拉斯不受外力侵擾的衛戍部隊首領。你無權在天黑後的小鎮內走動,你被捕了。”修馬斯特·投德用粗嘎的地精話告訴它身邊的守衛。“如果你在他們身上搜到藍色水晶杖,把它交上來。”坦尼斯、佛林特、泰斯面面相覷。他們都懂得地精話,其中泰斯說得最好。會不會是他們聽錯了?藍色水晶杖?

  “如果他們膽敢抵抗,”修馬斯特·投德特別加上最後一句,為了突顯效果,他改以通用語強調,“格殺勿論!”

  一說完,它便勒緊韁繩,讓坐騎掉頭朝鎮上飛奔而去。

  “地精出現在索拉斯!新任大神官可有好戲看了!”佛林特迸出了幾句話。他用力抽出背後的戰斧,前後搖動了幾下。在確定自己找回平衡感之後,他以頂天立地的氣勢站在小徑中央,“很好!”他宣佈說,“上吧!”

  “我奉勸諸位最好趕快撤退。”坦尼斯把斗篷甩向一邊的肩膀上,抽出了腰間的長劍。“我們剛從遠方回來。既餓又累,又錯過與許久不見的老友見面的時間。我們可不想被逮捕。”

  “或被莫名其妙給宰了。”泰斯又添了一句。他沒有掏出任何武器,只是興味盎然地看著這些地精。

  大概是被他們的氣勢所懾,地精慌張地對望著。其中一名地精偷偷瞄了首領剛剛離開的那條路一眼。這群地精只懂得恐嚇無辜的農人和路過的商人,對付帶著武器且身經百戰的戰士可不是它們的專長。然而地精對克萊恩其他種族的怨恨是股不可輕視的力量,它們終於還是抽出了長彎刀。

  佛林特大步跨向前,雙手緊握戰斧握柄,“除了溪穀矮人外,”他喃喃自語道,“這世界上我最討厭的就是地精!”

  一名地精沖向佛林特,企圖將他撞倒,但矮人的斧頭以致命的準確及速度擊中了目標,地精的頭滾落在沙土上,身軀無力地倒下。

  “你們這些低等生物到索拉斯來做什麼?”坦尼斯問道,同時技巧地格開地精笨拙的攻擊。雙方短兵相接,對峙了一陣,地精隨即被坦尼斯推開,“你們效忠大神官嗎?”

  “大神官?”地精大笑起來,狂舞著手上的武器沖向坦尼斯,“我們的首領服從……”這個蠢才自個兒撞上坦尼斯的刀鋒,慘叫一聲,頹倒在地上。

  “天殺的!”坦尼斯氣急敗壞地看著地上的屍體。“這個笨手笨腳的傢伙!我壓根兒沒打算宰了它,我只想知道它們幕後的主使人是誰啊!”

  “你馬上就會知道我們的主人是誰,絕對比你預料得還快!”另一名地精大吼著沖向分心的半精靈。坦尼斯很快便轉身打落它手上的武器。一腳踹中地精的肚子,把它給踢得翻個筋斗。

  第三名地精趁佛林特還沒站穩腳步時跳向他。佛林特踉蹌地退了幾步,試著重新抓回平衡。

  泰索何夫的尖銳聲這時響了起來,“這些爛貨來者不拒,只要你記得丟給他們一些狗肉,他們就會永遠──”

  “狗肉?”地精咆哮著放棄了佛林特,“換成坎德人的肉,你覺得如何?你這個大嘴巴!”地精跳向顯然沒佩戴任何武器的坎德人,紫紅色的雙手企圖要勒住他的脖子。泰斯無辜稚氣的表情沒改變,卻如閃電般地從背心裡掏出匕首,一刀擲了出去。地精抓著自己的胸口,難以置信地倒了下去。此時,森林中傳來啪答啪答的腳步聲,其餘的地精四散逃逸。戰鬥已經結束了。

  坦尼斯將手上的劍入了鞘,皺著眉頭看著地上這些臭味四溢的屍體──這讓他想起臭掉的魚。佛林特把斧刃上的黑色地精血揩去。泰斯難過地看著他殺死的地精屍體──它面朝下倒在地上,他的匕首就壓在屍體下麵。

  “我替你拿回來。”坦尼斯好心地說,打算將屍體翻過來。

  “不用了,”泰斯做了個鬼臉。“我不要了。你知道的,那種氣味永遠都洗不掉。”

  坦尼斯點點頭。佛林特把戰斧系回背上,三個人又繼續朝著小鎮前進。

  索拉斯的夜景隨著天色緩緩暗去而逐漸明顯,冷冽的夜空中,木柴燃燒的氣味讓人想起食物、溫暖,以及安全的地方。三個人加快腳步,許久都沒人出聲,每個人的腦海中都回蕩著佛林特的話──地精,出現在索拉斯。

  最後,永遠無憂無慮的坎德人忍不住笑出聲來。

  “話說回來,”他說,“那把匕首其實是佛林特的……”

  【注】

  1 擅長手工藝是傳統對矮人的認知。

  2 克萊恩上的矮人最多可以活到四百五十歲。

  3 大地精(Hobgoblin),比一般熟知的地精(Goblin)身材略高,同樣都是渾身惡臭,智慧低劣的生物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