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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籍·為鄭沖勸晉王箋


  ※阮嗣宗

  沖等死罪,伏見嘉命顯至,竊聞明公固讓,沖等眷眷,實有愚心,以為聖王作制,百代同風,褒德賞功,有自來矣!
  昔伊尹,有莘氏之媵臣耳,一佐成湯,遂荷阿衡之號;周公藉已成之勢,據既安之業,光宅曲阜,奄有龜蒙。
  呂尚磻溪之漁者,一朝指麾,乃封營丘。
  自是以來,功薄而賞厚者,不可勝數。
  然賢哲之士,猶以為美談。
  況自先相國以來,世有明德,翼輔魏室,以綏天下,朝無缺政,民無謗言。
  前者,明公西征靈州,北臨沙漠,榆中以西,望風震服,羌戎東馳,回首內向。
  東誅叛逆,全軍獨克,禽闔閭之將,斬輕銳之卒,以萬萬計。威加南海,名懾三越。
  宇內康寧,苛慝不作。
  是以殊俗畏威,東夷獻舞。
  故聖上覽乃昔以來,禮典舊章,開國光宅,顯茲太原。
  明公宜承聖旨,受茲介福,允當天人。
  元功盛勳,光光如彼,國土嘉祚,巍巍如此。內外協同。靡愆靡違。由斯征伐,則可朝服濟江,掃除吳會。
  西塞江源,望祀岷山,回戈弭節,以麾天下。
  遠無不服,邇無不肅。
  今大魏之德,光于唐虞。明公盛勳,超於桓文。然後臨滄州而謝支伯,登箕山而揖許由,豈不盛乎!
  至公至平,誰與為鄰。
  何必勤勤小讓也哉!沖等不通大體。敢以陳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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