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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爾雅》曰:西方之美者,有霍山之多珠玉焉,〔霍山,今在平陽永安縣東北。〕

  《廣志》曰:莫難珠,其色黃,生東夷,有明珠,稱夜光,有大珠徑寸,或圍二寸已上,出黃支,有至圓珠,置之平地,終日不停。

  《山海經》曰:開明北有珠樹文玉樹。

  《尚書》曰:淮夷蠙珠洎魚,〔淮夷二水,出蠙珠美魚。〕

  《大戴禮》曰:川生珠而岸不枯。

  《穆天子傳》曰:天子北征,舍於珠澤,珠澤之藪,方三十裡。

  《晏子》曰:景公為履,黃金之綦,連以珠,良玉之句,其長尺,冰月服之以聽朝,晏子朝,公迎之,履重,僅能舉足,《晏子》曰:古者聖人制服,冬輕而暖,夏輕而凊,今金玉之履,冰月服之,是重寒也。

  《莊子》曰:黃帝遊乎赤水之北,登於昆侖之丘,遺其玄珠,使智索之而弗得,使離朱索之而弗得也,使契溝索之而不得,乃使象罔,象罔得之,黃帝曰:異哉,象罔乃可以得之乎。又河上有人家貧窮,其子沒川,得千金之珠,謂其子取石來鍛之,曰:夫珠必在驪龍頷下,子遭其睡也,使而寤,子尚奚微哉。

  又曰:儒以詩禮發塚,大儒臚傳曰:〔從上語下曰臚傳。〕東方作矣,事久何若,小儒曰:未解裙襦,口中有珠,詩固有之曰:青青之夌,〔本書八十五麥部,《太平御覽》八百零三作麥。〕生陵之陂,生不佈施,死何含珠為,接其鬢,擫〔接。〕其顪,〔啄。〕而以金推控其頤,徐別其頰,無傷口中珠。

  王孫子曰:昔衛靈公坐重華之台,侍女數百,隨珠照日,羅衣從風,仲叔禦入諫,靈公下席再拜曰:寡人過矣。

  《呂氏春秋》曰:宋桓司馬有寶珠,抵罪出亡,王使人問珠之所在,曰:投之池中,於是竭池而求之,魚盡死焉,此言禍福之相及也。-

  又曰:以隨侯之珠,彈千仞之雀,世必笑之,何也,所用重,所要輕也。

  《韓子》曰:楚人賣珠於鄭,為木蘭之櫃,薰以桂椒,綴以珠玉,飾以瑰玉,緝以翡翠,鄭人買其櫃,還其珠,可謂善賣櫃,不可謂善鬻珠也。

  又曰:子胥出走,邊候得之,子胥曰:上求我也,以我有美珠也,今我已亡之矣,且曰子取之,邊候憂而釋之。

  《戰國策》曰:張醜為質於燕,燕王欲殺之,走出境,境吏得醜,醜曰:燕王所欲殺我者,人言我有寶珠也,王欲得之,我今已亡之矣,而王不信,今子且致我,我且言子奪我珠而吞之,燕王必且殺子,刳子之腹,反子之賸矣,吾要且死,子之賸亦且寸絕矣,境吏恐而放之。

  《淮南子》曰:明月之珠,不能無纇。

  又,楚王亡其猿,而林木為之殘,宋王亡其珠於池中,而魚為之殫。

  東方朔《神異經》曰:西北荒中,有二金闕,高百丈,上有明月珠,徑三丈,光照千里。

  《漢書》曰:武帝時,使人入海市明月大珠,至圍二寸已下。

  又曰:昭帝上官太后,被珠襦,廢少帝為昌邑王。

  《列仙傳》曰:朱仲者,會稽市販珠人,漢高後時,募市三寸珠,乃詣闕上之,賜金五百,魯元公主私以七百金,從仲求之,仲獻四寸珠而去,不知所之,漢武故事曰:帝起神屋堂,以白玉為簾,玳瑁為押。

  《漢書》曰:董偃與母賣珠為業,偃年十三,隨母入館陶公主家,左右言其夭,好,召見曰:吾為母養之,因得幸。

  《東觀漢記》曰:顯宗時,鐘離意為尚書,交趾太守坐贓千金,徵還伏法,詔以資物班賜群臣,意得珠璣,悉以委地,而不拜賜,上怪問其故,對曰:臣聞孔子忍渴於盜泉之水,曾參回車於勝母之間,惡其名也,此贓穢之寶,誠不敢拜受,帝嗟歎曰:清乎尚書之言,乃更以庫錢三十萬賜之。

  謝承《後漢書》曰:孟嘗為合浦太守,郡境舊采珠,以易米食,先時二千石貪穢,使民采珠,積以自入,珠忽徙去,合浦無珠,餓死者盈路,孟嘗行化,一年之間,去珠複還。

  又曰:汝南李敬,為趙相,奴於鼠穴中得系珠,璫珥相連,以問主簿,對曰:前相夫人,昔亡三珠,疑子婦竊之,因其去婦,敬乃送珠付前相,相慚,追去婦還。

  《續漢書》曰:扶風人王〔《太平御覽》八百零二作士。〕孫奮,居富而性吝,梁冀自以馬乘具遺之,從貸錢五千萬,奮以五百萬與之,冀大怒,乃告郡縣,劾奮母為其守藏婢,雲盜白珠十斛,紫金千斤以叛,遂收考奮兄弟,死於獄中,悉沒資財,億七千餘萬。

  《三輔故事》曰:秦始皇葬驪山,起陵高五十丈,下以水銀為泉,以明月珠為日月。

  《魏略》曰:大秦國出明珠夜光珠真白珠,夫餘出珠,珠大如酸棗。

  《魏志》曰:文帝問蘇則曰:前破酒泉張掖,西域通使敦煌,獻徑寸大珠,可複求市益得不,則對曰:若陛下化洽中國,德流沙漠,即不求自至,求而得之,不足貴也,帝嘿然。

  《蜀志》曰:宋豫使吳,孫權遺豫大珠一斛。

  《搜神記》曰:南海之外,有鮫人,水居如魚,不廢緝績,其人能泣珠。

  又曰:隨侯行,見大蛇傷,救而治之,其後蛇銜珠以報之,徑盈寸,純白而夜光,可以燭堂,故曆世稱焉。

  又曰:吳王夫差女名玉,死亡,童子韓重,至塚前哭祭之,女乃見形,將重入塚,遺徑寸明珠。

  又曰:有玄鶴為弋人所射,窮而歸噲參,參收養,療治瘡,瘡愈而放之,後鶴夜到門外,參執燭視之,鶴雌雄雙至,各銜明珠以報參焉。

  《三秦記》曰:昆明池,昔有人釣魚,綸絕而去,遂通夢於漢武帝,求去釣,帝明日戲於池,見大魚銜索,帝曰:豈夢所見耶,取而放之,間三日,池邊得明珠一雙,帝曰:豈非魚之報耶。

  萬震《南州異物志》曰:合浦民善遊,采珠兒年十餘歲,便教入水,官禁民采珠,巧盜者,蹲水底,刮蚌得好珠,吞而出,裴氏《廣州記》曰:鯨鯢目,即明月珠,故死不見有目精。

  《幽明錄》曰:漢武帝幸河渚,聞弦歌之音,俄而有老公及年少數人出,皆長八九寸,為帝奏樂飲酒,老公顧命取洞穴之寶,一人受命,下沒川底,得一大珠,徑數寸,明耀絕世,上問東方朔,朔曰:河底有一穴,深數百丈,中有赤蚌,生此珠焉。

  又曰:王敦召吳猛,猛至江口,入水中,命船人並進,船至大雷,見猛行水上,從東北還逆船,弟子問其故,猛雲,水神數興波浪,賊害行旅,蹔過約敕,以真珠一握為信。

  【賦】梁吳筠碎珠賦曰:明珠碎矣,於川之隈,視圓流而失轉,見折水之亡回,謝驪宮之瑞飾,粉靈蚌之神胎,若有人兮聲茫昧,芳徽斷兮明珠碎,明珠碎兮愴何宣,珠兮珠兮不復全。

  【銘】晉江統真珠銘曰:嗣茲陰景,系晷太陽,嘉彼令生,廉聲以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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