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類書 > 藝文類聚 | 上頁 下頁 |
郡 |
|
《風俗通》曰:周制,天子方千里,分為縣,縣有四郡,故《左氏傳》曰:上大夫受縣,下大夫受郡,至秦始皇,初置三十六郡,以監縣。 應劭《漢官》曰:秦用李斯議,分天下為三十六郡,凡郡,或以列國,陳魯齊吳是也,或以舊名,長沙丹陽是也,或以山陵,太山山陽是也,或以川源,西河河東也,或以所出,金城城下有金,酒泉泉味如酒,豫章樟樹生庭中,雁門雁之所育是也。 苗恭十四州記曰:秦兼天下,始皇二十六年,廢五等之爵,立郡縣之官,以公國為大郡,侯伯為小郡,大郡曰守,小郡曰尉,郡之言君也,今之郡字,君在其左,邑在其右,君為元首,邑以載民,故取名於君,而謂之郡也。 【箴】後漢劉騊駼郡太守箴曰:有嬴駈除,焚典紀舊,蕩滅蕃畿,罷侯置守,秦發閭左,陳涉奮威,楚築乾谿,靈王不歸,征遐由近,可不肅祗,守臣司境,敢告執機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