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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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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按本篇據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祖篇,當作祖,今篇目作社,及條內各社字,疑均後人臆改(詳各條下。) 正月祖祭,禮始漢代,見續漢書禮儀志注,通典四十四。〕 《風俗通》曰:謹按禮傳,共工之子曰脩,好遠遊,舟車所至,足跡所達,靡不窮覽,故祀以為社〔風俗通八,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作祖,神。〕 《毛詩》曰:韓侯出祖,出宿于屠,顯甫餞之,清酒百壺,其肴惟何,炰鱉鮮魚。其蔌惟何,惟筍及蒲,其贈惟何,乘馬路車。 左傳昭上曰:楚靈王成章華之台,原與諸侯樂〔左傳昭七年作落。〕之,蒍啟疆來召公,公將往,夢襄公社,〔左傳昭七年作祖,下同。〕梓慎曰:君不果行,襄公之適楚也,夢周公社而行,今襄公實社,君不行,子服惠伯曰:行,先君未嘗適楚,故周公祖道之,襄公適楚矣,而社以道,君不行何之,三月,公如楚。 《魏志》曰:王脩年七歲,喪母,母以社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同。〕日亡,來歲鄰里社,脩感念母悲哀,其鄰里聞之,為之罷社。 武陵先賢傳,潘京為州辟,進謁,值社會,因得見,次及,探得不孝,刺史問曰:辟士為不孝耶,京舉板答曰:今為忠臣,不得複為孝子,其機辯如此。 魏台訪議曰:帝問何用未社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同。〕醜臘,王肅對曰:魏,土也,土畏木,醜之明日便寅,寅,木也,故以醜臘,土成於未,故於歲始未社也。 【詩】晉潘尼皇太子社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作祖,下准此。〕詩曰:太簇協青陽,履端發歲首,孟月涉初旬,吉日惟上酉,我後邇天休,設社祈遐耇。 【序】晉嵇含社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,《初學記》十三作祖,下同。〕賦序曰:社之在於世尚矣,自天子至於庶人,莫不鹹用,有漢蔔日丙午,魏氏釋〔《初學記》十三作擇〕用丁未,至於大晉,則社孟月之酉日,各因其行運,三代固有不同,雖共奉社,而莫議社之所由興也,說文雲,祈請道神為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,《初學記》十三作謂。〕之社,有事於道者,吉凶偕名。 【祭文】後漢蔡邕祝社〔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作祖。〕文曰:元正令午,時惟嘉良,乾坤交泰,太蔟運陽,乃祀社靈,以祈福祥。 晉應碩祝社〔按文雲吉酉辰良,據嵇含賦,晉祖日用酉,是亦當作祖,下准此。〕文曰:元首肇建,吉酉辰良,五政敷惠,四教初揚,萬類資新,英穎擢章,穀風滌穢,日和時光,命于嘉賓,宴茲社箱,敬響社君,休祚是將,嘉肴綺錯,白茅薦恭,有肉如墀,有酒如江,社君既眷,祇肅威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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