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總集選集 > 堯山堂外紀 | 上頁 下頁 |
李覯 |
|
〔字泰伯,日于江人。嘗試制科,六論不得其一,曰:「吾書未嘗不讀。必《孟子注疏》也。」擲筆而出,後檢視之,果然。〕 李泰伯素不喜《孟子》,時有一士人頗滑稽而饕餮,聞有饋李酒者,欲以計求之,因投所業詩數篇,其首章乃《非孟》詩也,詩曰:「焚廩捐階事可ㄉ,孟軻深信不知非。岳翁方且為天子,女婿如何弟殺之?」李喜甚,留飲連日,酒盡方去。他日,士人又聞有饋李酒者,複著論一篇,名曰《疑孟》,投之,李讀畢謂曰:「前此酒本擬留作數日計,君至一飲遽盡,旬余殊索寞。公之論固佳,此酒不可複得也。」士人觖望逡巡而退。 李泰伯一日與處士陳烈同赴蔡君謨飲。君謨以營妓佐酒,烈已不樂。酒行,眾妓方歌,烈並酒擲於案上,作皇懼狀,逾牆攀木而遁。時泰伯坐上賦詩雲:「七閩山水掌中窺,乘興登臨對落暉。誰在畫樓酤酒處?幾多鳴櫓送潮歸?晴來海色依稀見,醉後鄉心積漸微。山鳥不知紅粉樂,一聲檀板便驚飛。」烈聞之,遂投牒雲:「李覯本無士行,輒造賓筵,詆釋氏為妖胡,指孟軻為非聖。按吾聖經雲:『非聖人者無法』。合依名教,肆諸市朝。」君謨覽牒笑謂來者雲:「傳語先生,今後不使弟子也。」 李泰伯和陳殿撰詩有句雲:「酒鄉貧更入,詩債病猶還。」當時喜傳誦之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