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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百五十三 工藝部十


  圍棋

  《左傳》曰:甯喜許納衛獻公,太叔文子曰:"今寧子視君不如弈棋;弈者舉棋弗定,不勝其偶,而況置君弗定乎?(弈,圍棋也。)九世之卿族,一舉而滅之,可哀也哉!"

  《魏志》曰:王粲觀人圍棋,局壞,(壞,謂白黑既亂。)粲複為之。棋者不信,以袍蓋局,便更以他局為之,用相比校,不誤一道。

  《魏氏秦秋》曰:孔融被誅,二子棋而不起。左右曰:"爾父見報,不起何也?"二子曰:"安有巢毀而卵不破者乎?"

  《蜀志》曰:費禕與來敏圍棋,于時羽檄交馳,人馬擐甲,嚴駕已訖。而禕留意對戲,色無厭倦。禕至,敵遂退。

  《吳志》曰:孫權太子和常言:"當世士人,宜講修術學,習射禦,以周世務,而但交遊博弈,以妨事業,非進取之謂也。"後群僚侍宴,言及博弈,以為妨事費日,而無益於用,勞精損思,終無所紀,非所以進德修業、積累功緒也。人情猶不能無嬉娛,嬉娛之好,亦在飲宴琴書射禦之間,何必博弈可以為欣?乃命侍坐者八人,各著論以矯之。於是中庶子韋曜退而奏論,和以示賓客。時蔡款好弈,故以諷之。

  《吳錄》曰:嚴武,字子卿。圍棋莫與為輩,謂之八絕。

  《晉書》曰:王質入山斫木,見二童圍棋,坐觀之。及起,斧柯已爛矣。

  又曰:賈謐嘗與太子弈棋,爭道。成都王穎在坐,正色曰:"皇太子,國之儲君,賈謐何得無禮也!"

  又曰:苻堅率眾號百萬,次於淮淝,京師震恐,加謝安征討大都督。兄子玄入問計,安夷然無懼色,答曰:"已別有旨。"既而寂然,玄不敢複言。及令張玄重請,安遂命駕出墅,親朋畢集,方與玄圍棋賭別墅。安常棋劣於玄,是日玄懼,便為敵手,而又不勝。安顧謂其甥羊曇曰:"以墅乞汝。"

  又曰:王導與其子悅弈棋,爭道。導笑曰:"相與有瓜葛,那得為爾耶?"

  又曰:祖納為軍諮祭酒。納好弈棋,王隱謂之曰:"禹惜寸陰,不聞數棋。"對曰:"我以忘憂耳!"

  鄧粲《晉記》曰:阮籍母死,與人圍棋如故。對者求止,籍不肯,留決勝焉。

  《晉中興書》曰:王恬,字敬豫,與濟陽江霖俱善弈棋,為中興第一。

  又曰:陶侃在荊州,見佐吏博弈戲具,投之於江,曰:"圍棋者,堯、舜以教愚子;博者,商紂所造。諸君並懷國器,何以為此?"

  《晉起居注》曰:鎮東司馬顏延之,坐圍棋免官。

  沈約《宋書》曰:羊玄保為黃門侍郎,善弈棋,棋品第三。太祖亦好,玄保數蒙引見。與太祖賭郡,戲勝,得補宣城太守。

  又曰:徐羨之沉密寡言,不以憂喜見色。頗工弈棋,當世以此推之。

  又曰:謝弘微性無慍色。末年與人圍棋,西南有棋死勢。有人曰:"南風急,或覆舟。"人悟,救之。弘大怒,投局於地。識者知其莫年。

  《齊書》曰:能棋人琅琊王抗為第一品,吳郡褚思莊、會稽夏赤松第二品。赤思速,善於鬥棋。宋文帝世,與羊玄保戲,因制局圖,還於帝前覆之。太祖使思莊與王抗官賭,自食時至日暮,一局始竟。上倦遣還省,至五更方決。抗睡於局後,思莊達曉不寐。世或以思莊品第致高,緣其用思深久,人不能對也。

  又曰:武帝好圍棋,棋甚拙,去格七八道,物議共欺為第三品。與第一品王抗圍棋,依品賭戲,抗每饒借之,曰:"皇帝飛棋,臣抗不能斷。"帝終不覺,以為信然,好之愈篤。

  又曰:武陵王曄,少年時,貧無棋局。乃破荻為片,縱橫以為棋局,指點行勢,遂至名品。

  《燕書》曰:羅騰,字叔龍,工圍棋,究盡其妙,獨步當時。俄而右北平樂抄少攜出,與齊焉。

  《後魏書》曰:甄琛舉秀才,入都積歲,頗以弈棋棄日,至乃通夜不止。有蒼頭者,常令秉燭,或時睡,即大加責杖,如此非一。奴後不勝楚痛,乃白琛曰:"郎君辭父母,仕官京師,若為讀書執燭,不敢暫非;乃以圍棋,日夜不息,豈是向京之意?而肆加杖罰,不亦非理乎?"琛惕然慚感,遂從許赤虎假書研習,聞見益優。

  《陳書》曰:梁武帝詔校定棋品,到溉、朱異已下並集。陸瓊時年八歲,於客覆局,由是京師號曰神童。

  《唐書》曰:順宗朝,罷翰林陰陽、星蔔、醫相、射覆、棋弈諸待詔三十二人。初,王叔文以棋待詔,既用事,惡其與已儕類相亂,故罷之。

  《江表傳》曰:呂範討山越還,白事于孫策,從容獨與圍棋,因論軍旅。

  《西京雜記》曰:杜夫子善弈棋,為天下第一。或譏其費日,夫子曰:"精其理者,足以大裨聖教。"

  又曰:戚夫人侍兒賈佩蘭,後出為扶風人段儒妻,說在宮內時,常以八月四日出雕房,北戶竹下圍棋,勝者終年有福,負者終年疹病,取絲縷就北辰祈求延命,乃免。

  《述異記》曰:朱道珍常為孱陵令,南陽劉廓為荊州參軍,每與圍棋,日夜相就,局子略無暫輟。道珍以宋元徽三年六月亡。至九月,廓坐齋中,忽見一人以書授廓,雲:"朱孱陵書。"廓開書看,是道珍手跡,雲:"每思棋聚,非意致闊,方有來緣,想能近領。"廓讀書畢,失信所在。(失其書信。)寢疾,尋亡。

  《孟子》曰:弈秋,通國之善弈者也。使奕秋誨二人弈,其一人專心致志,惟弈秋之為聽;一人雖聽之,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,思援弓繳而射之。雖與之俱學,弗若之矣。

  《抱樸子》曰:葛洪體鈍性駑,素寡玩好。見人博戲,曾不目盻,至今不知棋局幾道。

  又曰:善圍棋者,世謂之棋聖。故嚴子卿、馬綏明有棋聖之名也。

  《淮南子》曰:行一棋不足以見智,彈一弦不足以見悲。

  《尹文子》曰:以智力求者,喻如弈棋:進退取與,攻劫放舍,在我者也。

  《陳留志》曰:阮簡,字茂弘,為開封令。縣有劫賊,外白之甚數。簡方圍棋長嘯,吏雲"劫急",簡曰:"局上劫亦甚急!"其高率如此。

  揚子《法言》曰:圍棋擊劫,反目胲形,亦皆自然也。

  《博物志》曰:堯造圍棋,丹朱善之。

  《新語》曰:世言圍棋,或言兵法之類。上者張置疏遠,多得道而勝;中者務相遮絕,爭便求利;下者守邊隅,趨作罫。(古買反,線間方田也。)猶薛公之言黥布反也,上計取吳楚廣地,中計塞成皋遮要爭利,下計據長江以臨越,守邊隅趨作罫者也。

  《俗說》曰:羊玄保作吏部郎,數被召見。後有傳詔來,始入門,其兒靈孫年十許歲,見傳詔,語其父雲:"兒知也,正當圍棋耳。"

  《語林》曰:王中郎以圍棋是坐隱,亦以圍棋為手談。

  又曰:王武子與武帝圍棋,孫皓在側。武子問孫:"歸命何以好剝人面皮?"皓曰:"見無禮於君者,則剝之。"乃舉棋局下,故譏之。

  又曰:豫章太守顧劭,是丞相雍之子,在郡卒,時雍方盛集僚屬圍棋,外信至,而無兒書,雖神意不變,而心料有故。賓客既散,方歎曰:"已無延州之遺累,寧有喪明之責耶?"於是豁情散哀,顏色自若。

  《方言》曰:圍棋者,自關東齊魯之間謂之弈。

  班固《弈指》曰:北方之人謂棋為弈。弘而說之,舉其大略,義亦同矣。局必方正,象地則也;道必正直,體明德也。其有黃黑,陰陽分也;駢羅列布,效天文也。四象既陳,行之在人,蓋王政也。法則臧否,為仁由己,道之正也。

  《夢書》曰:夢圍棋者,欲鬥也。

  魏王粲《圍棋賦序》曰:清靈體道,稽謨玄神,圍棋是也。

  魏應瑒《弈勢》曰:蓋棋弈之制,所由來尚矣。駱驛雨集,魚鱗雁峙,奮維闔翼。固衛邊鄙,寇動北疊,備在南尾。

  晉劉恢《圍棋賦序》曰:司空從事中郎庾仲初,性好圍棋,終不達棋旨。言文則觸類而至,對局則冥然而窮。何所解如彼之易,所礙如此之難哉?

  ○投壺

  《禮記》曰:投壺之禮,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執壺。(壺,射之類也。)主人請曰:"某有枉矢哨壺,(哨,且醮切,不正貌。)請以樂賓。"賓曰:"子有旨酒嘉肴,既受賜矣;又重以樂,敢辭。"主人曰:"枉矢哨壺,不足辭也,敢固以請。"賓曰:"某既賜矣,又重以樂,敢固辭。"主人曰:"枉矢哨壺,不足辭也,敢固以請。"賓曰:"某固辭不得命,敢不敬從?"(不得命,不以命見許。)賓再拜,受,(賓再拜受矢也。)主人般還曰:"辟。"主人阼階上,拜送,(拜送,送矢也。)賓般還曰:"辟。"已拜受矢,進即兩楹間,退反位,揖賓就筵。司射進度壺。間以二矢半,反位。設中東西,執八算興。(設中亦賓也。八算於中橫委,其餘於中西執算而立,以請賓俟投。)請賓曰:"順投為入,比投不釋,勝飲不勝者。正爵既行,請為勝者立馬,一馬從二馬。三馬既立,請慶多馬。"請主人亦如之。(請猶告也。順投,矢本入也。比投,不舍也。勝飲不勝,言以能養不能也。)

  《禮記》曰:壺頸修七寸,腹修五寸,口徑二寸半,容鬥五升。壺中實小豆焉,為其矢之躍而出也。壺去席二矢半。矢以柘若棘,毋去其皮。(取其堅且重也。或言去其皮節也。)

  《左傳》曰:晉侯以齊宴,中行穆子相。晉侯先。穆子曰:"有酒如濰,有肉如坻。寡君中此,為諸侯師。"中之。齊侯舉矢曰:"有酒如澠,有肉如陵。寡人中此,與君代興。"

  《東觀漢記》曰:祭遵薨,範淑上疏曰:"遵為將軍,取土皆用術。對酒設樂,必雅歌投壺。"

  《魏略》曰:邯鄲淳,字元淑。作《投壺賦》千餘言奏之,文帝以為工,賜帛十匹。

  又曰:游楚好投壺自娛。

  《晉書》曰:石崇有妓,善投壺,隔屏風投之。

  《王弼別傳》曰:弼性和理,樂游宴,解音律,善投壺。

  《崔宴傳》曰:投壺者,皆以多算飲少籌。

  《西京雜記》曰:武帝時,郭舍人善投壺,以竹為矢,不用棘也。古之投壺,取中而不求還,故實小豆,惡其矢躍而出也。郭舍人則激矢令還,一矢百餘反。語之為驍,言如博之堅,於輩中為驍傑。每為武帝投壺,輒賜金帛。

  《獻帝春秋》曰:袁紹聞魏郡兵反,與黑山賊等數萬人共覆鄴城,殺郡守。坐中家在鄴者,憂怖失色,或起而啼泣。紹觀督引滿投壺,言笑容旨自若。

  《晉陽秋》曰:王胡之善於投壺,言手熟閉目。

  《神異絕經》曰:東荒山中有大石室,東王公居焉。與一玉女投壺,沒有入不出者,天為之笑。(張華曰:天笑者,開口流光。)

  《藝經》曰:投壺法,十二籌,以象十二月之數。

  《投壺變》曰:謂之投壺者,取名蓚(他由切。)藪。漸而轉易,鑄金代焉。逮之於後,人事生矣。壺底去一尺,其下筍以龍玄。(玄,月中蝦蟆,隨其生死也,猶日狗龍蛇之類。)運之以皫(平表切。)(謂龍下皫螭也。)燕尾。(燕識候而歸人,來去有恆。投而歸人,自數之極也。)矢十二,(數之極也。)長二尺八寸。(法于尚矣,古用柘棘。)古者投壺,擊鼓而節,帶劍十二,(入礻僉頰二帶,謂之帶劍。)倚十八,(倚,並左右如狼尾狀。)狼壺二十,(令矢圓轉西於壺口。)劍驕七十。(入帶劍還如後也。)三百六十籌得一馬,(言三百六十歲功成也。馬,謂之近党同得勝也。)三馬成都。

  魏王粲《棋賦》曰:夫注心銳念,自求諸身,投壺是也。

  晉傅玄《投壺賦序》曰:投壺者,所以矯懈而正心也。

  晉李尤《壺籌銘》曰:投壺籌禮,揖敘先後。通風月數,分為王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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