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斛斯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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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字士亮,廣牧富昌人,魏太傅尚書令椿第三子。從孝武西遷,累遷太常卿。恭帝末,拜司樂中大夫。入周,進驃騎大將軍、開府。宣帝即位,遷上大將軍、大宗伯。以諫下獄,亡命,遇赦免。隋受禪,例複官,除太子太傅。開皇四年卒,諡曰闇。有《樂典》十卷。 △奏駁鄭譯新樂 《禮》雲:十二律轉相生,聲五具在十六焉,六律十二管,還相為宮。然詳一笙十六管,總一百九十二管,既無相生之理,又無還宮之義。臣恐鄭聲亂樂,未合于古。夫音樂之起,本于人心,天之應人,有如影響。為善者,天報之以福;為惡者,天譴之以殃。故舜彈五弦之琴,歌《南風》之詩,而天下化。紂為朝歌、北裡之音,而社稷滅。是知樂也者,和性情,移風俗,動天地,感鬼神,禍福所基,盛衰攸系,安可不慎哉!案譯之所為,不師古始。若以月奏一笙,則鐘鼓諸色,各須一十有二。雅樂之備,已充廟庭,今若益之,於何陳列;方須更辟階墀,增修廊宇,非急之務,寧可勞人?如謂笙管之外,不須加造,則樂之損益,豈系於笙?進退無據,竊謂不可。(《北史》四十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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