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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育王妾


  △詐為王與太子法慧書

  爾有慢上之罪,不忍面誅。書到,疾脫眼瞳子,付使還國。(《六度集經》:昔菩薩為王太子,名曰法慧朝王。王之幸妾出援太子,太子力爭獲免,妾反譖于王,王出太子為邊王。妾懷怨,謀除太子,以蠟作印,詐為王書。太子曰:「愛身違親,謂之大逆。」即出眼付使者。王聞之,收妾以棘笞之,烊膠滴其瘡中,熇即裂之,為坑生埋。佛告比丘:「太子宿命為童子,賣白珠。彼妾時為富姓女,持珠不買,淫視言調,童子恚曰:「吾鑿目。」女曰:「棘膠滴裂肉,生埋汝。」菩薩執志度無極,行持戒如是。」按王子法益壞目,《因緣經》事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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