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
>
總集
>
全宋文
|
上頁
下頁
王延秀
延秀,太原人,泰始中為祠部郎。
◇重議郊祀
改革之宜,實如聖旨。前虞願議,蓋是仰述而已,未顯後例。謹尋自初郊間二載,明堂間一年,第二郊與第三明堂,還複同歲。願謂自始郊明堂以後,宜各間二年。以斯相推,長得異歲。(《宋書·禮志》三,泰始六年五月,虞願議,曹郎王延秀重議。)
◇祀明堂應告廟議
案鄭玄雲:「郊者祭天之名,上帝者,天之別名也。神無二主,故明堂異處,以避後稷。」謹尋郊宗二祀,既名殊實同,至於應告,不容有異。(宋書·禮志》三,泰始七年十月,祠部郎王延秀議。)
學達書庫(
xuoda.com
)
上一頁
回目錄
回首頁
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