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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僧道


  僧道,大明中博士。

  ◇晉陵國廟祭議

  《禮記》雲:「所祭者亡服則不祭。」今晉陵王於衡陽小功,宜依二國同廢。《宋書·禮志》四,大明七年十一月,有司奏,晉陵國刺孝王廟依廬陵平王等國例,一歲五祭,二國以王三卿,主祭,應同有服之例與不。博士顏僧道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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