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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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襲,甯康初散騎常侍,有集四卷。 △喪遇閏議 中宗、肅祖皆以閏崩,祥除之變皆用閏之後月。先朝尚耳,閏附七月,用之何疑?荀司徒亦以閏薨,荀家祥亦用閏之後月。諸荀名德相繼,習於禮學,故號為名宗。議者引《周官》、《左氏》而非《公羊》、《谷梁》。今案《周官》、《左氏傳》而書,自書閏月中事,閏月長三十日,三十日中何得無事,不明閏月,非附月之理也。議者稱,三年之喪二十五月,遇閏之年,便二十六月。三年之喪,不應以閏為月。議者稱,《禮》、《傳》終身之哀,忌日之謂,不唯周年子卯之謂。代不用子卯。閏月及大月三十日亡,至於無閏之年及與小盡,都是無忌,所以古人用子卯也。簡文皇帝七月二十八日崩,己未之日。今年己未在閏月十日。時不用子卯而用二十八日久矣。若己未在他月,今者不能變改。閏附七月,己未在閏,今者用閏,益合遠日之情也。(《通典》一百) △難範甯論喪遇閏 鄭襲難範甯曰:「以閏三月五日死者,當以來年五月祥,何月為忌日?答曰,謂之閏月者,以餘分之日閏益月耳,非正月也。非正月,則吉凶大事皆不可用,故天子不以告朔,而喪者不數以閏月死。既不數之,禮十三月小祥,二十五月大祥,自然當以來年四月小祥,明年四月大祥也。所謂忌日者,死者之日月耳。今以閏月,來年無閏月,安得有忌日邪!當以後歲閏月五日為忌,是五年再有忌日也。」難曰:「忌日之感,終身之戚,罔極之恩,不離一日。今須後閏,則三年之忌,不亦遠乎!《傳》稱子卯不樂,謂之疾日。先儒以為甲子、乙卯。誠如是,自宜以日辰為忌,遇之而感耳。(《通典》一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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