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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玢


  玢,爵裡未詳。

  △答王徽之問廢疾兄女服

  王徽之問劉玢廢疾兄女服:「《記》雲『其夫有廢疾又無子傳重者,舅為之服小功』。又雲『長子有廢疾,降傳重也』。此二條,皆以其廢疾降嫡從庶。謂如此,雖非嫡長,而有廢疾,既無求婚許嫁理,且慶吊蒸嘗皆不得同之於人,不知當制服不?」劉玢答:「若嫡子有廢疾,不得受祖之重,則服與眾子同在齊衰。蓋以不堪傳重,故不加服,非以廢疾而降也。子婦之服,例皆小功,以夫當受重,則加大功。若夫有廢疾,則居然小功,亦非降也。《喪服經·齊衰章》,為君之祖父,《傳》曰:『從服也。』鄭注曰:『為君有祖之喪者,祖有廢疾不立也。』從服例降本親一等,君服斬,故從服周。唯孫不敢降祖,此亦是廢疾不降之一隅也。」(《通典》一百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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