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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眕


  眕,咸康中為庾亮征西府倉曹參軍。

  △陳詵後妻之子為前妻服議

  庶人兩妻,不合典制,財之法則,應以先婦為主,服無所疑。漢時黃司農為蜀郡太守,得所失婦,便為正室,使後婦下之,載在《風俗通》。今雖貴賤不同,猶可依准。(《通典》八十九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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