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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隱


  隱字處叔,銓子。太興初為著作郎。太甯初賜爵平陵鄉侯,以謗免。有《晉書》九十三卷,集二十卷。

  △議向雄事

  《禮》雖雲「君不君,臣不可以不臣」,當為小惡也。三諫不從則去,不見齒於其君,則不敢立其朝。至如仲子稱「人以國士遇我,我以國士報之,人以凡人遇我,我以凡人報之,」此猶輕於戎首,則可逢而避之,至死不往,可也。雄無詔敕,逢避未可非也。(《通典》九十九)

  △白征西大將軍論複肉刑

  夫政未可立,則思制度,全育民命,富國強兵。叛盜之屬,斷肢而已,是好生惡殺;叛盜皆死,是好殺惡生也。斷肢若謂之酷,截頭更不謂之虐,何其乖哉?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也。蠻夷猾夏,則皋陶作士:此欲善其末,則先制其本也。自古多人,猶惜民命,得以禦寇,況今千不遺一!益宜存在,以伐大賊。今若得改之,則歲所活數萬,殺亦如之。若此千載,生各數萬,斷肢之後,隨刑使役,不失民,民不乏用。富國強兵,此之謂也。(《御覽》六百四十八引王隱《晉書》)

  △筆銘(《初學記》作《筆賦》)

  豈作其筆,必兔之毫。調利難禿,亦有鹿毛。(《藝文類聚》五十八,《初學記》二十二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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