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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敞


  敞,爵裡未詳。

  △難劉寶孫為祖持重議

  《喪服·小記》:「祖父卒,為祖母服者三年」,此謂孫為祖後者。《喪服》:「父亡,為母三年」。言為祖母三年,祖父三年可知也。為人後者,以當收族而嚴宗廟也,必以同宗支子,擇其昭穆之倫而立之,不得高祖無子而立玄孫之序。嚴宗廟者,亦可以在繼養,使鬼神有所享也。案士二廟,若立玄孫,則所嚴之祖,不及曾高,而禰祖無鬼,將何所饗乎?荀太尉秩尊,其統宜遠,親廟有四,孫之所得祭高祖也,則于太尉為祖,子所得祭高祖也。今立孫但得祭祖,而使曾祖不食,是則先人將恐于為厲,故知非立後之道也。又臣從君服,每降一等,《喪服》為君之祖服周,制君服三年明之也。若如論意,謂《小記》所言是為長子服者,又當言父卒然後為子三年,不得言祖父卒而為祖母後者三年。又養人子為己孫,與己自有孫豈異哉!(《通典》八十八)

  △孫為庶祖持重議

  凡所重,明是先祖之體,蓋非爵土財計之謂。至於庶子之子為繼禰之宗,則得為其子三年矣。父尊其禰而子替祖服,不貴正體而必雲爵土,忽其敬宗而重其財計。承財計則為之服斬衰,無產業則廢三年,此非義矣。又經有為君之祖服周,是為臣從君服。從服例降一等,此則君為祖三年矣。既為君而有父祖之喪,謂父祖並有廢疾不得受國,而己受位於曾祖者也。祖不受國,無重可傳而猶三年,斯蓋正統貴體之義,不必以爵土傳己也。體存則就養無方,亡則庶子不祭,所以達孝明宗。吉凶異智,故知生不主養者,無害死掌其祀也。而雲祭非所及,乖乎周孔之意爾,人無祖矣。(《通典》八十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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