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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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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沙王乂 乂字士度,武帝第六子。案:《世說·言語篇》注引《八王故事》作:「第十七子」。太康十年封長沙王,拜員外散騎常侍。元康初,坐楚王瑋罪貶為常山王。趙王倫篡位,以匡複功拜撫軍大將軍,領左軍將軍,遷驃騎將軍開府,複封長沙王,拜大都督。東海王越廢之,收送金墉城,尋為成都王穎所殺。諡曰厲王。 △被收時上表 陛下篤睦,委臣朝事。臣小心忠孝,神祇所鑒。諸王承謬,率眾見責,朝臣無正,各慮私困。收臣別省,送臣幽宮。臣不惜軀命,但念大晉衰微,枝黨欲盡,陛下孤危。若臣死國寧,亦家之利。但恐快凶人之志,無益於陛下耳。(《晉書·長沙王乂傳》) △致成都王穎書 先帝應乾撫運,統攝四海,勤身苦己,克成帝業,六合清泰,慶流子孫。孫秀作逆,反易天常,卿興義眾,還複帝位。齊王恃功,肆行非法,上無宰相之心,下無忠臣之行,遂其讒惡,離逖骨肉,主上怨傷,尋已蕩除。吾之與卿,友于十人,同產皇室,受封外都,各不能闡敷王教,經濟遠略。今卿複與太尉共起大眾,阻兵百萬,重圍宮城。群臣同忿,聊即命將,示宣國威,未擬摧殄。自投溝澗,蕩平山谷,死者日萬,酷痛無罪。豈國恩之不慈,則用刑之有常。卿所遣陸機不樂受卿節鉞,將其所領,私通國家。想來逆者,當前行一尺,卻行一丈。卿宜還鎮,以甯四海,令宗族無羞,子孫之福也。如其不然,念骨肉分裂之痛,故複遣書。(《晉書·長沙王乂傳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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