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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禁
禁,鴻嘉中為丞相史。
▼治河方略
今河溢之害數倍於前決平原時。今可決平原金堤間,開通大河,令入故篤馬河。至海五百餘裡,水道浚利,又乾三郡水地,得美田且二十餘萬頃,足以償所開傷民田廬處,又省吏卒治堤救水,歲三萬以上。(《漢書·溝洫志》:鴻嘉四年,勃海、清河、信都河溢,河堤都尉許商與丞相史孫禁共行視圖方略,禁以為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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